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吉林中公教師網
-
2 # 天津中公教師網
以天津為例
一、認定教師資格種類及人員範圍
(一)認定教師資格種類。
2019年天津市面向社會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是: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高階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二)認定人員範圍。
1.符合《教師法》規定條件,戶籍在天津市或持有簽註期限內的天津市居住證,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
2.符合《教師法》規定條件的2019年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校、獨立學院以及高職院校應屆本、專科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
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 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於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精神,在天津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且在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有效證件,可在我市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及其他條件、程式等與內地(大陸)申請人基本相同。
二、申請條件
(一)熱愛教育事業,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嚴守社會公德,無不良品行和違法犯罪記錄。
(二)具備《教師法》所規定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階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並應當具有相當於助理工程師及其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其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2019年天津市全日制應屆本、專科畢業生和天津戶籍在外省市高校就讀的全日制應屆本、專科畢業生,提交申請時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如不能在2019年7月底前取得學歷證書,視為不具備相應學歷。就讀於成人教育(自學考試、電大、夜大學、函授)、網路教育的人員須畢業並取得國民教育系列學歷;持有國(境)外高等教育等學歷的人員須透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後方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三)參加全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以下簡稱“國考”),筆試、面試均合格並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證明在有效期內。
(四)取得二級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五)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三、教師資格的申請及認定程式
(一)認定機構及許可權。
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和《天津市認定教師資格工作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天津市教育委員會及全市16個區的教育行政部門為我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各級認定機構聯絡方式見附件1)。
申請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實行屬地化管理,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就讀學校所在地的區教育行政部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受理並認定;申請高階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天津市教育委員會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受理並認定;為全面深化我市“一制三化”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支援濱海新區先行先試,實現“濱海事濱海辦”,經請示教育部同意,從2019年起將高階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許可權下放至濱海新區,由濱海新區教育行政部門實施本區域內高階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認定工作。
(二)申請及認定程式。
1.教師資格考試。教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考試,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普通高階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須分別參加相應類別的“國考”。2016年及以後入學的師範類專業學生,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也須參加“國考”。“國考”合格證明有效期為3年。
2.網上申請(6月中旬)。申請人查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網站(http://www.tjgspx.cn)上釋出的通知公告後,在認定機構規定時間期限內登入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完成網上申請,並按照網站提示選擇相應現場稽核確認點(按照教師資格認定許可權,確認點應為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就讀學校所在地的區或市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
3.現場確認(6月下旬)。申請人完成網上申請後,按規定時間和地點由本人攜帶以下材料進行現場稽核確認:
(1)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須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該證明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如有需要,申請人可聯絡市教委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協助提供申請無犯罪記錄證明的相關函件。內地(大陸)申請人不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改為政府部門核查。
(2)學歷證書原件。其中國(境)外學歷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原件。提交申請時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全日制應屆本、專科畢業生,應在2019年7月底前取得學歷證書並在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前補充提交。
(3)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4)本人填寫確認基本資訊並簽字的天津市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承諾書(模板見附件2)。
(5)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張(用於制證,須與網上申請時上傳照片一致)。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須提供相當於助理工程師及其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或者中級及其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
根據國家和我市關於減證便民、最佳化服務的相關精神,以及“一制三化”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推進情況,以上材料中學歷證書原件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等原件,在網上申請階段經過系統資訊比對無誤,顯示“已核驗”的可不再現場提交;市級認定機構擬在認定高階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工作中,將現場確認改為透過天津市政務服務網進行網上確認,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4.資格認定(7月底前)。區級認定機構於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市級認定機構承諾於受理後24個法定工作日內作出資格認定的結論,向認定合格者頒發教師資格證書,按要求將相關材料歸檔儲存。教師資格證書發放時間和方式請關注認定機構網站後續通知公告。
四、其他說明
(一)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只能申請認定一種教師資格。申請人應準確如實填寫並提交相關材料,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請申請人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和程式進行網上申請和現場確認等工作,因錯過申請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請資訊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請的,本年度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
3 # 常德中公小姐姐
(一)教師資格證的認定通知。一般通知會提前兩個月左右釋出。
(二)在網上進行認定申請。
(三)準備相應的材料。
(四)進行體檢。
(五)準備好普通話的證書。
(六)填寫好申請表。
(七)提交材料後,進行現場認定。
備考資料檢視:http://changde.offcn.com/html/jszg/yueduziliao/?lzj
回覆列表
(一)瞭解政策
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應提前向擬申請認定省份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處室(或登入其官方網站)瞭解當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安排和相關要求,如:需要具備的條件、什麼人可以申請、何時考試、何時網上申報、何時現場確認等。
(二)具備條件
非全日制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需要具備的條件包括:取得合格學歷、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合格、無犯罪記錄、進行體格檢查併合格,以及達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具體政策和相關考試安排等事項可登入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進行查詢。
內蒙古、新疆、西藏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非師範教育類畢業生需參加自治區教育廳和兵團教育局組織的教師資格考試理論課筆試,取得筆試合格證明。
各省份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之前入學的全日制師範教育類專業(包括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人員,申請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的,除不需要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外,其他條件相同。
在此特別提醒的是:已開展了"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工作的省份中,全日制師範教育類專業(包括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人員的認定辦法按照有關政策執行。
(三)準備材料
根據申請教師資格所需要具備的各項條件,申請人需提前將各項條件所對應的證件或證明等材料準備好,並在規定時間內在中國教師資格網上完成申報(有特別規定的省份,按照本省份釋出的報名網址進行申報),並按要求向擬申請認定的教育行政部門提交相應材料。需要準備的材料如下:
(1)身份證原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3)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6)本人一寸免冠證件照;
(7)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中,凡透過中國教師資格網與相關業務網站進行電子比對順利的資訊(包括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資訊、學歷(學位)資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資訊等),現場確認時不再提交紙質材料,未能透過比對的相關資訊需在現場確認環節提交紙質材料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材料,以備核查。
(四)網上申報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一律採取網上申報的方式。目前,大多數省份統一使用“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進行申報,也有少數省份使用本省份的報名網址。申請人需登入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網址進行網上申報。
(五)現場確認
申請人按照網上申報中提供的現場確認注意事項,在規定時間內將準備好的材料送交到現場確認點。確認點工作人員將稽核網上申報的資訊與提交材料的一致性,並審查申請人提交的其他材料的完整性與真實性。若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有問題,申請人需限期補全或提供正確的材料,並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再次進行現場確認。
(六)實踐能力測試(僅限未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省份)
內蒙古、新疆、西藏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非師範教育類畢業生參加自治區教育廳和兵團教育局組織的教師資格考試理論課筆試合格的,在現場確認完成後,需根據教育行政部門的通知,在規定的時間到規定的地點、按照教育教學實踐能力測試安排和要求進行擬申請任教學科的實踐能力測試(有些省份叫“教育技能測試”或“面試、試講”)。
(七)查詢認定結果,辦理領證手續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現場受理結束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認定其教師資格的結論,並將認定結果通知申請人。對認定合格者,頒發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製,在全國範圍內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