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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子非魚自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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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胖虎543
幾年前就有了,100%是傳銷,現在的花生日記也是傳銷,都還明目張膽的拉下線,國內對這些管的太鬆了,最好的方法就是不去觸碰這些,他們洗腦是真的有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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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紅紅火火大姐姐
怎麼說呢,現在做這種平臺這種模式的太多太多,這東西見仁見智吧!有掙了錢的,反正我做了三個月,沒有掙到一分錢,而且我也沒有看上裡面賣的東西,買了一次黑布林,感覺一般,和外面賣的價格差不多,味道也不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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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無路可套
套哥按:雲集品疑似崩盤事件似乎正在越演越烈。
投資理財怕套路
套哥指路你致富
各位好。
套哥我又回來啦!
首先給大家講一件恐怖的事情——
今天是春節長假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希望各位套友還是能夠調整好身體和心態。
做員工的能儘快進入工作的狀態
做老闆的嘛,不要摳門,是時候發開工紅包啦。
下面言歸正傳
今天,咱再聊一聊雲集品。
春節放假前,套哥曾發了兩篇關於深圳前海雲集品公司高層大內鬥的文章。
雲集品的董事長潘躍健和雲集品旗下一個會員中心的負責人魯琨可謂撕得不亦樂乎。
潘躍健稱遭奸人所害,寫了一封常常的公開信來討伐“數十年的兄弟”,可謂上演了一出“手足相殘”的好戲。
(圖片截圖自公開信內容)
而旗下的魯琨工作室馬上回應,稱潘躍健為騙子,利用職務之便,把雲集品千萬會員的資金拿去填補其在美國欠下的債。
這齣好戲可謂把我們這些吃瓜群眾看得非常過癮。
一開始以為是手足相殘,結果又變成了“無間道”。
目前,雙方陣營在網路上打口水仗,一時真假難辨。
在,昨日,有一位套友提供了一份聊天記錄,稱由於雲集品沒有及時的支付貨款,導致債主找上門,引發了一場命案。
根據這份截圖的內容顯示,一個自稱是青島海信廣州分公司的龍某,因為收不到雲集品的貨款,而被債主上門討債,家公被債主推倒,結果導致悲劇的發生。
這份截圖的真實性,套哥無從考究。
但是,最近這幾天,套哥陸續接到多個雲集品供應商以及會員的諮詢求助資訊。
(圖片截自網路)
由此可見,供應商會員和雲集品公司之間劍拔弩張的氛圍可謂一觸即發。
一邊是高層撕逼的雲集品
一邊是拿不到貨款的供應商
這個局,怎麼破?
下面,套哥談一談個人的看法。
首先,不要再對雲集品抱有任何的幻想。
雲集品這種消費返利的模式,本身存在著諸多問題
曾因為涉嫌傳銷而被多家官方的平臺以及媒體曝光。
雲集品的模式其實早有前車之鑑,多家用這種“購物返利”模式的平臺倒閉的倒閉,關門的關門。
因此,任何企圖讓雲集品繼續苟延殘喘的行為,只會增加更多無辜的受害者。
其次,千萬要攔住家人,不要給雲集品捐款。
雲集品的董事長潘躍健居然公開讓千萬會員捐款來給公司續命。
這種做法可謂滑天下之大稽
明眼人都能看出這種捐款的行為只是飲鴆止渴而已。
況且,這家公司曾出過一份貨款結算的計劃書
結果是雲集品根本沒有按照上門的計劃來執行。
這才導致後續供應商凍結雲集品千萬資產的事情。
對於一家失去誠信的公司,再厚著臉皮來向你討飯,如果你還給公司捐錢,套哥只能說你的智商為零。
況且,你捐的錢,還不夠雲集品欠稅的零頭呢。
近日,套哥看到雲集品又有新動作,公司目前正在緊鑼密鼓的招兵買馬,招收線下運營中心。
而根據這份方案,要想成為中心,得繳納數十萬甚至上百萬不等的加盟費用。
好吧,看來雲集品急需新鮮的血液來補充啊。
在這裡,套哥想對各位受害者說,目前最大限度挽回損失的辦法就是:
儲存所有關於雲集品的交易流水證據積極到經偵部門工商部門舉報儘快提起訴訟採取儲存措施千萬不要給雲集品捐錢千萬不要讓老潘給跑國外了千萬不要交錢成為什麼線下運營中心千萬不要發生過激的行為去討錢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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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孫洪鶴
雲集的轉型是與死亡真的是一線之差,因為不僅要解決團隊內部的大領導的利益問題,而且還要解決全社會質疑的問題,最大的問題就是處罰的問題,但是雲集內部的現存這支團隊意識到了未來的發展,肯定不是靠多級返利+無限制的增倍的,如果繼續這麼幹肯定就是傳銷的下場,所以,馬上轉型新零售,但是有一些原雲集的團隊還在繼續做以前的制度模式,那這肯定就是沒有好下場的。
雲集的這支新重組的團隊對內部的管理很嚴肅,清理了很多類似傳銷的團隊,重新建立了制度,在上二個月也就是雲集在轉型新零售即二級分銷+返利的最難的時候,一方面受到老團隊的影響,另一方面平臺的運營成本和運營壓力等問題,就在這最難之時,完成了新一輪的融資,而這次融資的焦點就是:雲集是以新零售S2B2C的模式完成融資的,這證明了現在這支雲集的領導是多麼的有眼光和勇氣來面對轉型,如果不轉型或是沒有這次融資成功,雲集要麼被定為傳銷,要麼自己內部的團隊內鬥而死,現在的新雲集活了過來。
目前社交化電商只有二條路,各有一個領導者,一是以拼多多為代表的社交化電商+拼團模式;另一個是以雲集為代表的社交化新零售即二級分銷+返利,但這二個平臺都被質疑,拼多多的假貨問題,雲集的傳銷質疑問題。
但不得不說,就目前為止,雲集已擺脫了最終的管理處罰,問題也由2017年罰款之前的焦點慢慢轉變了,如果雲集是在廣州那麼也不會有這次轉型成功的機會,還有云集的團隊中有其它不願意轉型的團隊繼續用老雲集的制度來做新的平臺,最終的下場都不會好,因為道理很簡單呀,雲集是發展壯大了竭盡全力的轉型,而它們是還在新起步階段想用剛開始的套路圈錢裂變,今年的管理多嚴格呀,這就是領導人眼光與格局的問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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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雅音和韻
就是傳銷,特徵明顯,讓我的一個親戚接近於六親不認了!天天讓你開店買東西,不然就毛!國家應該取締這樣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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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老雷侃球
我是雲集店主。我來說說我對雲集的理解。
1.雲集是不錯的創業平臺,消費398元就可以買到所有品類的電商平臺代理。創業成本不到400元,並且還購物得到產品。
2.價格如果沒有優勢也不會那麼多人購買產品。成為雲集店主的主要有兩類人,一種是奔著創業去的(少數人,有想法)。一種是奔著買東西確實便宜,價格便不便宜肯定是對比過後才說。
4.費用支付,一方面是佣金,這個5%-40%的銷售比例,相信沒個做銷售的朋友都能理解。經理的工作加獎勵,21家店的區域經理拿個底薪,維護自己銷售網點,這個每個銷售公司都會做的成本。獎金只是提成的25%。也就是說團隊10W的銷售業績,平均8%的點來算提成。也就是8千。經理才提2000元。總的提成比例在10個點左右。店主還不用發底薪。所以支出完全是要銷售的。他的收入不靠拉人頭的。拉人頭會餓死的。
我以前做區域經理,管理的分店100家。拿底薪,拿獎金。我的店員拿底薪加佣金。店員也是忽悠進來做事的。這樣的實體是傳銷嗎?
所以我的理解是我做雲集的區域經理。並且各種產品都可以賣。(以前做數碼相機,被手機給幹掉了)不用擔心沒好產品。並且我開店不需要成本,只需要招人。如果你有能力,我可以幫你出398的店主費用。
這個是我購買的良品鋪子的松子,一個39兩包,還包郵,一個是良品鋪子自己的APP上購買,68才能包郵,不得不拼一些不需要的。增加消費。
在自己店裡買還有返利5%-40%。如果你在我店裡買,我可以送雲集幣給你用,還可以把我的擁金返給你,讓你體驗體驗。去超市還有試吃的,來我店裡可以試著買。不滿意就退唄。不給退就投訴。這社會有理哪都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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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東哥解讀電商
從消費者利益角度來講,判斷是否為傳銷,最本質的區別就是商家是否靠賣貨盈利,或者說拉人頭的收益是否超過了賣貨收入。以往的傳銷,交的錢只是會員費,不是靠譜商品;而以雲集為代表性的湧現出來的社交電商們,是靠真實商品盈利的。從這個角度來講,雲集並不是傳銷。
換句話說,對傳銷來說,拉人頭是目的,賣貨是噱頭,而對雲集來說,拉人頭是邏輯工具,賣貨是目的。
什麼是傳銷?
海豚智庫諮詢了一位律師朋友,該律師表示判定是否為傳銷,先看是否有真實產品銷售,如果像安利一樣有產品銷售就不是了;然後看是否需要繳納高額的“資格費”,加入後透過發展下線取得獎勵;第三,是否利用後加入者交付的部分費用支付先加入者的獎勵,同時收益由加入順序和發展人員的數量決定。
根據這位律師朋友的建議並結合海豚智庫在雲集APP上的親身體驗之後,發現雲集並不等於傳銷。首先,雲集售賣的是產品是市面上普遍流通的真實產品,在這一點上雲集就不符合傳銷的定義。海豚智庫在雲集超市上購買了顯示“¥19.9/賺0.59”的15L立白洗衣液組合裝,當前物流顯示在陝西省咸陽市已打包。從雲集的財務資料上看,雲集的主要收入是產品銷售收入,2016-2018年雲集產品銷售收入佔比基本穩定,分別是87.93%、91.74%和87.45%。而傳銷模式,基本都是靠發展下級代理,而且儘可能的壓榨每個代理的財富,甚至進行人身自由約束。
在過去的四年,至始至終,雲集都是靠賣貨賺錢,而商品也就30%的正常毛利潤率(返利之前),所售商品都是眾所周知的大眾品牌。
其次,雲集的獎勵方式主要是產品返利和邀請新會員兩種而不是像傳銷一樣,透過只發展下線來獲得獎勵。我們在雲集超市購買了顯示“¥19.9/賺0.59”的15L立白洗衣液組合裝並分享紅包到微信群中,抽中1張雲幣價值3.51元(雲幣只能用作抵扣而不能提現);最後進入“我的店”頁面顯示本月銷售19.9元,未到賬餘額0.59元(收貨7天后可提現),資產雲幣3.51元。所以,海豚智庫在此次購買/銷售產品中,獲得獎勵0.59元和抽中紅包獎勵3.51元雲幣。這個類似於淘寶的淘寶客,自己買省錢,別人買賺錢(返傭)。如果說這是傳銷的話,那淘寶就是中國最大的傳銷平臺了。
雲集的會員分為VIP會員和鑽石會員。朋友被邀請成為VIP會員是無需支付任何“入會費”的,使用者的獎勵主要從朋友購買產品的返利中獲得,而朋友邀請的會員購買產品的返利就和之前的那位使用者沒有關係,就類似於“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所以邀請VIP會員是不涉及傳銷。而邀請鑽石會員則使用者可以獲得80雲幣的獎勵,雲幣只可以用作抵扣不可提現,所以也不涉及直接利用新會員交付的使用者的獎勵。目前來看,新會員發展的會員與老會員沒有獎勵關係,仍然不涉及會員收益由加入順序和發展人員的數量來決定這一條。
有人說,現在沒有不代表以前沒有,關於原罪問題,也非常容易回答。對於一般的電商公司,都會花錢營銷獲取使用者,把數以億計的廣告費投放給阿里、騰訊和百度,一個真實新客成本超過300元。對於電商公司來說,這筆錢可以給BAT,為什麼不能獎勵給一般的使用者?只要你能給我帶來使用者,我就給你獎勵。這是再正常不過的商業邏輯了。
所以,無論是形式,還是實質,不管從哪個角度分析,有關“雲集等於傳銷”就是偽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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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靠發展下線賺錢就是傳銷。中國很多直銷走的也是傳銷路子。真正的直銷是直接銷售,但是很多拿到牌照的直銷公司走發展下線人頭的路子,其實就是傳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