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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徽農村廣播聽評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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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穎想法律故事會
首先,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和你陳述的情況介紹來看,你和你父母在你婚前採用貸款方式購買房屋,首付和裝修款都是你們出的,女方並未參與。那麼,可以認定該房屋的所有權應當為你一個人所有,房屋屬於你婚前的個人財產。
參見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第二十二條,即,在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資,為雙方購買房屋出資的,並將房屋的產權落在自己子女的名下時,被認為是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除非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 而婚前採用按揭方式購房,支付了首付款的一方,是房屋的所有權人,房屋為其個人財產。
其次,這件事的定性比較明確了,但是難度也是有的。因為你說婚後的還貸是你自己還的,而且父母偶爾有幫忙。所以你認為房屋產權和女方無關。然而,現實中,婚後雙方共同生活,各方所獲得的工資收入等均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你償還貸款的款項來自你的工資收入,那麼,你很難說這個錢和女方無關,畢竟,當你還款的時候,用於家庭支出的錢就少了,女方對於你的還款還是有間接幫助的。如果按照這個思路來講,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婚後共同還貸的,獲得產權一方應當給予對方共同還貸款項和房屋增值部分的相應款項補償。
第三,基於以上分析,如果你想要說明房屋購買和還貸與女方無關,那麼,你必須證明你的婚後還貸行為並非屬於夫妻共同還貸,而是你個人所為。比如,你可以提交證據證明女方無工作或無收入,或者你每月還貸的款項是你個人收入,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或者你父母幫助還款,等等吧。你需要提交相關還款記錄和資金來源證明,否則,婚後還貸部分,很難被認定為你一人所為。畢竟婚後雙方生活和財務混同在一起,不能說女方對於還貸一點貢獻都沒有,除非你能證明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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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律師說法
【律師觀點】:離婚後房子如何分割?這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有時律師回答說是均分,其實這麼說是比較籠統的,它有很多種情況,下面我就一一的把對主要的幾種情況給大家說一下。
第一種:第一種情況,也就是說在婚前這個房由男方或女方自己購買,並且沒有貸款,這種情況下,該房屋為婚前的個人財產,誰買的就是誰的,不存在離婚後分割的問題。
第二種:第二種情況,也就是說,婚前,男方或女方出了一部分錢購買,購買房屋後還有貸款,在這種情況下,男女雙方領取了結婚證。離婚時,該房屋就牽扯到個人財產和婚後共同財產相互糾纏的問題。這種情況下,一般的處理方法為誰要房子誰就還貸款,但是該房屋的增值部分應該以該房屋婚後還貸款的部分,應該作為夫妻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對房屋的增值部分,因為,除非做相關的鑑定,否則無法定下一個具體的數目。所以法院一般的處理方法為,法官提出一個具體的數目,只要原被告雙方認可該數目,則按照該數目進行處理。
第三:第三種情況,有時該房屋的首付款是由男方或女方的父母來支付,而後面的貸款有男方和女方婚後共同償還,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男女雙方離婚,則牽扯與父母的債權債務關係。因為父母給孩子付首付款買房,一般情況下不會出具相應的欠條或借條,所以該首付款是父母給子女的贈與,還是子女向父母的借款,這個是法院,酌情重點審理的物件。
最後組建一個美滿和諧的家庭,十分的不容易,如果男女雙方都比較同情達理,可以對購房的購房的付款方式,以及雙方無法生活,離婚時財產如何處理,可以做一個婚前的公證。這種情況下,男女雙方心中坦蕩,反而有利於感情的維護不至於相互猜忌,相互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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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黃金時代當家
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分割。公平公正:一人一半。
提出離婚的住裡間,不願離婚的住門房;出入通道只1條,誰過境先交過路費XXX元/次。
誰有本事把1套房分成兩層呢?
夫妻共同債務共同償還,不願還債不準住房。
以房抵債,物歸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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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老蔣閒言
樓主提出的這個問題,離婚後雙方都要房子,雙方僵持不下,只好依法進行房屋的分割了。究竟判給誰,這要根據房屋是屬於婚前財產,還是婚後共同出資全款買的,或者是一方婚前出首付,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還是房地局直管的公租房,法院分不同的情況才能進行裁決。
如果說該房屋是屬於房地產局直管的公租房,在租賃契約上寫的是誰的名字,誰就是承租人,法院就會判給誰。
如果該房屋是婚前的個人 財產,婚後在房產證上也沒有加上對方的名字,離婚時,婚前的個人財產就屬於個人擁有。
如果說該房屋是婚前個人出首付,婚後共同還貸,婚前部分就屬於個人財產,婚後還貸部分屬於共同財產, 誰對該房屋佔有權的比例大,該房屋就歸屬誰,以現金支付對方房產擁有的價值。
如果該房屋是婚後雙方全資購買的房屋,雙方各有50%的擁有權。離婚時,誰屬於被告,一般情況下,被告有優先選擇房屋的權利,用現金支付對方房產擁有的價值。如果被告沒有經濟條件,原告有經濟條件的話,就由原告支付被告現金。雙方要是都沒有支付對方的經濟條件,那就離婚不離家,各佔一半房屋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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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情感故事小屋
既然是離婚了,在財產分割上就會有分歧!既然大家都不放棄對房子的擁有權,那就坐下來好好談談,總有辦法解決的,本人給你支招如下!
首先,即使離婚了,法院審理期間怎麼沒有給你做出判決呢?這個問答我有些不懂,一般情況下夫妻雙方在離婚之後法院都會在財產分割上做出了明確的劃分!你的這種情況出乎我意料!你們可以再次去法院進行諮詢,要求庭解或者判決!
其次,兩個人既然都想要房子,總要有人做出讓步的,出於實際情況,看誰更困難一些,畢竟婚姻一場,怎麼著也得留點情面,把房子還是留給最困難的一方吧,彼此協商解決,按照當地的房價給對方補齊房款,實在無法解決的話,那隻能透過法院起訴來解決!
第三方面,作為夫妻之間如果說有孩子的,最好扶養孩子的一方留下來擁有房子的居住權,因為帶孩子的一方多少有些不容易,你讓對方出走,怎麼辦?不看大人的情面總該看孩子的吧,這麼小作為父母的一方情何以堪?一個人走總能找個安身的地方,要是帶著孩子走,情況就不會是那麼簡單的事了,無論是出於同情心還是出於親情夫妻雙方都應該考慮到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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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關2323
碰到這和情況,房子應該帶孩子方優先考慮;收入低方優先考慮;婚姻背叛者先讓步;或者將房子訂價,價高者得。乾脆將房子買了,平均分錢。見過很多這種情況,明明是背叛婚姻,仍死皮賴臉,點滴利益都不讓。所以,別期望感情深厚,會好處理。還是由法律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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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蝸牛的長征
在這裡呢,我分享三個解決方案。
第一個解決方案呢,就是算一下你們家房子大概的價值,以及你們家的存款,如果說有一個人要房子的話,而沒有其他什麼存款的話,要房子的一方應該說要補貼,另外一個淨身出戶的一方一些錢,大概按照市指算一算,折箇中對吧,這樣子商量著就可以了!
第二個方案呢,就是你們如果誰也不服誰的話,那就請一個公證人,例如說請一個德高望重的長輩來給你們評評理,然後做做你們的思想工作嗯,最後呢,打成一個共識,我想你們兩個人自己商量不成,找一個長輩來一起商量,應該是可以的吧!
如果說以上兩個方案都不行,那我們就考慮第三個方案就是把這個問題交給法院去解決,看你們的婚姻到底有沒有必要存續?如果沒有必要存續了,你們的財產到底要怎麼分啊?孩子的監護權到底歸誰等等!就交給法院去辦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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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筆舞悠然
離了婚,雙方都要房子,都買不起房子,就一人住一間,客廳、廚房、廁所公用。
有一戶農家,夫妻離婚了,就在院子裡砌了一堵牆,房子一分為二。
前妻很會做菜,今天炒冷吃兔,明天燒豬蹄,後天滷雞腳。前妻在院子擺了一張桌子,坐在桌邊吃得津津有味,香氣滿院子飄。
前夫回到家,冷鍋冷灶,飢腸轆轆。聞到隔壁飄過來的香味,饞得直流口水。
終於有一天,前夫忍不住了,說:“我可以吃一點嗎?”“可以呀,滷雞腳10錢一根,5根50元。”前夫掏出50元,給了前妻,接過雞腳,狼吞虎嚥啃了起來。呀,原來前妻做的飯這麼好吃,當初怎麼沒有發現呢?
後來,前夫天天來前妻家蹭飯吃,兩人又好上了。
夫妻離婚,有時是一時衝動,過了一段時間,又後悔了。這樣的夫妻,我見過好幾對。
老公的同事王先生,是單位的科長,經常在外面跑,出軌了。老婆林女士一生氣,又吵又鬧,兩人離婚了。兒子判給了林女士。
王先生搬到了小三家。小三有個女兒,讀小學。王先生每天要送女兒上學,給女兒輔導作業,陪女兒玩耍。
過了幾個月,王先生終於清醒了:我給你養女兒,我的兒子還沒有人管呢!王先生又回前妻那裡去了。
從那以後,王先生和林女士一心一意培養孩子。後來,孩子考上了大學,分到電廠工作,結了婚,也有了孩子。現在,王先生一家過得有滋有味。
離婚不離家,孩子也好照顧,還有可能和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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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南村舊人
既然離婚,如果有房子那就牽扯到財產分割問題,那要看這個房子是怎麼獲得的,還要看有沒有孩子,孩子誰撫養。
如果是婚前財產,房子為對方全款買的,那你就別想了,房子你也分不到。
如果是婚後的話,另一方用自己的婚前財產買的房子,同樣的你也要不到房子。
如果是結婚後你們共同出錢買的房子,一起還房貸,也不管房產證寫的誰的名字,那這個房子你們平均分割。
你們二人都想要到房子,其實我覺得盡力爭取就好,如果要不到房子,那就取得等價的補償也是可以的,這也是需要你們二人協商的,協商不成,那就要走法律程式。如果有孩子,法院肯定會考慮孩子的撫養問題,應該傾向於有孩子撫養權的人。
如果你們沒有孩子,那法院會平均分配,如果你們有一方取得房子所有權也不願意出錢,那只有拍賣房子,拍賣的錢你們均分。
說到這裡,我個人就得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大家還是好聚好散,雙方都不太吃虧就好,有時候退一步海闊天空,男人應該做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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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玩樂帶給你
房子屬於夫妻雙方共同的財產,正常情況下,要麼變現平分,要麼歸屬一方,另一方補錢。
電視劇《我的前半生》中,陳俊生要求跟羅子君離婚,陳俊生要求要大房子,然後補貼羅子君差額,雙方在差額處始終談不攏。不管結婚時承諾的多好,說的多真誠,走到離婚這一步都是自顧自的。
還有另一種特殊情況,某一方犯錯出軌。一般會淨身出戶,沒有臉面去分家產。
當然不排除那種城府極深的,即使婚內出軌,也不知廉恥的提前佈局好讓你連一分錢都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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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積德才是福1
這樣情況,遇上講理的好辦。最怕是不講理的人,如垃圾一樣,滿肚子怨氣。我個人認為,如能講道理的人,靜下心來講清楚,和好不離婚。如果是不講理的,早離早好,不要房子,先分開,虧一些也好,不離跟著過日子虧到一毛不剩。讓法院判得多少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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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離婚房子怎麼來分,這就要看你結婚後的房子你有沒有出資購買,如果出資購買這就是婚後財產,你可分得一半。我鎮袁太平今年四十歲,前五年夫妻兩人在市裡買了一套一百平方米的房子,花去五十萬,女人小花出資二十萬。小花保留了出資證據,她近十多年在江蘇做服裝的積蓄全補貼上了。去年男方袁太平出軌。兩人判決離婚,因男方過錯,法院判給小花30萬。婚後房產是兩方出資購買的,離婚雙方都可得到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