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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解憂書館

    不要以自私自利作為行事的準則,不要以荒唐和享樂作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當作是兒戲,以為高興可以結婚,不高興可以離婚,讓父母汗顏,讓朋友不齒,讓社會看笑話!總之,我希望這是你們兩個人這一輩子最後一次結婚!這就是我對你們的祝賀!―――我說完了!

    徐志摩之前一直追求梁啟超的兒媳,林徽因,因為林的緣故,和原配張幼儀離婚,拋妻棄子,讓世人不齒!林嫁給梁思成後,就追求有夫之婦汪小曼,最後也是婚姻不幸

    梁啟超是徐志摩老師,有資格說這話

  • 2 # 安心與詩

    徐志摩是一位有著浪漫情懷的新月派詩人。他一生中有兩次婚姻,第一次是娶了父母之言媒妁之命的張幼儀,第二次是超越當時禮度追求朋友王賡的妻子陸小曼,陸小曼離婚後,徐志摩娶了她。這段婚姻在當時可以說是非常轟動,證婚人是梁啟超,主持人是胡適,參加婚禮的大多是當時社會的文藝界大腕。

    梁啟超作為徐志摩的老師,他在婚禮上的證詞是這樣說的:“我來是為了講幾句不中聽的話,好讓社會上知道這樣的惡例不足取法,更不值得鼓勵。徐志摩,你這個人性情浮躁,以至於學無所成,做學問不成,做人更是失敗。你離婚再娶就是用情不專的證明。陸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過來人,我希望從今以後你能恪尊婦道,檢討自己的個性和行為,離婚再婚都是你們的性格的過失所造成的,希望你們不要一誤再誤,自誤誤人,不要以自私自利作為行事的準則,不要以荒唐和享樂作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當作是兒戲,以為高興可以結,不高興可以離,讓父母汗顏,讓朋友不齒,讓社會看笑話,讓……(此處徐志摩打斷梁啟超說:恩師,請為學生和高堂留點面子)。梁繼續說,總之我這是希望你們兩個人這一輩子最後一次結婚。這就是我對你們的祝賀。”梁啟超這段評人論事的另類婚姻證詞,讓徐志摩面紅耳赤,讓陸小曼記恨半生。同時也表明了梁啟超對婚姻的態度。

    現今社會的婚姻觀被物質化了,很多婚姻不再是單一的你儂我儂,已經是金錢和利益的關係。我認為,婚姻還需被祝福,婚姻還需有愛情,婚姻還需潔身自好。男人不要因為錢多勢大就站在牆外等杏來,女人不要因為姿色可圈可點就趴在牆裡等出頭。愛情是美好的,婚姻是複雜的。人生就是柴米油鹽醬醋茶,這樣才能過出日子的味道。

     

  • 3 # 安小祺01

    破壞他人家庭的愛情不可追,婚姻代表著責任。不能擔負這份責任,不要走進婚姻殿堂。梁啟超說得沒錯,只為自己的自私自利,不考慮對其他人的傷害,這麼搶來的婚姻得不到祝福。

  • 4 # 雨後新晴原創

    謝大聖書童邀!

    1926年,徐志摩與陸小曼在北京舉行婚禮,胡適先生主持,梁啟超先生應邀證婚。作為徐志摩的恩師,學問高深的忠厚長者梁先生,在這場婚禮的祝詞,非同凡響,語驚四座:

    “我來是為了講幾句不中聽的話,好讓社會上知道這樣的惡例不是取法,更不值得鼓勵。陸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過來人,希望不要再作過來人,我希望從今之後,你能恪遵婦道,檢討自己的個性和行為,離婚再婚都是你們的性格過失所造成的,希望你們以後不要再一錯再錯,自誤誤人。不要以自私自利作為行事的準則,不要以荒唐和享樂作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當作是兒戲,以為高興可以結婚,不高興就可以離婚,讓父母汗顏,讓朋友不齒,讓社會看笑話!總之,我希望你們兩個人這一輩子最後一次結婚,這就是我對你們的祝賀!”

    弟子為感情衝動,墜入情海不能自拔,拋棄原配賢妻良母張幼儀,使忠厚長者痛惜!此際這樣的祝詞,讓徐志摩陸小曼尷尬,使全場賓客譁然,給他們以及後人敲了一記警鐘!這是對他們二人的忠告,也是對當時非理性愛情的警告,對今人也有教育意義——婚姻應該得到祝福,祝福幸福快樂,但不違反社會倫理的婚姻,卻不能得到祝賀,只能得到警告。

    浪漫過度,對妻子不忠,對丈夫不義,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至親的痛苦之上,徐志摩與陸小曼的婚姻,傷害了一個剛生育不久的母親張幼儀,破壞了王庚一生的幸福,前者此後一生未嫁,後者此後一生未娶,可見對無辜者的一生傷害有多大!婚姻選擇自由,而逾越社會倫理道德的所謂愛情,只能被社會詬病。

    作為一代大師,梁啟超先生有先見之明,徐志摩與陸小曼的婚姻,最終害人害己,自食其果,以悲劇告終!民國時期的諸多文人,已造成惡例,在今時的商業社會語境下,有多少名人的婚姻,又是不光彩的,有多少所謂的愛情,違反公序良俗,讓社會大眾非議!房子,車子,位子,票子,有多少世俗的婚姻,在利益交織中生成!恐嫁恐婚,有多少人婚姻不幸,吮吸著苦酒!

    “悟已往之未諫,知來者之猶可追”,前轍未遠,濤聲依舊,今人當自警自省!

  • 5 # 東吳周郎

    ↑北京北海公園歲月靜好,見證人間悲歡離合↑

    新郎是著名詩人,文壇騷客徐志摩;

    新娘是著名交際花,上流交際圈名流美女陸小曼。

    賓客如雲,觥籌交錯。而這一天,正是中國傳統節日——七月初七,中國的情人節。

    在非富即貴的婚禮嘉賓裡,證婚人堪稱最具有分量,他就是民國大儒,大學問家,名滿中華,如雷貫耳的梁啟超。

    ↑梁啟超的婚姻觀很正!↑

    梁啟超為什麼會來給徐陸夫婦當證婚人呢?

    原來,徐志摩的父親,著名實業家,富商徐申如並不同意這門婚事。他覺得丟人!他兒子拋棄髮妻,已然讓他憤慨,沒想到兒子再娶的這個陸小曼,也是離異過的,關鍵是,在陸小曼還是有夫之婦的時候,徐志摩就和陸小曼搞到了一起,陸小曼本人呢,又是一個言行輕薄的女子,這一切都讓徐申如接受不了,他覺得臉面丟大了。

    ↑徐志摩的父母:徐申如和錢慕英夫婦↑

    梁啟超是徐志摩的老師,他很喜歡徐志摩的才華,但對他的私人生活很不滿,徐志摩當年為了追求林徽因,給髮妻張幼儀遞交了離婚書,梁啟超聽聞後,寫信批評徐志摩的草率不負責任的行為。

    沒想到徐志摩說出了那段堪稱渣男標配的名言:“我將於茫茫人海中訪我唯一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梁啟超也拿他沒辦法。

    ↑徐志摩和髮妻張幼儀↑

    “我來是為了講幾句不中聽的話,好讓社會上知道這樣的惡例不足取法,更不值得鼓勵!(徐志摩為了追求林徽因,拋棄髮妻張幼儀,追逐林而不得,正在此時,徐志摩好友王賡因為工作繁忙無法常陪妻子,就委託徐志摩陪陸小曼參加社交活動,可徐志摩卻和王賡妻子發生了感情,這個女人就是陸小曼。陸小曼背棄了丈夫,離婚嫁給徐志摩。)

    徐志摩,你這個人性情浮躁,以至於學無所成,做學問不成,做人更是失敗,你離婚再娶就是用情不專的證明!(徐志摩跟隨梁啟超,但並沒有研究學問,而是成為新詩代表人物,論學問當然是酒囊飯袋級別。用情不專形容徐志摩,十分貼切!讓人感到反胃的是,徐志摩把他的用情不專,解讀為所謂追求愛情,堪稱當代小三渣男的精神文化代言人。)

    ↑陸小曼對不起自己的前夫王賡↑

    陸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過來人,我希望從今以後你能恪遵婦道,檢討自己的個性和行為,離婚再婚都是你們性格的過失所造成的,希望你們不要一錯再錯自誤誤人。(梁啟超看得透徹啊,剝開所謂愛情的皮囊,他斷言徐志摩陸小曼的結合,是因為彼此的性格缺陷造成的,不但傷害了張幼儀,王賡,更是在社會上起到了很壞的風氣作用。陸小曼不能相夫教子,反而肆意交遊,直到婚姻破裂。可見,恪守婦道並不是迂腐頑固,而是維持美滿家庭的重要方法。)

    不要以自私自利作為行事的準則,不要以荒唐和享樂作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當作是兒戲,以為高興可以結婚,不高興可以離婚,讓父母汗顏,讓朋友不齒,讓社會看笑話!

    ↑梁思成和林徽因夫婦幸福的笑容↑

    (梁啟超這段話,對今天離婚率飆升的社會,仍然有相當的現實意義。

    別用自由掩蓋自私自利的本質!

    別用愛情當成荒唐享樂的藉口!

    不要把婚姻當兒戲,動不動就離婚!

    要對個人形象負責,而不是不管不顧父母臉面,傷害友情,讓社會看笑話!)

    總之,我希望這是你們兩個人這一輩子最後一次結婚!這就是我對你們的祝賀!我說完了!”

    ↑徐志摩和陸小曼的婚姻並不美好↑

    (其實,要不是徐志摩早逝,徐和陸的婚姻能支撐多久,還未可知。在徐志摩意外早逝之前,他們兩人的婚姻已經出現了危機:

    陸小曼豪華奢侈的生活習慣,帶給徐志摩巨大的經濟和精神壓力,不得不疲於奔命;

    陸小曼鴉片煙癮很重,這對未來生小孩肯定是不利因素;

    陸小曼和翁瑞午當時已經有曖昧關係……)

    梁啟超說的都是大實話啊!!徐志摩和陸小曼的婚姻並不美好,他們的愛情更不過是虛偽的皮囊。

    希望現代社會所有對婚姻不忠誠的人們能夠反思一下樑啟超這段證婚詞,思考一下徐志摩陸小曼的婚姻,思考一下到底怎樣才能經營好婚姻!

  • 6 # 也是八戒

    說得好!前車之鑑後世之師!本來對徐志摩一直感覺很友,但自從知道了他拋棄髮妻,對髮妻無情無義後更是非常不喜歡他,也不喜歡陸小曼。大家小姐,任性多情,負人害已!

  • 7 # 帝國的臉譜

    天底下最難寫、最複雜、最另類、最奇葩的證婚詞,就是梁啟超給自己的愛徒徐志摩結婚典禮寫的證婚詞,這個證婚詞以它獨特的感情和麵貌,在當時一石激起千層浪,成為眾口傳誦的證婚詞,即使是今天,人們依然對這個證婚詞充滿爭議和好奇。

    為什麼說這個證婚詞最難寫?因為作為徐志摩來說,他是一個再婚之夫,對於陸小曼來說,她是位再婚之婦,雖然時間已經是民國15年,公元1926年,但即便是如今,離婚再娶也不是什麼值得驕傲和炫耀的事,何況遵從三從四德還是大多數華人道德規範的當時?徐志摩和陸小曼的那些風流韻事,早在坊間傳為不恥,他梁啟超作為戊戌變法的君子,天下聞名的道德楷模,要為這對男女證婚,要證明什麼?證明離婚有理?證明再婚可倡?那不天下大亂!

    當年,泰戈爾來中國訪問時,徐志摩和林徽因陪前陪後,儼然戀人,還合演泰戈爾的戲劇,泰戈爾因此稱他倆是中國的金童玉女,讓徐志摩和林徽因更加起勁。於是,他們的婚外戀搞得沸沸揚揚,天下皆知。如今,徐志摩又找了陸小曼這個離婚的女人,其道德口碑,與他的文名一樣為人熟悉和關注,當然,文名讓人欽佩,但一個有婦之夫不顧一切地追求林徽因,已是背德之舉,後來又去愛朋友王賡的妻子陸小曼,無疑辱斯文,私德讓人所不恥。所以,梁啟超要麼不接這個活,要接的話,絕對費思量。

    但是,徐志摩請梁啟超作證婚人,也是迫不得已。對於他和陸小曼結婚,他的父親徐申如差點沒氣死,經過徐志摩鐵棒磨成針的糾纏,父親最後勉強同意,但有兩個條件,那就是讓徐志摩要請胡適作介紹人,梁啟超為證婚人。

    胡適好說,“我的朋友胡適之”嘛,是個好作好事的謙謙君子,樂於成人之美,但梁啟超愛惜自己的羽毛,開始是拒絕的,徐志摩又請胡適為他當說客,胡適第一次到清華大學去代徐志摩請梁啟超作證婚人,梁啟超一聽就連連擺手,一口拒絕了。但胡適好人做到底,後來又去了清華,再次親自登門請他,胡適畢竟不是一般的說客,他又說請他證婚,是徐父的條件,否則結婚不成。礙於胡適的面子,加上對徐志摩真誠的喜歡,才終於答應了。

    答是答應了,然而,證婚詞如何寫,讓這個作文無數、著作等身的人犯了難。寫祝賀的話,有助紂為虐的嫌疑;但不寫祝賀的話,那他來證婚不是多此一舉?但梁啟超到底是頂尖的作家,他以批評的外衣,包裹著關心的祝福,寫出了一篇看似斥責、實則關懷的證婚詞:

    “我來是為了講幾句不中聽的話,好讓社會上知道這樣的惡例不足取法,更不值得鼓勵。徐志摩,你這個人性情浮躁,以至於學無所成,做學問不成,做人更是失敗,你離婚再娶就是用情不專的證明……離婚再婚都是你們性格的過失所造成的,希望你們不要一錯再錯自誤誤人……我希望這是你們兩個人這一輩子最後一次結婚!這就是我對你們的祝賀!”

    而這個證婚詞對今天的意義在於,一篇這麼難寫的證婚詞寫得這樣精彩絕倫,雖然表面是“不中聽的話”,但句句是期望、關懷和祝願,既不得罪公眾,又不失自己的長者風範,更顯示出對徐志摩和陸小曼深切的關懷,祝福包含於善意的批評中,真是絕妙,值得好好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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