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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經典守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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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採姑娘的小蘑菇鴨呀
別的不敢說,但是二世時代秦朝百姓一定是生活在地獄,如果真的有地獄的話。
二世剛登基時,就定下了自己“治國”的總基調,如果這也算治國的話:
二世燕居,乃召高與謀事,謂曰:“夫人生居世間也,譬猶騁六驥過決隙也。吾既已臨天下矣,欲悉耳目之所好,窮心志之所樂,以安宗廟而樂萬姓,長有天下,終吾年壽,其道可乎?”
人生苦短啊,活著不就是為了享受嗎?我想盡情享受但又不想幹活,趙高你說該怎麼辦?
趙高的回答殺氣騰騰:
嚴法而刻刑,令有罪者相坐誅,至收族,滅大臣而遠骨肉;貧者富之,賤者貴之。盡除去先帝之故臣,更置陛下之所親信者近之。此則陰德歸陛下,害除而奸謀塞,群臣莫不被潤澤,蒙厚德,陛下則高枕肆志寵樂矣。計莫出於此。
嚴法刻刑,連坐收族,滅大臣遠骨肉。我的四十米大刀已經飢渴難耐了!
二世表示妙啊!
二世然高之言,乃更為法律。於是群臣諸公子有罪,輒下高,令鞠治之。殺大臣蒙毅等,公子十二人僇死咸陽市,十公主矺死於杜,財物入於縣官,相連坐者不可勝數。
直接把自己滅族了,真是爽啊,秦公族為之一空。
這裡還透露了一個重要資訊,就是二世改了法律!改了法律!改了法律!重要的重複三遍!所以不要那麼信心滿滿的拿出土秦簡來說事。
按這種思想治國百姓能過好嗎?用腳趾頭想都知道。
你以為這就完了嗎?
後來陳勝吳廣揭竿而起了。二世更有高論
二世責問李斯曰:“吾有私議而有所聞於韓子也,曰:‘堯之有天下也,堂高三尺,採椽不斫,茅茨不翦,雖逆旅之宿不勤於此矣。冬日鹿裘,夏日葛衣,粢糲之食,藜藿之羹,飯土匭,啜土鉶,雖監門之養不觳於此矣。禹鑿龍門,通大夏,疏九河,曲九防,決渟水致之海,而股無胈,脛無毛,手名胼胝,面目黎黑,遂以死於外,葬於會稽,臣虜之勞不烈無此矣’。然則夫所貴於有天下者,豈欲苦形勞神,身處逆旅之宿,口食監門之養,手持臣虜之作哉?此不肖人之所勉也,非賢者之所務也。彼賢人之有天下也,專用天下適己而已矣,此所以貴於有天下也。夫所謂賢人者,必能安天下而治萬民,今身且不能利,將惡能治天下哉!故吾願賜志廣欲,長享天下而無害,為之奈何?”
二世有兩點好,一點是很真誠,那麼不要臉的話可以臉不紅心不跳說出來,第二點就是文化水平很高,說話引經據典,扯淡扯的真的一樣。
這段話二世表示,我聽韓非說,堯住在茅草頂的土屋裡,用泥碗吃粗糧,冬天裹鹿皮夏天穿麻衣,過得還不如招待所看門的,禹治水治得腳上的毛都掉沒了,滿手老繭,曬成黑炭,最後累死在野外,還不如奴隸。這樣人就很偉光正——個屁!那就是些不肖之徒,真正的賢人應該是讓全世界來侍奉自己的,怎麼可能是反過來?我當皇帝的不能爽還怎麼治理天下?所以我想要一輩子為所欲為,但是又不能出事,你說應該怎麼辦?
李斯表示這又要馬兒衝出太陽系又不讓馬兒吸氧的操作臣妾做不。。。。不不,當然做得到啊!陛下你先把刀放下!
畢竟李斯那麼有才,比二世有才多了,於是他按照領導的意思,寫了篇和他一樣有才,比二世更能扯淡的奇文。這文章老牛逼了,它都不屑於在字縫裡寫吃人,直接滿篇公然寫吃人了。堪稱法家學說最極端化以致變態的代表作。
這文章沒有標題,姑且稱它為《行督責之術》
夫賢主者,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責之術者也,督責之,則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此臣主之分定,上下之義明,則天下賢不肖莫敢不盡心竭任以徇其君矣。是故主獨制於天下而無所制也。能窮樂之極矣,賢明之主也,可不察焉。
故申子曰:“有天下而不姿睢,命之曰以天下為桎梏”者,無他焉,不能督責,而顧以其身勞於天下之民,若堯,禹然,故謂之“桎梏”也。夫不能修申、韓之明術,行督責之道,專以天下自適也,而徒務苦形勞神,以身徇百姓,則是黔首之役,非畜天下者也,何足貴哉!夫以人徇己,則己貴而人賤;以己徇人,則己賤而人貴。故徇人者賤,而人所徇者貴,自古及今,未有不然者也。凡古之所為尊賢者,為其貴也;而所為惡不尚者,為其賤也。而堯、禹以身徇天下者也,因隨而尊之,則亦失所為尊賢之心矣,夫可謂大繆矣。謂之為“桎梏”,不亦宜乎?不能督責之過也。
故韓子曰“慈母有敗子而嚴家無格虜”者,何也?則能罰之加焉必也。故商君法,刑棄灰於道者。夫棄灰,薄罪也,而被刑,重罰也。彼唯明主為能深督輕罪。夫罪輕且督深,而況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是故韓子曰“布帛尋常,庸人不釋,鑠金百溢,盜蹠不搏”者,非庸人之心重,尋常之利深,而盜蹠之慾淺也;又不以盜蹠之行,為輕百鎰之重也。搏必隨手刑,則盜蹠不搏百鎰;而罰不必行也,則庸人不釋尋常。是故城高五丈,而樓季不輕犯也;泰山之高百仞,而跛牧其上。夫樓季也而難五丈之限,豈跛也而易百仞之高哉?峭塹之勢異也。明主聖王之所以能久處尊位,長執重勢,而獨擅天下之利者,非有異道也,能獨斷而審督責,必深罰,故天下不敢犯也。今不務所以不犯,而事慈母之所以敗子也,則亦不察於聖人之論矣。夫不能行聖人之術,則舍為天下役何事哉?可不哀邪!
且夫儉節仁義之人立於朝,則荒肆之樂輟矣;諫說論理之臣間於側,則流漫之志詘矣;烈士死節之行顯於世,則淫康之虞廢矣。故明主能外此三者,而獨操主術以制聽從之臣,而修其明法,故身尊而勢重也。凡賢主者,必將能拂世磨俗,而廢其所惡,立其所欲,故生則有尊重之勢,死則有賢明之諡也。是以明君獨斷,故權不在臣也。然後能滅仁義之塗,掩馳說之口,困烈士之行,塞聰掩明,內獨視聽,故外不可傾以仁義烈士之行,而內不可奪以諫說忿爭之辯。故能犖然獨行恣睢之心而莫之敢逆。若此然後可謂能明申、韓之術,而修商君之法。法修術明而天下亂者,未之聞也。故曰“王道約而易操”也。唯明主為能行之。若此則謂督責之誠,則臣無邪,臣無邪則天下安,天下安則主嚴尊,主嚴尊則督責必,督責必則所求得,所求得則國家富,國家富則君樂豐。故督責之術設,則所欲無不得矣。群臣百姓救過不給,何變之敢圖?若此則帝道備,而可謂能明君臣之術矣。雖申、韓復生,不能加也。
李斯開篇明義,表示皇帝為所欲為,那是天經地義。什麼服務百姓江山?不存在的。要做到這點,就要明申(不害)韓(非子)之術,行商君之法。具體怎麼做呢?
首先要學習商君,當年把灰灑在路上也要入刑,所以要輕罪重罰,重罪更重罰,做到坦白從嚴,抗拒更嚴。要知道棍棒底下出孝子,慈母多敗兒,刁民都是中華煙——欠抽,重罰之下,自然就沒人敢鬧事,主君就可以高枕無憂了。那些不懂這些真理,所以為天下勞勞碌碌的君主,真是個茶杯——就是個杯具啊!
然後我們來看看這三種人,儉節仁義之人,諫說倫理之臣,死節之烈士。你說這三種人好啊,是國之棟樑啊!屁,這三種人大大滴壞啊!為什麼?因為他們有腦子!他們居然覺得仁義道德,理想信念這些玩意比我主君的意思還重要,簡直是太壞了,十惡不赦啊!所以一定要清理這些人,滅掉仁義之士,堵上勸諫的嘴,禁絕烈士的行為,把所有人都變成聾子瞎子啞巴傻子,這樣主君就能為所欲為,國家就能大治了。
說真的這文章寫得如此扯淡,我都忍不住懷疑這尼瑪是高階黑吧?然而二世看過之後,表示真尼瑪的妙啊!
書奏,二世悅。於是行督責益嚴,稅民深者為明吏。二世曰:“若此則可謂能督責矣。”刑者相半於道,而死人日成積於市。殺人眾者忠臣。二世曰:“若此則可謂能督責矣。”
二世還真的落實了!效果拔群。刮民狠的就是能吏,殺人多的就是忠臣,路上一半人都是罪犯,殺的人屍體成堆。這就是能督責啊!
這就不難理解,章邯降項羽後
秦軍降諸侯,諸侯吏卒乘勝多奴虜使之,輕折辱秦吏卒。秦吏卒多竊言曰:“章將軍等詐吾屬降諸侯。今能入關破秦,大善;即不能,諸侯虜吾屬而東,秦必盡誅吾父母妻子。”
諸侯軍欺辱秦降卒,國仇私怨啊,我老秦人赳赳老秦,共赴國難,當然是要拼將一死報國家——個屁啊!如果諸侯君能入關車翻我大秦,那就是太好了!如果沒打贏,我們就要被殺全家了,我好方啊。
這樣的鐵血大秦,確實是該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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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真誠地看著你
不知道什麼是隸臣妾。刑徒的話,有活兒幹而且物資充裕的時候,為了保證工作的體力,是會管飽的。閒時就是半飢半飽,餓不死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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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妙趣侃歷史
按照秦朝法律,當時隸臣妾是否能吃飽穿暖,其實取決於在判處之前的獨立財產情況。刑徒就要取決於服刑情況了,和國家當時情況了。君主大赦天下,他們得以解放,君主如始皇帝,他們只有無盡被剝削,無盡勞役和戰爭。
刑徒是秦時比死刑輕一些的重型罪犯,因為在犯人也是要服役的,一般情況下服役的平民叫徒,所以刑徒也被稱為罪徒。由此可見,隸臣妾和刑徒都是當時社會的重要勞動力,是“商鞅變法”中“擴大生產”方案的重要組成部分。
隸臣妾及刑徒“衣”“食”的法令規定在秦朝,人們的衣食住行都是有法律規定的。1975年在湖北雲夢縣睡虎地發現秦墓竹簡1155枚,描述了《秦律十八種》《秦律雜抄》《法律問答》等秦朝法律的重要內容。雲夢秦簡裡也有對於隸臣妾的吃穿嚴格規定的描述。☞雲夢秦簡 來自網路侵權必刪
在秦朝,人們被判處隸臣妾之後,是允許保留其原有的財產,家庭和妻室的。法律令文書《秦律十八種》裡的《倉律》中說:“隸臣妾其從事公,隸臣月禾二石,隸妾一石半,其不從事,勿稟。”根據林甘泉主編的《中國經濟通史_秦漢經濟史(上)》描述,秦漢時期一斗禾大概重=2.7斤。
自秦漢起鬥和石都是容量單位,之間都是十進位制,所以一石=10鬥,所以一石大概就是27斤,二石=54斤,1.5石=40.5斤。當然不同的糧食重量不同,僅做參考。按照《倉律》的要求,隸臣每天有1.8斤糧食,隸妾每天有1.35斤糧食,每天兩頓,應該不會捱餓。☞“鬥”容器 圖片來自網路侵權必刪
同理,《金布律》對於隸臣妾的穿衣也是有嚴格要求的,它規定“稟衣者,隸臣,府隸之毋妻者及城旦,冬人百一十錢,夏五十五錢,其小者冬七十七錢,夏卅四錢。”可見隸臣妾按照季節和年齡是有穿衣不貼的。
但秦朝時,隸臣妾雖然是終身服刑,他們每年卻只有一段時間“從事公”,有的甚至只有一年四分之一的時間。按照《倉律》《金布律》,沒有“從事公”就不能領取口糧和衣服,所以如果隸臣妾沒有獨立的財產,是真是會吃不飽穿不暖的。
妙趣小總結在秦朝,隸臣妾事可以當兵打仗立功拜爵,也不能隨意被殺死,所以隸臣妾的地位是高於奴隸和刑徒的。比較像是政府的御用勞動力,必須積極響應政府號召,急國家之所急。
從現在的角度講,隸臣妾和刑徒,是一種利用勞動力的優秀方式,隸臣妾現在已經沒有了,但是刑徒應該類似於現在所謂的“勞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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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非常專業的問題,首先隸臣妾在秦代既是一種身份,也是一種懲罰。指的是因為犯罪而被充作奴隸,至於具體的刑期還有所爭論。而刑徒則是所有受刑人的通稱。在秦漢時期,刑徒的也是有固定的口糧的,畢竟國家需要他們從事各種體力勞動,是重要的勞動力資源,所以一般不會把他們折磨致死。在今天甘肅出土的西漢竹簡“過長羅侯費用簿”當中曾經記載長羅侯常惠率領使團出使,當中就有一定的刑徒,也記載了他們的口糧。共計300人的刑徒,一日可以獲得二十八石八斗糧食和一石二斗的醬。漢代的一石大約是31公斤。一斗大約三公斤。核算下來每人大約可以分到一斗糧食,也就是3公斤,大約六斤左右,還有100克左右的醬。所以說,還是可以保證能夠吃飽的。
衣服方面,在秦漢有一個專有名詞叫做“赭衣髡囚”意思是囚犯為了表示自己的罪人身份,從衣服顏色上就與其他人不同。要穿一種特殊顏色的“赭衣”,而且有些囚犯要把部分頭髮剃掉以表示自己的罪行。所以,還是有衣服穿的,但是否保暖就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