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前方有事故發生,把車停到右側,開啟雙閃,讓車上所有人下車到高速路的護欄外面等候,在後方100米外放置警示牌。
二、如果本身有事故發生
一、輕微交通事故處理方法。發生僅造成財產損失或人員輕微傷的交通事故、車輛能夠移動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式處理:
1、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採用攝像、拍照、標劃事故位置或其他方法固定事故現場證據;
2、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
3、當事各方互留電話號碼或互換駕駛證、行駛證等證件暫保管,共同前往指定地點協商處理或到附近高速交警大隊處理;
4、當事人經自行協商達成賠償結果的,填寫《協議書》由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各執一份。或以文字方式如實記載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身份證號、聯絡方式、機動車駕駛證號、機動車牌號、車型、投保公司、保險憑證號、保險有效期、碰撞部位、交通事故發生基本情形、事故損害賠償責任等內容,由當事人共同簽字確認;
5、迅速報警。高速交警大隊通過當事人電話報警瞭解現場情況後,利用“電話指導交警工作法”電話指導處理。
二、人員傷亡或車輛損壞難以移動的交通事故處理方法
如果發生這樣的交通事故,車主所要做的就應該更規範,這樣才能儘快化解危險:
1、車上人員迅速轉移到路外安全地帶;
2、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在來車方向150米以外設定警示標誌;
3、迅速報警,高速交警大隊通過當事人電話報警瞭解現場情況後,利用“電話指導交警工作法”電話指導當事人採取相應措施。
不管發生什麼車禍,注意自身安全和過往車輛安全是很重要的,避免在發生車禍後造成連鎖反應,導致更大的事故、財產損害或者人員傷亡。
霧天行車必須做到:
1、出車前,將檔風玻璃和車燈擦乾淨,檢查車輛燈光。
2、霧天行車,應開啟防霧燈和前小燈,必要時可使用大燈。行駛時,在沒有禁鳴標誌的路段,要間隔斷續鳴號以提醒其他車輛和行人,要提高警惕,利用路面標誌和路邊標誌,緊靠道路右側減速慢行。
3、霧天透過交叉路口,城鎮及人口稠密地段,應辯清行駛方向判明路口情況,確認通行訊號及安全後緩慢透過。
4、霧天道路表面潮溼,行駛時要控制車速,避免急打方向和採取緊急制動,以免造成側滑及意外事故。
5、霧天行車,駕駛員需要停車休息或停車修理時,應選擇安全地段緊靠道路右側,開亮前、後小燈,有條件的儘可能選擇在停車場或沿途食宿站停車休息、修車。
6、霧天行車,視距在30米時,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0公里;視距在10米內,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視距在5米以下,必須停駛不準冒險行駛。
一、如果前方有事故發生,把車停到右側,開啟雙閃,讓車上所有人下車到高速路的護欄外面等候,在後方100米外放置警示牌。
二、如果本身有事故發生
一、輕微交通事故處理方法。發生僅造成財產損失或人員輕微傷的交通事故、車輛能夠移動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式處理:
1、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採用攝像、拍照、標劃事故位置或其他方法固定事故現場證據;
2、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
3、當事各方互留電話號碼或互換駕駛證、行駛證等證件暫保管,共同前往指定地點協商處理或到附近高速交警大隊處理;
4、當事人經自行協商達成賠償結果的,填寫《協議書》由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各執一份。或以文字方式如實記載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身份證號、聯絡方式、機動車駕駛證號、機動車牌號、車型、投保公司、保險憑證號、保險有效期、碰撞部位、交通事故發生基本情形、事故損害賠償責任等內容,由當事人共同簽字確認;
5、迅速報警。高速交警大隊通過當事人電話報警瞭解現場情況後,利用“電話指導交警工作法”電話指導處理。
二、人員傷亡或車輛損壞難以移動的交通事故處理方法
如果發生這樣的交通事故,車主所要做的就應該更規範,這樣才能儘快化解危險:
1、車上人員迅速轉移到路外安全地帶;
2、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在來車方向150米以外設定警示標誌;
3、迅速報警,高速交警大隊通過當事人電話報警瞭解現場情況後,利用“電話指導交警工作法”電話指導當事人採取相應措施。
不管發生什麼車禍,注意自身安全和過往車輛安全是很重要的,避免在發生車禍後造成連鎖反應,導致更大的事故、財產損害或者人員傷亡。
霧天行車必須做到:
1、出車前,將檔風玻璃和車燈擦乾淨,檢查車輛燈光。
2、霧天行車,應開啟防霧燈和前小燈,必要時可使用大燈。行駛時,在沒有禁鳴標誌的路段,要間隔斷續鳴號以提醒其他車輛和行人,要提高警惕,利用路面標誌和路邊標誌,緊靠道路右側減速慢行。
3、霧天透過交叉路口,城鎮及人口稠密地段,應辯清行駛方向判明路口情況,確認通行訊號及安全後緩慢透過。
4、霧天道路表面潮溼,行駛時要控制車速,避免急打方向和採取緊急制動,以免造成側滑及意外事故。
5、霧天行車,駕駛員需要停車休息或停車修理時,應選擇安全地段緊靠道路右側,開亮前、後小燈,有條件的儘可能選擇在停車場或沿途食宿站停車休息、修車。
6、霧天行車,視距在30米時,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0公里;視距在10米內,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視距在5米以下,必須停駛不準冒險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