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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資訊化建設能力,規範電子病歷臨床使用和管理。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同意醫院管理研究所開展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分級評價有關工作的批覆”,國家衛生計生委醫院管理研究所組織對《電子病歷系統功能應用水平分級評價方法及標準(試行)》進行了修訂,起草了《電子病歷系統功能應用水平分級評價方法及標準(修訂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以電子病歷為核心的醫院資訊化建設是新醫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為保證中國以電子病歷為核心的醫院資訊化建設工作順利開展,逐步建立適合中國國情的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評估和持續改進體系,相關部門制定了分級評價方法和標準。
據瞭解,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劃分為9個等級。每一等級的標準包括電子病歷各個區域性系統的要求和對醫療機構整體電子病歷系統的要求。
(一)0級:未形成電子病歷系統。
1.區域性要求:無。醫療過程中的資訊由手工處理,未使用計算機系統。
2.整體要求:全院範圍內使用計算機系統進行資訊處理的業務少於3個。
(二)1級:獨立醫療資訊系統建立。
1.區域性要求:使用計算機系統處理醫療業務資料,所使用的軟體系統可以是通用或專用軟體,可以是單機版獨立執行的系統。
2.整體要求:住院醫囑、檢查、住院藥品的資訊處理使用計算機系統,並能夠透過移動儲存裝置、複製檔案等方式將資料匯出供後續應用處理。
(三)2級:醫療資訊部門內部交換。
1.區域性要求:在醫療業務部門建立了內部共享的資訊處理系統,業務資訊可以透過網路或介質交換在部門內部共享並進行處理。
2.整體要求:
住院、檢查、檢驗、住院藥品等至少三個以上部門的醫療資訊能夠透過聯網的計算機完成本級區域性要求的資訊處理功能,但各部門之間可未形成資料交換系統,或者部門間資料交換需要手工操作。
部門內有統一的醫療資料字典。
(四)3級:部門間資料交換。
1.區域性要求:醫療業務部之間門可透過網路傳送資料,並採用任何方式(如介面整合、呼叫資訊系統資料等)獲得部門外數字化資料資訊。本部門系統的資料可供其他部門共享。資訊系統具有依據基礎字典內容進行核對檢查功能。
2.整體要求:
實現醫囑、檢查、檢驗、住院藥品、門診藥品、護理至少兩類醫療資訊跨部門的資料共享。
有跨部門統一的醫療資料字典。
(五)4級:全院資訊共享,初級醫療決策支援。
1.區域性要求:透過資料介面方式實現所有系統(如HIS、LIS等系統)的資料交換。住院系統具備提供至少1項基於基礎字典與系統資料關聯的檢查功能。
2.整體要求:
實現患者就醫全流程資訊(包括用藥、檢查、檢驗、護理、治療、手術等處理)的資訊在全院範圍內安全共享。
實現藥品配伍、相互作用自動稽核,合理用藥監測等功能。
(六)5級:統一資料管理,中級醫療決策支援。
1.區域性要求:各部門能夠利用全院統一的整合資訊和知識庫,提供臨床診療規範、合理用藥、臨床路徑等統一的知識庫,為本部門提供整合展示、決策支援的功能。
2.整體要求:
全院各系統資料能夠按統一的臨床資料管理機制進行資訊整合,並提供跨部門整合展示工具。
具有完備的資料採集智慧化工具,支援病歷、報告等的結構化、智慧化書寫。
基於整合的患者資訊,利用知識庫實現決策支援服務,並能夠為臨床科研工作提供資料探勘功能。
(七)6級:全流程醫療資料閉環管理,高階醫療決策支援。
1.區域性要求:各個醫療業務專案均具備過程資料採集、記錄與共享功能。能夠展現全流程狀態。能夠依據知識庫對本環節提供實時資料核查、提示與管控功能。
2.整體要求:
在藥療、檢查、檢驗、治療、手術、輸血、護理等實現全流程資料跟蹤與閉環管理。並依據知識庫實現全流程實時資料核查與管控。
形成全院級多維度醫療知識庫體系(包括症狀、體徵、檢查、檢驗、診斷、治療、藥物合理使用等相關聯的醫療各階段知識內容),能夠提供高級別醫療決策支援。
(八)7級:醫療安全質量管控,區域醫療資訊共享。
1.區域性要求:全面利用醫療資訊進行本部門醫療安全與質量管控。能夠共享患者外部醫療機構的醫療資訊進行診療聯動。
2.整體要求:
醫療質量監控資料全部來自日常醫療資訊系統,重點包括:院感、不良事件、手術等方面質量指標,具有及時的報警、通知、通報體系,能夠提供智慧化感知與分析工具。
能夠將患者病情、檢查檢驗、治療等資訊與外部醫療機構進行雙向交換。患者識別、資訊保安等問題在資訊交換中已解決。能夠利用院內外醫療資訊進行聯動診療活動。
患者可透過網際網路查詢自己的檢查、檢驗結果,獲得用藥說明資訊。
(九)8級:健康資訊整合,醫療安全質量持續提升。
1.區域性要求:整合跨機構的醫療、健康記錄、體徵檢測、隨訪資訊用於本部門醫療活動。掌握區域內本部門相關的醫療質量資訊,並用於進行本部門醫療安全與質量持續改進。
2.整體要求:
全面整合醫療、公共衛生、健康監測等資訊,完成整合型醫療服務。
對比應用區域醫療質量指標,持續監測與管理本醫療機構的醫療安全與質量水平,不斷進行改進
電子病歷作為資訊時代病歷的新型存在形式,已發展成為醫院臨床與管理資訊系統的核心代名詞。專家表示,推進電子病歷建設,規範電子病歷管理,考察電子病歷應用對醫院管理各環節的實際作用與效果,是現代化醫院管理的重要基礎。
全面評估各醫療機構現階段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所達到的水平,建立適合中國國情的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評估和持續改進體系,使醫療機構明確電子病歷系統各發展階段應當實現的功能,為各醫療機構提供電子病歷系統建設的發展指南,指導醫療機構科學、合理、有序的發展電子病歷系統。同時引導電子病歷系統開發廠商的系統開發朝著功能實用、資訊共享、更趨智慧化方向發展,使之成為醫院提升醫療質量與安全的有力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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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劃分為9個等級。每一等級的標準包括電子病歷各個區域性系統的要求和對醫療機構整體電子病歷系統的要求。
(一)0級:未形成電子病歷系統。
1.區域性要求:無。醫療過程中的資訊由手工處理,未使用計算機系統。
2.整體要求:全院範圍內使用計算機系統進行資訊處理的業務少於3個。
(二)1級:獨立醫療資訊系統建立。
1.區域性要求:使用計算機系統處理醫療業務資料,所使用的軟體系統可以是通用或專用軟體,可以是單機版獨立執行的系統。
2.整體要求:住院醫囑、檢查、住院藥品的資訊處理使用計算機系統,並能夠透過移動儲存裝置、複製檔案等方式將資料匯出供後續應用處理。
(三)2級:醫療資訊部門內部交換。
1.區域性要求:在醫療業務部門建立了內部共享的資訊處理系統,業務資訊可以透過網路或介質交換在部門內部共享並進行處理。
2.整體要求:
(1)住院、檢查、檢驗、住院藥品等至少三個以上部門的醫療資訊能夠透過聯網的計算機完成本級區域性要求的資訊處理功能,但各部門之間可未形成資料交換系統,或者部門間資料交換需要手工操作。
(2)部門內有統一的醫療資料字典。
(四)3級:部門間資料交換。
1.區域性要求:醫療業務部之間門可透過網路傳送資料,並採用任何方式(如介面整合、呼叫資訊系統資料等)獲得部門外數字化資料資訊。本部門系統的資料可供其他部門共享。資訊系統具有依據基礎字典內容進行核對檢查功能。
2.整體要求:
(1)實現醫囑、檢查、檢驗、住院藥品、門診藥品、護理至少兩類醫療資訊跨部門的資料共享。
(2)有跨部門統一的醫療資料字典。
(五)4級:全院資訊共享,初級醫療決策支援。
1.區域性要求:透過資料介面方式實現所有系統(如HIS、LIS等系統)的資料交換。住院系統具備提供至少1項基於基礎字典與系統資料關聯的檢查功能。
2.整體要求:
(1)實現患者就醫全流程資訊(包括用藥、檢查、檢驗、護理、治療、手術等處理)的資訊在全院範圍內安全共享。
(2)實現藥品配伍、相互作用自動稽核,合理用藥監測等功能。
(六)5級:統一資料管理,中級醫療決策支援。
1.區域性要求:各部門能夠利用全院統一的整合資訊和知識庫,提供臨床診療規範、合理用藥、臨床路徑等統一的知識庫,為本部門提供整合展示、決策支援的功能。
2.整體要求:
(1)全院各系統資料能夠按統一的臨床資料管理機制進行資訊整合,並提供跨部門整合展示工具。
(2)具有完備的資料採集智慧化工具,支援病歷、報告等的結構化、智慧化書寫。
(3)基於整合的患者資訊,利用知識庫實現決策支援服務,並能夠為臨床科研工作提供資料探勘功能。
(七)6級:全流程醫療資料閉環管理,高階醫療決策支援。
1.區域性要求:各個醫療業務專案均具備過程資料採集、記錄與共享功能。能夠展現全流程狀態。能夠依據知識庫對本環節提供實時資料核查、提示與管控功能。
2.整體要求:
(1)在藥療、檢查、檢驗、治療、手術、輸血、護理等實現全流程資料跟蹤與閉環管理。並依據知識庫實現全流程實時資料核查與管控。
(2)形成全院級多維度醫療知識庫體系(包括症狀、體徵、檢查、檢驗、診斷、治療、藥物合理使用等相關聯的醫療各階段知識內容),能夠提供高級別醫療決策支援。
(八)7級:醫療安全質量管控,區域醫療資訊共享。
1.區域性要求:全面利用醫療資訊進行本部門醫療安全與質量管控。能夠共享患者外部醫療機構的醫療資訊進行診療聯動。
2.整體要求:
(1)醫療質量監控資料全部來自日常醫療資訊系統,重點包括:院感、不良事件、手術等方面質量指標,具有及時的報警、通知、通報體系,能夠提供智慧化感知與分析工具。
(2)能夠將患者病情、檢查檢驗、治療等資訊與外部醫療機構進行雙向交換。患者識別、資訊保安等問題在資訊交換中已解決。能夠利用院內外醫療資訊進行聯動診療活動。
(3)患者可透過網際網路查詢自己的檢查、檢驗結果,獲得用藥說明資訊。
(九)8級:健康資訊整合,醫療安全質量持續提升。
1.區域性要求:整合跨機構的醫療、健康記錄、體徵檢測、隨訪資訊用於本部門醫療活動。掌握區域內本部門相關的醫療質量資訊,並用於進行本部門醫療安全與質量持續改進。
2.整體要求:
(1)全面整合醫療、公共衛生、健康監測等資訊,完成整合型醫療服務。
(2)對比應用區域醫療質量指標,持續監測與管理本醫療機構的醫療安全與質量水平,不斷進行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