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快樂與我同行9

    列夫·尼古拉耶維奇·托爾斯泰

    列夫·尼古拉耶維奇·托爾斯泰(1828~1910),19世紀末20世紀初俄國最偉大的文學家,也是世界文學史上最傑出的作家之一,他的文學作品在世界文學中佔有第一流的地位。出生於貴族家庭,1840年入喀山大學,受到盧梭、孟德斯鳩等啟蒙思想家影響。1847年退學回故鄉在自己領地上作改革農奴制的嘗試。1851~1854年在高加索軍隊中服役並開始寫作。1854~1855年參加克里米亞戰爭。幾年軍旅生活不僅使他看到上流社會的腐化,而且為以後在其鉅著《戰爭與和平》中能夠逼真地描繪戰爭場面打下基礎。代表作有、(戰爭與和平>、以及自傳體小說三部曲、、。其他作品還有、、、等。他以自己漫長一生的辛勤創作,登上了當時歐洲批判現實主義文學的高峰。托爾斯泰出身於古老而有名望的大貴族,但他一生始終不渝地真誠地尋求接近人民的道路,多次在自己的莊園進行改革,不過都沒成功。五十年代開始文學創作。是他前期的創作總結。(安娜·卡列尼娜>代表他創作的第二個里程碑。(復活>是他長期思想探索的藝術總結,是他對俄國地主資產階級社會批判最全面、深刻、有力的一部長篇小說。

  • 2 # 使用者4769123050042

    《復活》的故事情節很簡單,男主角是英俊貴族,少年時代曾經遇到在姑媽家做傭人的女主角,情竇初開,兩情相悅,三年後,男主當兵,混吃混喝,已經變成標準貴族了,再次跟女主重逢,男主明明知道他馬上要走,但是還是誘姦了女主,完了後,給她一些錢,跑了。懷孕的女主被姑媽趕出來了,淪為娼妓,在妓院裡被冤枉殺了人,被送到監獄,面臨審判,而有錢有勢的男主此次擔任的是陪審員,十年後,他依然一眼就認出了女主。

    《紅樓夢》裡王熙鳳不會作詩,做了一句,“一夜北風緊”,大家都認為好,好在哪兒?好在給後面的人留了餘地,後面作詩的可以接的住,繼續發揮。

    竊以為這也是寫小說的技術,比如《復活》,書一開始就是女主在監獄裡被喚出來審判,接著男主出場,一邊考慮要不要跟富貴人聯姻一邊收到陪審員的通知,劇情一下就開展開來了,給讀者留下了懸念和期待。

    試想下,假如換個作者,接著這個開頭,他會怎樣寫下去?換了你,你會怎樣寫下去?男主落井下石,趕緊弄死女主保全名聲,萬一抖出去當年舊事呢?一本暗黑小說。或者男主決定救回女主,並複合?一本愛情小說。

    我認為,也許有人會比托爾斯泰此刻呈現的這本《復活》寫得好(技術上的高度,這個開頭已經很精彩,後面要把故事寫得好看,並不那麼難),也許沒有人會比他寫得好了(思想上的高度)。

    托爾斯泰選擇了男主在追憶往事的過程中,正視了真實的自己,決心救回女主贖罪,很平淡的一個劇情繼續,而且緊接著不可思議的是,他在利用權勢打通各個渠道以及接觸監獄犯人的同時,他開始對貴族通天的權勢,坐享其成,非常反感,對監獄裡的人充滿了同情,譴責土地私有制等等東西,來騷擾讀者的閱讀快感,這些東西的強行加入,說教感嚴重,導致故事性弱化,更關鍵的是,讀者會覺得不可思議。

    男主口口聲聲譴責貴族權利,但是能一路通關救下女主,難道你不是靠著自己的貴族身份和人脈做到的嗎?那你還譴責個什麼勁兒啊?充滿了矛盾。

    好了,這裡就到了我之前說過的一個問題了,你要說《水滸傳》的作者對寫女人沒有興趣,這是對的,但是你要說他不會寫,那我不同意。這句話同樣可以用在這裡,你要說托爾斯泰這兒沒興趣寫好看的更符合讀者審美或者生活邏輯的情節,這是對的,但是你要說他寫不了,這我不同意。

    《復活》寫男女主情竇初開的場景,託翁寫得不好嗎?男主吻了女主後,女主跑開,站在一棵樹下摘下花枝,這個場景不純情嗎?託翁不懂生活邏輯嗎?男主說要把土地還給農民,農民怎麼樣,怕上當,以為東家騙他們,猶猶豫豫很久,還是想佔這便宜,接著得寸進尺跟男主討價還價,男主想陪女主去流放,跟他姐姐說,他以後的財產全歸姐姐的孩子所有,他姐姐不接話,心裡高興得很。

    《復活》中男女主重逢是十年後,這十年,人世滄桑,女主認出男主,第一反應是痛恨,然而很快,她開始利用她那一套,逢迎客人的那一套,找他要錢,讓他幫忙做這個那個,而男主既然救她,心理活動未必不豐富,審判席上怕她認出自己,決定救她的過程中有嫌棄,有猶豫,有考量自己到底值得不值得。託翁也沒有安排男主十年後還愛著這娼妓,他不愛她了,在拯救過程中還對別的女人動心。

    哪有現實主義作家不懂生活邏輯和人生情態?

    然而,這並不是說《復活》是一本完美的小說,只是它的不完美,是很無奈的。

    小說是有侷限的,小說邏輯有一種東西叫做共識,也就是讀者的共鳴。為什麼愛?為什麼恨?為什麼哭?這些描述都要來自於生活常識和經驗,並在生活常識上做提升,放大到藝術效果,人們常說,藝術來源於生活,高於生活,小說尤其跟生活相關貼近,比如詩歌,它能走的離生活稍遠一些,但是小說更多時候是貼近世情的。

    生活經驗提取不到,那麼讀者的共鳴就少。而《復活》的主要失敗在這兒。

    託翁的理想或者志向太超前了,在一個階級社會,錢與權通行的社會,他在小說中貫穿的理念等於是空想主義,別說他所處的那個時代,就是現在,也沒有人能深刻的理解他所謂的,人類的平等,人人有土地,貴族也要下地幹活,不享有特權,沒人理解,像我們現在最大理想就是掙錢,掙錢幹嘛呢?享有特權。

    這就好比有人形容的,託翁是個文學家在做哲學家,或者經濟學家的活兒,他使用的道具在那個時候本身就不合適。

    關於這個道具問題,我第一次聽見這個觀點是沈從文說的,沈很喜歡音樂,認為音樂是超越文字的,而托爾斯泰也是這麼認為,文字的力量有限,它的排列組合,跟生活經驗太相關了,而音樂是真正自由的。

    《復活》這本書的價值,卻正在這兒,一個藝術家,技術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還是要歸功於對心靈的拷問和追尋,而托爾斯泰正是這樣。

    我以為這才是《復活》這本書的正確開啟方式。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什麼牌子的阿膠糕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