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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495156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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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森特_瓦倫丁2013年2月18日,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連開38張罰單,天津泰達、上海申花因虛假比賽均被罰款100萬元、扣6分,申花的末代甲A冠軍頭銜被剝奪。同時受到處罰的是原廣州松日足球俱樂部,剝奪其1999年甲A聯賽的全部獎項。禁止王學智(原甲A裁判,退役後擔任松日經理)、慕軍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的活動五年(自2013年2月18日至2018年2月17日止)。
一個5年沒有從事過足球相關活動的國際級裁判,實話實說,我有點懷疑他的水平。而且身為專業人士,探討該怎麼判,應該拿出規則討論,球員心態、是否故意都是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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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程程kkk
王學智是把他當裁判時的規則來看這件事,規則一直都在修正,現在這種危險動作就是紅牌的動作,沒有什麼故不故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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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樹上有枝不會黃
雙方爭球,不過一個是用腳,一個是用頭,而且用腳的先夠到球,用頭的明明看到人家用腳踢球,還要用頭去撞,你說腳硬還是頭硬?不出血才怪呢!不是蠢就是去碰瓷。裁判的判罰就是莫名其妙,自信心爆棚,連影片都不看就直接掏紅牌,有什麼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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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fuhe88847256
就廣州恆大外援保利尼奧在對北京人和的比賽中被當值裁判出示紅牌罰下場的事情說說看法,我贊成有一位專家的說法:最圓滿的結果就是兩個球員都沒有犯規,比賽繼續。但是現實是北京人和球員倒地了,裁判當立即吹停比賽,給球員進行緊急處理發生的狀況(流血)的時間,這樣的判定就是啥事都沒有了,好比雙方球員跳起爭頂來球時頭碰頭了,其中一方眼角破了出血了,這不是故意的,也不是嚴重的犯規(報復),但裁判還得要吹停比賽,讓球員得到治療,到並不是因一方有犯規動作的。為什麼這樣說呢?就是如國際級裁判王學智說的,保利尼奧非故意踢人,更沒有嚴重犯規。這裡面要突出非故意踢人,當時保利尼奧是正常的轉身意圖去停住在空中飛行著的球到自己的腳下,這是一個很正常的踢足球的技術動作(轉身停球),裁判也可以口頭提示給保利尼奧要注意動作的幅度的,但是他沒長後眼,迅間是不知道身後面有一個球員上前來用頭去爭頂來球的,而且還是保利尼奧先接觸到皮球,防守球員後上頭去碰到保利尼奧的球鞋底的,都是無意之中的相碰,並不是保利尼奧故意的為之,更不是保利尼奧正面看著對方球員用頭來頂來球還故意抬高腳去踢向對方球員的頭,也不像有的防守隊員不甘被對手盤過了自己的防守難堪,在後面追趕上去給對方球員的腳或腿來那麼一下狠的飛鏟,甚至造成對方嚴重的受傷,這才是裁判員說的故意傷人和嚴重犯規。大家要清楚地區分開來兩者之間的不同之處,正常的比賽中的相碰和故意的報復的嚴重犯規是不能等同為嚴重犯規來處罰的。雖然保利尼奧被處罰了,但是還是要把事情分清楚來說明白,為以後的比賽有可能還會有這樣無意的相碰,就不會處罰過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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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逸飛嶺伯爵
原國際級裁判王學智的觀點還是比較客觀的,關於恆大人和之戰,其實王學智對於兩個判罰均有不同意見,並沒有一邊倒偏向恆大。
第一個不同意見,王學智認為保利尼奧不構成紅牌王學智認為,之所以不構成紅牌,是因為保利尼奧做動作在先,羅歆頭頂球在後,因此,保利尼奧對羅歆的動作無法做出預判。
同時,保利尼奧始終注視著來球,做出了拉球、停球動作,羅歆衝過來的時候,保利尼奧收腳了。
對於這個球應該如何處罰,王學智認為可以有三個辦法:
一,要保護球員的健康,判罰保利尼奧犯規是可以的。
二,對等關係,雙方都是衝球去的,但保利尼奧抬腿過高,因此給一張黃牌是雙方都可以接受的。
三,不判罰犯規,雙方是正常爭搶,但由於羅歆受傷,應該中止比賽,等羅歆處理好傷勢後,墜球恢復比賽。
王學智認為,這三種判罰都可以。
主裁判漏判了人和點球第18分鐘,北京人和外援阿魯柯在恆大禁區內倒地,主裁判判罰阿魯柯假摔。
王學智認為,阿魯柯衝進恆大禁區以後,馮瀟霆在背後有一個推人動作,劉殿座又用腿絆倒了阿魯柯,馮瀟霆和劉殿座的動作都屬於犯規,應該判罰點球。
我個人覺得,王學智還是比較客觀的,並沒有一邊倒偏向任何一方,既指出保利尼奧紅牌過重,又指出漏判了人和的點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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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沒有人比我更懂得呼吸
仔細看了,嚴重不同意,從王學智說的墜球恢復比賽說明此球在他看來連犯規都不是,何談紅牌呢,說明他解讀此例的原則或標準是按時間論,即先來後到的原則,這個原則在比賽判罰裡很重要,但不適用此例。此例的判罰原則應該是當時球的高度用頭和用腳哪個更合理,更應該受保護,,通常球在胯以下時,腳踢合理,即使踢傷用頭衝頂的對手,犯規的也是用頭者(危害自己也屬危險動作),因為用腳解決這個高度的球更合理,也更應受保護。而球的高度在胸部以上的則用頭更合理更應保護,球在腰部到胸部之間則要根據當時雙方伸頭伸腳的時機力量和觸球先後來判罰。具體到保利這個球,球的高度應該用頭更合理,更應受保護,如果類似球以觸球先後來做判罰標準,那足球場上每場都得傷個十個八個的了。你爭頂,對手倒鉤搶一個點,對手先觸球后踢傷你不算危險動作,甚至不算犯規你認為合理嗎?保利這個球應該不是惡意的,他是背轉身去接這個球,對方上來頭球爭頂造成了傷害,但保利是魯莽的,你在球如此高度的情況下高抬腳去接球就必須確定你的動作不會給他人造成危險,當時的情況球的周圍攻防雙方人好幾個,保利用腳去處理這麼高的球肯定不合適,但如果沒人用頭爭,保利此球也沒問題。(機動車借道非機動車道一下也允許,但前提是不會給非機動車上的行人帶來危害)。所以說保利此球魯莽犯規是一定的,至於紅牌是否過重可以探討,保利的腳如果光高抬,黃牌可以,但他還有一個下劈動作,正是這個動作傷了人,下劈動作如果有意,紅牌加追罰,如果是之前接球的連慣動作,應視為看到對方用頭爭頂未及時收腳並造成對手受傷,紅牌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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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沙洲孤鴻76663373
不認同!首先,危險動作不能以是否是故意為前提來認定,在人群之做中如此抬腳的動作,會產生啥樣的後果,作為踢球人他應該知道,但他還是不計後果地做了,即便不是直接故意,也夠得上間接故意,所以判紅牌沒錯;其次,把這個動作說成高難度停球,就太牽強了,如果他在遠離人群的地方做這樣的動作可以視為高難度停球,但他不是,所以說不必開脫;再者,有人說對方球員是“碰瓷”式頂球,不應該給紅牌,在我看來給紅牌與碰不碰瓷沒關係,判的是危險動作,不是直接傷人;最後,作為一名國際級資深老裁判不應該有這樣不專業的變態,會擾亂視聽造成混亂。總之,一句話:他說的不對!我們非常不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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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小言球事
國際級裁判王學智說的有道理。
關於保利尼奧紅牌被罰下一事,知名國際裁判王學智在體壇新視野節目時,認為,保利尼奧紅牌判罰“量刑過重”,給個黃牌,是雙方可以接受的判罰。同時,他還對馮瀟霆推人和阿魯柯的動作,應該是個點球,裁判漏判了。
就保利尼奧犯規動作,王學智指導認為,保利尼奧先於羅歆觸球,在保利尼奧碰到球后,羅歆迎頭衝頂,保利尼奧來不及躲避,他儘管收腳,但還是沒能避免傷害了羅歆。
從保護球員健康角度考慮,保利尼奧動作儘管不是故意或者惡意,但他的動作確實給羅歆造成頭破血流,保利尼奧受罰沒問題,給個黃牌,雙方都該能夠接受。
我認為,王學智指導說的有道理。
同時,他還對比賽中人和外援阿魯柯帶球突入禁區,緊追的馮瀟霆在背後有推人動作,而當值主裁判沒有作出任何判罰。這是漏判了人和點球。
總的來說,王學智觀點相對比較客觀。但他的觀點卻沒有與協會內部裁判專家意見一致,協會內部意見是暴力鳥紅牌沒問題,王迪判罰準確。就連原裁判辦主任劉虎都社交媒體發文,認為王迪判罰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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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足球憤青
一
前國際知名裁判王學智在參加《體壇新視野》節目時說,他認為保利尼奧先踢到球,羅歆才衝過來,他肯定只想用頭來頂這個球,但卻衝到了保利尼奧的腳下。保利尼奧已經做出了收腿的動作,但已經來不及了,踢到了他的臉上。
因此他認為保利尼奧並沒有惡意踢人的意願,作出了收腿的動作,不能被判紅牌。給一張黃牌是最合理的,也就是說王迪的第一次判罰是正確的。
在王迪聽到影片裁判的提醒後給出了紅牌,這就有點量刑過重。這樣的事情在比賽場上是很少看到的,在很短的時間內迅速改變判罰制度。
二
其實對於這件事情,我們更想說的是王迪。這個膽小如鼠,沒有擔當的裁判。不管影片裁判提醒給紅牌的意見是對還是錯,王迪都應該到場邊去看VCR,再給出判罰。
有不少球迷指出,王迪就是一個蠢貨加膽小鬼。在場上他的誤判又不是第二次了,但重點是這個人沒有擔當。作為主裁判,應該對全場的比賽負起公平的責任。
不管是誰提醒了王迪,他都應該先看vc r,再作出判罰。不能僅僅是聽了影片裁判的提議,就馬上改變了處罰。好像可以把鍋踢給影片裁判去背,但別人只有建議權,最終的決定權在於主裁判。放棄了自己擔當的人,還敢來當主裁,我不知道這是誰的錯。
三
對於廣州恆大來說,這對聯賽應該是非常沉重的打擊。在國內比賽中只上兩個外援的規定成了球隊的金箍咒,下一場對山東魯能的比賽,保利尼奧肯定是不能上場了。
但如果中國足協啟動了對保里尼奧的追罰,將會讓廣州恆大在國內賽場上,處於非常被動的境地。剩下的兩個外援在場上的作用根本不能和暴力鳥相比,甚至和優秀的內援都有差距。
中超的裁判已經嚴重拉低了中超聯賽的水平,也將成為影響中國聯賽成為世界第六大聯賽的重要障礙。當年對武漢的處罰,導致了武漢足球俱樂部一怒退出聯賽。如果不能夠迅速提升中國裁判的水平,類似的時間,還有可能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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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判羅歆的危險動作,明明看到對方轉身起腳停球,偏要把自己的腦袋往上湊,這是自殺性的動作,這就是球場上的暴恐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