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人是訂婚請得很盛大,且女方主辦;請完訂婚就不再請歸寧。
至於婚娶的方式仍以聘娶為主。所謂聘娶婚者,男子以聘的程式而娶,女子因聘的方式而嫁。而聘的主要條件有三:(一)須有媒妁之言(二)須有父母之命(三)須有聘約。客家人稱妻為「娘」,也有人寫做「輔娘」。從男方的角度稱結婚為「討娘」,也有人稱作「討新娘」;從女方的角度則稱為「行嫁」。相對於童養媳的「細心舅」,風風光光明媒正娶的則稱為「大行嫁」,是指按照傳統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的六禮程式的結婚方式;如果從父母的角度,則稱兒子的結婚為「討心舅」。因此,論客家婚禮的淵源,可以說都是以《禮記》<昏義>「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等所謂六禮為依歸。 客家人很重視這種傳統的婚禮儀節,幾乎家家戶戶都抄有註明這些儀節的小冊子稱之謂《家禮便書》、《家禮便冊》或《家禮便覽》。客家臺灣人的婚姻本來較保守,以前都沿古制的六禮,但隨著社會的變遷,其他文化的影響,慢慢地也在變更。
訂婚(過定)-->合婚-->論婚-->議婚-->大年庚-->擇日-->茶禮-->定婚請帖-->聘金-->收聘-->喜餅-->席禮-->祭祖 。
結婚:嫁女-->請祖準備-->嫁女請祖-->安祖-->祭祖-->辭祖-->嫁女中堂-->哭嫁-->行嫁車隊-->行嫁順序-->用點心-->堂號 。
結婚:
1、-->請期-->覆課-->諏吉-->協商-->上笄-->新房-->安床-->封鏡-->完聘-->有餘-->開容-->且郎-->拖青-->肚痛肉-->喜花-->胸花-->姐妹桌-->分飯-->大禮-->樂婚-->合巹-->合和-->合髻-->合獨-->合婚-->合歡梁-->合姓-->結悅-->結縭。
2、結婚十二禮、六禮
請祖準備-->娶媳請祖-->安祖--祭祖-->謝祖-->中堂-->踼轎-->拜轎-->下轎-->引儀-->親香盤-->過火-->破煞-->送嫁舅-->大歸-->鳳霞-->卻扇-->鬧洞房-->進房-->上廳-->
開掌和-->茶禮-->私已-->三朝-->結婚典禮-->婚宴中的介紹-->敬酒-->喜幛-->結婚喜宴-->見面禮-->成婦禮-->請帖-->謝天-->柬帖-->日課-->探-->案兄弟-->八仙彩
-->.............
客家婚禮
婚禮過程中的禮儀從偷看、合婚、過定、圓聘、迎娶、謝媒、回門....都有一定的步驟,不能輕易跳過迴避。以「過定」來說,男方要準備的東西不少,除了依女方要求的聘金之外,還要有金器(如金戒指、耳環、金項鍊、金手鐲)、備辦壽金、禮炮、糖果、米糕、冬瓜、茶燭之蔬盒,依女方要求的禮餅,與六個紅儀。
閩南人的婚禮中常看到的「帶路雞」、「潑面盆水」、「掛尾蔗」等習俗,其實是從客家婚禮中的「三寶」演變而來。
帶路雞
由一隻公雞和母雞所組成,結婚當天由女儐相用花藍子提著隨新娘禮車到男方,也叫「祖婆雞」。「帶路雞」一定要大要壯,最好一帶進新娘洞房中,放在床下當日就會下蛋更好。帶路雞由女方母親親自準備,用一條長有九(久)尺的紅色帶子綁住雞腳,帶子兩端各系一隻雞的雙腳放在花籃中。其用意是希望女兒嫁出去後和女婿和好相處,不但永浴愛河,白頭偕老,而且還要像雞隻一樣,要百子千孫,子孫滿堂,俗稱「好命」。其九尺長之紅帶子,則因「九」與「久」諧音,所以有長久之意,希望女兒、女婿能「長相廝守」。
潑面盆水
婚禮當天,新郎前來女方接新娘時,當新娘、新郎一登上車,車子要開回夫家時,新娘的母親或家族中的長者,手持一盆水(少許),往新娘車上一潑,車子開動,緊接著新娘便把手中的扇子由車窗中拋下,這項習俗,不外乎是在提示新娘,「嫁出去的女兒,如潑出去的水」,要好好地對待夫婿,永相廝守,就如同「覆水難收」,不能輕言離婚之意。
掛尾蔗
女兒出嫁時,由母親贈予掛尾蔗。過去是用南江蔗(一種專供掛尾蔗用的大型甘蔗,高及二、三丈),現則多用紅甘蔗來代替。「掛尾蔗」顧名思義,保留了蔗尾的甘蔗,多從田中連根拔起而保留著青蔗葉,一共兩株,也是用九尺長的紅色帶子綁在甘蔗的兩端,頭與尾部由新娘和新郎帶回夫家,它代表的意義是「有頭有尾」,時時警惕著夫婦要「萬事忍耐」、「和好相處」,才能「有頭有尾,白首相偕」,同時耍像甘蔗一樣「青春永駐」「生機勃勃」,其梆蔗用的「九尺」紅帶子所代表的意義與綁「帶路雞」的紅帶子一樣,也有「長久」的意思。
完聘:
男方在迎娶新娘的當日、前一日或數日,備禮品由介紹人陪同送至女方家供祭祖,此一程式叫做完聘。
完聘時所需準備的物品有:有哺儀(為感謝新娘子父母對新娘的養育之恩)、轎儀(是請新娘上轎車之禮儀)及禮品等。客家習俗亦有備「燃儀」、「書儀」、「祀儀」、「袂儀」、
「阿婆菜」、「廚儀」六禮。目前因時代趨勢改變許所的禮儀都以紅包代替之,也有禮品都摺合現金的情形。如必須準備禮品時大致所需準備的東西如下:
1、「金、香、燭、炮」四樣各兩份及「蓮招芋、五穀子、生鐵、炭」包成一包。
2、豬、羊、雞、鴨、面線、皮蛋、魷魚、罐頭、酒、禮餅、喜糖、冬瓜糖與戒指、餅(檳榔與冰糖)等選偶數項。
3、桃竹苗客家人另送「阿婆菜」(雞一隻、豬肉一塊、魷魚一條)給女方的內外祖母每人一付。海路籍客家人則另送「酒壺雞」(雞一隻、酒一瓶)給女方的舅父輩或外婆家的長輩親戚每人一份。
收到「酒壺雞」的女方親戚,要回贈紅包給新娘,並將盛酒的原瓶,換入淘米的米汁,表示「不空瓶」退回,並且另備一份給女方祭祖。婚禮時參加之人員除介紹人外,還有司機與抬禮品之工人(禮品數量不多時就不需要)數人。婚禮禮成之後男女雙方家人都要致送他們紅包以感謝他們的幫忙。而婚禮時所使用車輛之多寡,則視禮品與陪嫁人數的多寡而定。
客家人是訂婚請得很盛大,且女方主辦;請完訂婚就不再請歸寧。
至於婚娶的方式仍以聘娶為主。所謂聘娶婚者,男子以聘的程式而娶,女子因聘的方式而嫁。而聘的主要條件有三:(一)須有媒妁之言(二)須有父母之命(三)須有聘約。客家人稱妻為「娘」,也有人寫做「輔娘」。從男方的角度稱結婚為「討娘」,也有人稱作「討新娘」;從女方的角度則稱為「行嫁」。相對於童養媳的「細心舅」,風風光光明媒正娶的則稱為「大行嫁」,是指按照傳統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的六禮程式的結婚方式;如果從父母的角度,則稱兒子的結婚為「討心舅」。因此,論客家婚禮的淵源,可以說都是以《禮記》<昏義>「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等所謂六禮為依歸。 客家人很重視這種傳統的婚禮儀節,幾乎家家戶戶都抄有註明這些儀節的小冊子稱之謂《家禮便書》、《家禮便冊》或《家禮便覽》。客家臺灣人的婚姻本來較保守,以前都沿古制的六禮,但隨著社會的變遷,其他文化的影響,慢慢地也在變更。
訂婚(過定)-->合婚-->論婚-->議婚-->大年庚-->擇日-->茶禮-->定婚請帖-->聘金-->收聘-->喜餅-->席禮-->祭祖 。
結婚:嫁女-->請祖準備-->嫁女請祖-->安祖-->祭祖-->辭祖-->嫁女中堂-->哭嫁-->行嫁車隊-->行嫁順序-->用點心-->堂號 。
結婚:
1、-->請期-->覆課-->諏吉-->協商-->上笄-->新房-->安床-->封鏡-->完聘-->有餘-->開容-->且郎-->拖青-->肚痛肉-->喜花-->胸花-->姐妹桌-->分飯-->大禮-->樂婚-->合巹-->合和-->合髻-->合獨-->合婚-->合歡梁-->合姓-->結悅-->結縭。
2、結婚十二禮、六禮
請祖準備-->娶媳請祖-->安祖--祭祖-->謝祖-->中堂-->踼轎-->拜轎-->下轎-->引儀-->親香盤-->過火-->破煞-->送嫁舅-->大歸-->鳳霞-->卻扇-->鬧洞房-->進房-->上廳-->
開掌和-->茶禮-->私已-->三朝-->結婚典禮-->婚宴中的介紹-->敬酒-->喜幛-->結婚喜宴-->見面禮-->成婦禮-->請帖-->謝天-->柬帖-->日課-->探-->案兄弟-->八仙彩
-->.............
客家婚禮
婚禮過程中的禮儀從偷看、合婚、過定、圓聘、迎娶、謝媒、回門....都有一定的步驟,不能輕易跳過迴避。以「過定」來說,男方要準備的東西不少,除了依女方要求的聘金之外,還要有金器(如金戒指、耳環、金項鍊、金手鐲)、備辦壽金、禮炮、糖果、米糕、冬瓜、茶燭之蔬盒,依女方要求的禮餅,與六個紅儀。
閩南人的婚禮中常看到的「帶路雞」、「潑面盆水」、「掛尾蔗」等習俗,其實是從客家婚禮中的「三寶」演變而來。
帶路雞
由一隻公雞和母雞所組成,結婚當天由女儐相用花藍子提著隨新娘禮車到男方,也叫「祖婆雞」。「帶路雞」一定要大要壯,最好一帶進新娘洞房中,放在床下當日就會下蛋更好。帶路雞由女方母親親自準備,用一條長有九(久)尺的紅色帶子綁住雞腳,帶子兩端各系一隻雞的雙腳放在花籃中。其用意是希望女兒嫁出去後和女婿和好相處,不但永浴愛河,白頭偕老,而且還要像雞隻一樣,要百子千孫,子孫滿堂,俗稱「好命」。其九尺長之紅帶子,則因「九」與「久」諧音,所以有長久之意,希望女兒、女婿能「長相廝守」。
潑面盆水
婚禮當天,新郎前來女方接新娘時,當新娘、新郎一登上車,車子要開回夫家時,新娘的母親或家族中的長者,手持一盆水(少許),往新娘車上一潑,車子開動,緊接著新娘便把手中的扇子由車窗中拋下,這項習俗,不外乎是在提示新娘,「嫁出去的女兒,如潑出去的水」,要好好地對待夫婿,永相廝守,就如同「覆水難收」,不能輕言離婚之意。
掛尾蔗
女兒出嫁時,由母親贈予掛尾蔗。過去是用南江蔗(一種專供掛尾蔗用的大型甘蔗,高及二、三丈),現則多用紅甘蔗來代替。「掛尾蔗」顧名思義,保留了蔗尾的甘蔗,多從田中連根拔起而保留著青蔗葉,一共兩株,也是用九尺長的紅色帶子綁在甘蔗的兩端,頭與尾部由新娘和新郎帶回夫家,它代表的意義是「有頭有尾」,時時警惕著夫婦要「萬事忍耐」、「和好相處」,才能「有頭有尾,白首相偕」,同時耍像甘蔗一樣「青春永駐」「生機勃勃」,其梆蔗用的「九尺」紅帶子所代表的意義與綁「帶路雞」的紅帶子一樣,也有「長久」的意思。
完聘:
男方在迎娶新娘的當日、前一日或數日,備禮品由介紹人陪同送至女方家供祭祖,此一程式叫做完聘。
完聘時所需準備的物品有:有哺儀(為感謝新娘子父母對新娘的養育之恩)、轎儀(是請新娘上轎車之禮儀)及禮品等。客家習俗亦有備「燃儀」、「書儀」、「祀儀」、「袂儀」、
「阿婆菜」、「廚儀」六禮。目前因時代趨勢改變許所的禮儀都以紅包代替之,也有禮品都摺合現金的情形。如必須準備禮品時大致所需準備的東西如下:
1、「金、香、燭、炮」四樣各兩份及「蓮招芋、五穀子、生鐵、炭」包成一包。
2、豬、羊、雞、鴨、面線、皮蛋、魷魚、罐頭、酒、禮餅、喜糖、冬瓜糖與戒指、餅(檳榔與冰糖)等選偶數項。
3、桃竹苗客家人另送「阿婆菜」(雞一隻、豬肉一塊、魷魚一條)給女方的內外祖母每人一付。海路籍客家人則另送「酒壺雞」(雞一隻、酒一瓶)給女方的舅父輩或外婆家的長輩親戚每人一份。
收到「酒壺雞」的女方親戚,要回贈紅包給新娘,並將盛酒的原瓶,換入淘米的米汁,表示「不空瓶」退回,並且另備一份給女方祭祖。婚禮時參加之人員除介紹人外,還有司機與抬禮品之工人(禮品數量不多時就不需要)數人。婚禮禮成之後男女雙方家人都要致送他們紅包以感謝他們的幫忙。而婚禮時所使用車輛之多寡,則視禮品與陪嫁人數的多寡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