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鋼筋連線作業開始前及施工過程中,應對每批進場鋼筋進行接頭連線工藝檢驗。工藝檢驗應符合下列要求:(1)每種規格鋼筋的接頭試件不應少於3根;(2)接頭試件的鋼筋母材應進行抗拉強度試驗;(3)3根接頭試件的抗拉強度均不應小於該級別鋼筋抗拉強度的標準值,同時尚應不小於0.9倍鋼筋母材的實際抗拉強度。3.現場檢驗應進行擰緊力矩檢驗和單向拉伸強度試驗。對接頭有特殊要求的結構,應在設計圖紙中另行註明相應的檢驗專案。4.用扭力扳手按表9-74規定的接頭擰緊力矩值抽檢接頭的施工質量。抽檢數量為:梁、柱構件按接頭數的15%,且每個構件的接頭抽檢數不得少於一個接頭,基礎、牆、板構件每100個接頭作為一個驗收批,不足100個也作為一個驗收批,每批抽檢3個接頭。抽檢的接頭應全部合格;如有一個接頭不合格,則該驗收批接頭應逐個檢查並擰緊。5.滾壓直螺紋接頭的單向拉伸強度試驗按驗收批進行。同一施工條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級、同型式、同規格接頭,以500個為一個驗收批進行檢驗。在現場連續檢驗十個驗收批,其全部單向拉伸試驗一次抽樣合格時,驗收批接頭數量可擴大為1000個。6.對每一驗收批,應在工程結構中隨機抽取3個試件做單向拉伸試驗。當3個試件抗拉強度均不小於A級接頭的強度要求時,該驗收批判為合格。如有一個試件的抗拉強度不符合要求,則應加倍取樣複驗。滾壓直螺紋接頭的單向拉伸試驗破壞形式有三種:鋼筋母材拉斷、套筒拉斷、鋼筋從套筒中滑脫,只要滿足強度要求,任何破壞形式均可判斷為合理。
2.鋼筋連線作業開始前及施工過程中,應對每批進場鋼筋進行接頭連線工藝檢驗。工藝檢驗應符合下列要求:(1)每種規格鋼筋的接頭試件不應少於3根;(2)接頭試件的鋼筋母材應進行抗拉強度試驗;(3)3根接頭試件的抗拉強度均不應小於該級別鋼筋抗拉強度的標準值,同時尚應不小於0.9倍鋼筋母材的實際抗拉強度。3.現場檢驗應進行擰緊力矩檢驗和單向拉伸強度試驗。對接頭有特殊要求的結構,應在設計圖紙中另行註明相應的檢驗專案。4.用扭力扳手按表9-74規定的接頭擰緊力矩值抽檢接頭的施工質量。抽檢數量為:梁、柱構件按接頭數的15%,且每個構件的接頭抽檢數不得少於一個接頭,基礎、牆、板構件每100個接頭作為一個驗收批,不足100個也作為一個驗收批,每批抽檢3個接頭。抽檢的接頭應全部合格;如有一個接頭不合格,則該驗收批接頭應逐個檢查並擰緊。5.滾壓直螺紋接頭的單向拉伸強度試驗按驗收批進行。同一施工條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級、同型式、同規格接頭,以500個為一個驗收批進行檢驗。在現場連續檢驗十個驗收批,其全部單向拉伸試驗一次抽樣合格時,驗收批接頭數量可擴大為1000個。6.對每一驗收批,應在工程結構中隨機抽取3個試件做單向拉伸試驗。當3個試件抗拉強度均不小於A級接頭的強度要求時,該驗收批判為合格。如有一個試件的抗拉強度不符合要求,則應加倍取樣複驗。滾壓直螺紋接頭的單向拉伸試驗破壞形式有三種:鋼筋母材拉斷、套筒拉斷、鋼筋從套筒中滑脫,只要滿足強度要求,任何破壞形式均可判斷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