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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腫瘤科劉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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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石家莊市管建濤律師
對於這種情況,你要記住“打輸了住院,打贏了犯法”,毆打他人是要受到行政處罰的,警察會先讓你們調解,調節不成會按照雙方情節處理。
如果對方賴在醫院不出來,這是不用擔心的,不要墊付醫藥費,他想住就讓他住,最後讓他起訴,法院也是不會支援他額外的費用的。
生活中難免遇到不講理的人,首先,不要和這種人置氣,能遠離就遠離;如果發生衝突,千萬要剋制,不是怕對方,而是粘上你了會有很多麻煩,沒有時間精力陪他耗。
現在是法治社會,發生糾紛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對方在無賴也不可能違背法律,只要是合理的賠償可以接受,超過法律規定的範圍一概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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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mobeicizui
對待無賴最好的辦法就是比他還無賴!
所以建議你先報警,然後警察來了就告他公然侮辱你(一定要當著他的面),然後等警察給結果就行了。
如果警察說他侮辱罪成立,那這事就好辦了,如果警察說不構成侮辱罪,那就問問警察侮辱罪的界定標準(一定要問哦,且要當著他的面,最好還有外人),完了就開始以各種方式對他進行侮辱了,只要控制在警察說的範圍內就行,但是千萬不能上火動手了哦!接下來就看誰有耐心了,他能抗住就聽著,扛不住那就自己走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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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rain65208121
遇到這種問題還是蠻心塞的,我就遇到過與你類似的情況,當時我騎摩托車送朋友回家,一個小孩和另外一個孩子打鬧,突然轉身跑,我車速很慢,立馬停住了,孩子碰我腿上,明顯感覺牙碰到了,把嘴裡磕破了,留滿嘴血,孩子媽一直指責我沒長眼睛,報警來扣車我,我朋友回去開車我們一起帶孩子去醫院,到醫院腦部檢查,耳鼻喉,胸腔,牙科反正有可能的都檢查了,就嘴裡有創傷,她打電話叫她哥來,她哥市裡交通局的,她哥和她老公還都是明事理的,說孩子沒事就好,回去輸兩天消炎的藥,錢我出,回來說好了診所,這女的非要我接送,還要去陪著,我不用上班啊,晚上給孩子買的營養品去看孩子,說好我朋友計程車帶她去,她隨時打電話就來接她,錢我會付,後來結賬醫生告訴我她拿了個孩子不相關的藥,哎,無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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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恩菲思茶話會
對待無賴就要用無賴的方法對付她,付給她照片子和開藥的錢,同時告訴她我們兩清了,你想住院隨你,是你自費專案,你想查查其它的病隨你怎麼查,我不負擔不應該我負擔的部分,剩下的你自己負擔吧,然後就關機好了。反正你沒有逃避自己責任,承擔了自己的責任,她再找事就是她的不對了,她的貪念沒人會為她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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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我的名字有個子
這個事我最知道,這個牽扯到兩個期限問題,一個是醫療期限,國家根據不同傷害程度是有醫療期限的,這個有些個律師都不知道,輕微傷好像是不超15天。第二個是行政處罰期限,行政處罰期限是距案發一個月,嚴重的不超過兩個月,就是說超過兩個月就沒的法進行行政處罰,那你就以調解等理由想法子拖他兩個月,然後一定要以兩方要求差距太大沒的法子繼續調解,一定不要不同意調解,這兩個對以後走法律程式法官印象是不一樣的,那他就沒的法子只能走法律程式啦,法官是不會全部支援他的。還要注重收集、儲存證據,一個是對方過錯證據,還要收集醫院的證據,看他每天用什麼藥,有沒的有過度醫療,是不是每天都在醫院安心醫療。這些個全是我幫我弟處理打架的經驗,厲害吧,好些個人是不知道這些的,聽我的沒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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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Vajra
不出別出,給她天天輸藥,扎針,就醫院那環境沒有電視不能洗澡的,不能和男友啪啪啪的,看她能堅持幾天,敢偷著出去接著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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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追尋真實的鹿柴
你打人肯定不對,對方辱罵你,你倆都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有兩種情況,一種你們私下和解,你積極賠償,另外一種,公安機關對你們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理,至於醫藥費對方就只能透過法院訴訟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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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將近酒杯莫停同銷愁
不管是什麼原因,動手打人責任更大。如果對方沒還手,屬於毆打他人,需負主要責任,如打人致傷致死,需負刑事責任。如果對方還手,屬於互毆,贏了進派出所,輸了進醫院。而打架一旦升級,往往出現致死現象,所以不管罵人多難聽也不能動手,除非對方先罵人又先動手打人,可以行使自衛權,屬正當防衛。國家應該對正當防衛進行進一步規範,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可以參考其它國家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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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山高水遠情長
明人不做暗事,去醫院把他打死吧,反正看都看透他的心思了,成全他好了,讓他死都死在醫院,做人吧,有時候你做絕了眾人就會說做人不要那麼絕,但是眾人根本就不知道不了解,一個人為什麼會這麼絕,我覺得吧!從來沒有無緣無故的恨。
回覆列表
如果你就是簡單的刪了對方一個耳光,我覺得診斷不出來軟組織挫傷。
並且在鑑定上,這個軟足挫傷很多很多情況都不成立。這個我覺得完全可以進行一個明確的診斷。你可以直接諮詢醫生診斷依據是什麼。如果就是軟組織挫傷,那他也分輕重。
邁著醫院不出來,那你就讓他賴著吧。元祖是挫傷那什麼樣才能得到痊癒呢?我覺得醫生也不敢無限期的讓他在醫院住院治療。
因為診斷成軟組織挫傷,你怎麼樣才評價它沒有軟組織挫傷呢?一生就這麼簡簡單單的就診,斷一個無限期的住院診斷嗎?
但是我覺得。衝動不能造成人身傷害還是很關鍵的。
我覺得你還是要定時的給人家賠禮道歉,畢竟你是對人家造成了一定的身體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