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是指在確定未來收回資產或清償負債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時,將導致產生可抵扣金額的暫時性差異。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是所得稅會計的一個概念,是指在確定未來收回資產或清償負債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時,將導致產生應稅金額的暫時性差異。該差異在未來期間轉回時,會增加轉回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即在未來期間不考慮該事項影響的應納稅所得額的基礎上,由於該暫時性差異的轉回,會進一步增加轉回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繳所得稅金額。在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產生當期,應當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遞延所得稅資產,就是遞延到以後繳納的稅款,遞延所得稅是時間性差異對所得稅的影響,在納稅影響會計法下才會產生遞延稅款。是根據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及適用稅率計算、影響(減少)未來期間應交所得稅的金額。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是和暫時性差異相對應的,可抵減暫時性差異是將來可用來抵稅的部分,是應該收回的資產,所以對應遞延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稅負債是由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產生的,對於影響利潤的暫時性差異,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應該調整“所得稅費用”。例如會計折舊小於稅法折舊,導致資產的賬面價值大於計稅基礎,如果產品已經對外銷售了,就會影響利潤,所以遞延所得稅負債應該調整當期的所得稅費用。如果暫時性差異不影響利潤,而是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則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應該調整資本公積。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按照公允價值來計量的,公允價值產升高了,會計上調增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並確認的資本公積,因為不影響利潤,所以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不能調整所得稅費用,而應該調整資本公積。當期和以前期間應交未交的所得稅確認為遞延所得稅負債,已支付的所得稅超過應支付的部分確認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具體分析如下:1.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按照預期收回該資產或清償該負債期間的適用稅率相乘產生遞延所得稅負債或遞延所得稅資產。原則上企業應當確認所有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負債,包括對與子公司、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投資相關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負債;原則上企業應當以很可能取得用來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稅所得為限,確認由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包括對與子公司、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投資相關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應稅所得是指未來期間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實現的應納稅所得額,以及因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在未來期間轉回相應增加的應稅所得,並應提供相關的證據。2.資產負債表日,有確鑿證據表明未來期間很可能獲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來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當確認以前期間未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3.企業對於能夠結轉以後年度的可抵扣虧損和稅款抵減,應當以很可能獲得用來抵扣可抵扣虧損和稅款抵減的未來應納稅所得額為限,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資產。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情況分析(一)除企業合併以外的交易,若其發生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也不影響應納稅所得額,則交易中產生的資產、負債的入賬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之間的差額形成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不確認為一項遞延所得稅資產。如承租方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入賬價值的確認,會計準則規定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以及相關的初始直接費用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而稅法規定以租賃協議或合同確定的價款加上運輸費、途中保險費等的金額計價,對二者之間產生的暫時性差異,若確認為一項遞延所得稅資產,則違背了“歷史成本”原則。例如,某項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按會計準則其入賬價值為100萬元,但按照稅法規定,其計稅基礎為120萬元,若將可抵扣暫時性差異20萬元確認為一項遞延所得稅資產,會使該資產的入賬價值減少20萬元,此時既不是該資產的公允價值,也不是其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不符合會計準則中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入賬價值的確認標準,改變了該資產的初始計量,違背了歷史成本原則。(二)按稅法規定可結轉以後年度的虧損,若數額較大,且缺乏證據表明企業未來期間將會有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時,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可結轉以後年度的虧損,稅法規定可用以後年度的稅前利潤彌補,但彌補期限最長5年,這就產生了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但是否確認為一項遞延所得稅資產,要視未來期間是否有足夠的應稅所得可用於抵銷以前年度虧損。只有未來期間稅前利潤抵銷了以前年度虧損後,未來期間的所得稅費用才會減少,才會有經濟利益的流入,而這正好符合資產的定義,即由過去的交易或事項產生的、企業擁有或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但若企業未來期間無利潤,繼續虧損,無所得稅可交;或者沒有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於抵銷以前年度虧損,則不能保證這項經濟利益的流入,不能確認為資產。其實,不僅是可結轉以後年度虧損問題,所有的遞延所得稅資產確認時,都要以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轉回期間預計將獲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因為只有當未來轉回期間預計將獲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大於待轉回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時,才會使未來期間的所得稅費用減少,才會在未來期間產生經濟利益的流入,才符合資產的確認原則。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是指在確定未來收回資產或清償負債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時,將導致產生可抵扣金額的暫時性差異。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是所得稅會計的一個概念,是指在確定未來收回資產或清償負債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時,將導致產生應稅金額的暫時性差異。該差異在未來期間轉回時,會增加轉回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即在未來期間不考慮該事項影響的應納稅所得額的基礎上,由於該暫時性差異的轉回,會進一步增加轉回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繳所得稅金額。在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產生當期,應當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遞延所得稅資產,就是遞延到以後繳納的稅款,遞延所得稅是時間性差異對所得稅的影響,在納稅影響會計法下才會產生遞延稅款。是根據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及適用稅率計算、影響(減少)未來期間應交所得稅的金額。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是和暫時性差異相對應的,可抵減暫時性差異是將來可用來抵稅的部分,是應該收回的資產,所以對應遞延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稅負債是由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產生的,對於影響利潤的暫時性差異,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應該調整“所得稅費用”。例如會計折舊小於稅法折舊,導致資產的賬面價值大於計稅基礎,如果產品已經對外銷售了,就會影響利潤,所以遞延所得稅負債應該調整當期的所得稅費用。如果暫時性差異不影響利潤,而是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則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應該調整資本公積。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按照公允價值來計量的,公允價值產升高了,會計上調增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並確認的資本公積,因為不影響利潤,所以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不能調整所得稅費用,而應該調整資本公積。當期和以前期間應交未交的所得稅確認為遞延所得稅負債,已支付的所得稅超過應支付的部分確認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具體分析如下:1.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按照預期收回該資產或清償該負債期間的適用稅率相乘產生遞延所得稅負債或遞延所得稅資產。原則上企業應當確認所有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負債,包括對與子公司、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投資相關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負債;原則上企業應當以很可能取得用來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稅所得為限,確認由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包括對與子公司、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投資相關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應稅所得是指未來期間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實現的應納稅所得額,以及因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在未來期間轉回相應增加的應稅所得,並應提供相關的證據。2.資產負債表日,有確鑿證據表明未來期間很可能獲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來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當確認以前期間未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3.企業對於能夠結轉以後年度的可抵扣虧損和稅款抵減,應當以很可能獲得用來抵扣可抵扣虧損和稅款抵減的未來應納稅所得額為限,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資產。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情況分析(一)除企業合併以外的交易,若其發生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也不影響應納稅所得額,則交易中產生的資產、負債的入賬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之間的差額形成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不確認為一項遞延所得稅資產。如承租方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入賬價值的確認,會計準則規定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以及相關的初始直接費用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而稅法規定以租賃協議或合同確定的價款加上運輸費、途中保險費等的金額計價,對二者之間產生的暫時性差異,若確認為一項遞延所得稅資產,則違背了“歷史成本”原則。例如,某項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按會計準則其入賬價值為100萬元,但按照稅法規定,其計稅基礎為120萬元,若將可抵扣暫時性差異20萬元確認為一項遞延所得稅資產,會使該資產的入賬價值減少20萬元,此時既不是該資產的公允價值,也不是其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不符合會計準則中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入賬價值的確認標準,改變了該資產的初始計量,違背了歷史成本原則。(二)按稅法規定可結轉以後年度的虧損,若數額較大,且缺乏證據表明企業未來期間將會有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時,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可結轉以後年度的虧損,稅法規定可用以後年度的稅前利潤彌補,但彌補期限最長5年,這就產生了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但是否確認為一項遞延所得稅資產,要視未來期間是否有足夠的應稅所得可用於抵銷以前年度虧損。只有未來期間稅前利潤抵銷了以前年度虧損後,未來期間的所得稅費用才會減少,才會有經濟利益的流入,而這正好符合資產的定義,即由過去的交易或事項產生的、企業擁有或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但若企業未來期間無利潤,繼續虧損,無所得稅可交;或者沒有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於抵銷以前年度虧損,則不能保證這項經濟利益的流入,不能確認為資產。其實,不僅是可結轉以後年度虧損問題,所有的遞延所得稅資產確認時,都要以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轉回期間預計將獲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因為只有當未來轉回期間預計將獲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大於待轉回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時,才會使未來期間的所得稅費用減少,才會在未來期間產生經濟利益的流入,才符合資產的確認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