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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穿越時空的老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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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深藍妖火
有戰爭就是要有勝負,有戰爭就會有犧牲。至於軍功的方面軍中是有一系列的制度為標準,達到何種標準也就意味著有何種的地位以及賞賜。
古人採用以敵軍首級作為計量方式的這種方法,在秦漢時期是比較典型的。尤其是在商鞅變法後,軍隊為了鼓勵士兵作戰計程車氣,於是乎便有了,斬殺敵人首級一個,賞爵一級,一共有二十級的軍功封爵制。
但是,古人的邀功方式,卻不是你說殺了多少就是斬首多少,斬首,也就是必須要拿著敵人的腦袋過來才算的。《悲憤詩》中有一句詩是這樣寫的“馬邊懸男頭,馬後載婦女。”這就是當時的真實記錄。
《戰國策·韓策》記載:“秦人捐甲徒城以趨敵,左挈人頭,右挾生虜”。這句話大致的意思就是講,秦軍計程車兵們光著膀子,左手拿著敵人的人頭,右手牽著俘虜。這種行為並不是為了炫耀,而是需要用這個來領賞。
在士兵上報人頭這一方面,從雲夢秦簡中的記載我們可以知道,秦軍要報軍功時,並不單單是需要你只拿著頭顱就行的。同時必須要有其他人的證明。為了防止同隊士兵有所糾紛,還會監察頭顱的屍體,還會把頭顱示眾三天。一切流程下來後沒有疑問了,這功勞就坐實是你的了。此時如果有人假冒軍功,是要連坐的,而且舉報是有獎勵的。
但是如果像是一些比較厲害的大將們,他們殺敵數量太大,那人頭能拿的過來嗎?可能是拿不過來的。所以後來因為頭顱的攜帶不便,就慢慢發展成了用鼻子或者耳朵代替。比如清軍時期,馮子材鎮南關之役,就個割掉了好幾麻袋的法軍耳朵。慢慢後來又演變成軍旗,徽章等一些比較具有象徵性的物品。
雖然古代時期的科技十分落後,但是古人們不怕麻煩,還是具有自己的一套賞罰標準的。一般情況下,是不會讓人鑽了空子的。雖然時代不同,軍功的記錄也會稍微有所不同,但是總的來說,幾乎都是大同小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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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哥不吃草
“按首記功”這事還得從大秦說起,其實在戰國時代之前的那些日子裡,各諸侯國之間打仗,勝利一方,用來統計功勞,或炫耀武功的做法都是割取敵人的左耳,該行為被稱之為“馘”到了戰國時期,取左耳記戰功的做法,在秦國率先被“斬首記功"替代,始作俑者就是法家大佬商鞅。
商鞅為了激勵底層老秦人參軍上陣殺敵,制定出了一套按軍功貢獻授爵的制度。在這套制度下,即便是個奴隸,也可以透過軍功恢復正常身份甚至晉級為“士”,這就是秦漢時期著名的二十級(早期十八級)軍功爵制。《商君書·境內篇》有言,如果斬獲敵軍一名"被甲之士”的頭,你就可以獲得最低階的爵位“公士”,這就是秦國小兵升職記的第一步,同時還能得到土地、房子以及僕人等物質獎勵。
一、秦代的軍功爵制度,士兵晉升並不容易看上去按照“軍功爵”晉級好像很容易,殺敵二十個就能晉到最高階了,但事實上很難,原因有三。其一,所謂“甲首”乃是“甲士”的人頭,這樣計程車身邊都有隨從保護,稱之為卒。甲士的身份是奴隸主,步卒、徒役的身份是奴隸。只有砍翻所有隨從後,再做掉那個"士",取得他的頭顱才能算是立功。這難度,打一仗能混到一顆甲士的人頭太不容易了。
原因之二乃是爵位的晉級之路是從下往上,難度呈指數級增長,一顆甲首能讓你從普通人變成公士,不代表二十顆甲首就能讓你裂土封候,因為這個計算方式做的不是加法,而是次方。同時,除了斬首數量之外,還引入了其他考核指標,《商君書》中有言,一個班長(屯長)帶領五個人,一個連長(百將)帶領一百個人,打仗的時候,班長、連長不僅要做到自己有所斬首,還要保證團隊整體的業績,團隊一共要斬33首,只有這樣,班長和連長才能進爵。
至於百將以上的更高階軍官則適用另一套晉級制度。在自方陣亡數量不超標的前提下,攻城戰斬首八千,野戰斬首兩千,就算是這支部隊立了集體功,從低階軍官至大將全都有賞。
原因之三是軍功爵中的高階爵位與低階爵位之間是存在著貴賤之分的。比如說基本上全套繼承了秦國軍功爵制的大漢,統治階級為了阻止低階爵位的下層士人透過不斷的晉爵,成為和自己站在同一起跑線上的人,特意設定了一道分水嶺,即“民爵不過九級”,九級以上為官爵,以下為民爵。除非一個平民能一個人把匈奴單于的腦袋砍回來獻給皇帝,不然這輩子最高也就能混一個"公乘"爵位。另外打正規軍和打地方土匪盜賊也不一樣,陝西張家山出土的漢簡中就有關於打盜賊的賞賜規定,需要斬兩顆賊首才能晉爵級。軍功爵制直到東漢末年才逐漸消亡,但雖然制度不在了,“記首論功”的傳統卻一直延續了下去。
二、南北朝之後,除記斬首功外,士兵的表現也能立功此後的南北朝、唐代、宋代、明代、直至清代,雖然各朝軍隊都有自己的一套軍功制度,斬首數量也漸漸不再是統計戰功的唯一標準,但對於基層士兵來說,敵軍軍官的人頭仍然屬於硬通貨。最具代表性的當屬唐代和明代,唐朝軍人的地位是比較高的,並且有著較軍功爵制更為全面且成熟的軍賞機制,除了授予有功將士勳官之外,還會給予大量物質獎勵,而軍功也不再單純以斬首數量計算了,士兵臨陣的戰鬥表現和兵種差別都有相應的加成。唐玄宗開元初年成文的《開元格》中特別強調了斬首功之外的功勞,文中說那些當先鋒與敵人近戰計程車兵因為在戰鬥中無暇割取頭顱,唐王朝將為這樣的勇士專門授予“跳蕩功”,其授勳級別及物質賞賜反而要高於斬首功。與此道理相同的,還有先登、陷陳(陣)、搴旗等功勞,都是側重於士兵在戰鬥中的表現,而不需要以斬首數量來記功。
到了明代,這種以戰鬥表現記功的重要程度甚至一度超越了記首論功。《中國古代軍制史》一書中舉了《永樂十二年軍賞號令》為證,從這則號令中可見明軍的奇功、頭功、次功皆與戰鬥表現有關。然而自宣宗朝之後,記首論功的標準又重回主位。為什麼會有這種變化呢?明朝人自己的解釋為斬首有實可據,不容冒濫。
三、如何防止戰場上士兵們搶人頭呢?那戰場上士兵們會相互搶人頭嗎?戚繼光在《紀效新書》中寫道在戰鬥中,每次真敢往前衝的就那麼幾個人,但是戰鬥結束後,卻冒出數百人來說這個人頭應該歸他們。有時候為了保住自己的勝利果實,當先計程車兵只能當場砍頭後,退到後方報功,導致後方土兵還以為是潰敗了,這太不像話了。以後跟我打仗,排頭兵只管往前衝,不用在意自己殺的敵人會不會在戰後被隊友搶奪,我會派專門負責割頭計程車兵跟在你們後面,頭由他們割,功勞等戰鬥結束後由長官評定,虧不了你們當先衝鋒的。戚繼光之所以會這麼說,大抵是因為臨陣搶割人頭在嘉靖朝早有先例。這說明渾水摸魚搶人頭的現象肯定是存在的。
在軍紀嚴明的軍隊裡,人頭理論上應該是戰後割取,不然也不太可能發生搶功的現象。臨陣割取人頭無論是對個人,還是對軍隊都太危險了,軍隊長官必然不會贊同。既然無法當場割取首級,那必然涉及到戰後核查的問題,查驗官如何準確區分哪個首級是哪個士兵斬獲的呢?秦朝又開了個好頭,他們有一道程式叫做"暴首”。戰鬥結束後,士兵把自己斬獲的首級先統一上交,查驗官逐個檢查,一旦發現有用友軍或平民頭顱冒功者,同伍上官及戰友連坐治罪。此法固然無法保證百分百精確,但以古代的水平已經算是最嚴謹的辦法了。
結束語在斬首記功這件事上,秦軍最有發言權。後世各朝軍隊在斬首、驗首、防止殺良冒功、殺友冒功方面的做法基本是遵循秦制,沒有什麼大變化。直到明朝,軍隊中的"記功官”職責之一也是查驗首級。當然,明軍的那些對手因為有明顯的民族特徵,要比秦軍的對手們更好辨別一些。只是由於明軍太腐敗,才導致濫殺平民者甚眾。
其實,封建王朝的軍隊即便待遇好如唐朝,兵役壓力也是極為嚴重,運氣好的能在軍中平步青雲。運氣一般的能留條命,六十歲退役以後安享晚年就不錯了。雖然古代能活過六十歲的人也不多,但更多的無名小卒們還是成為了別人建功立業道路上的一捧黃土,“一將功成萬骨枯”中的萬骨枯就是他們的真實命運。而在王朝衰落期或亂世中,軍隊由於戰敗不敢上報,然後去殺百姓和自己傷兵用來冒充敵軍首級,進而欺上瞞下,報喜不報憂的更是多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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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沒有現在的高科技等鷹眼技術,那麼他們是怎麼計算軍工的呢?難道就不怕士兵進行謊報嗎?對於這個問題,很多朋友們肯定就會想到那就割耳朵或是腦袋論軍工,以實物為準。這難道就不可以濫竽充數了嗎?那麼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實際上砍腦袋和割耳朵也確實是可以謊報軍功的,腦袋可以砍平民的,甚至友軍的,耳朵就更好冒充了,把戰死友軍的耳朵割了,根本就沒辦法確認,這其中就產生了很大的利用空間。也因此,從漢朝開始往後不再單獨計算個人軍功,而多是採用集體功勞。
一、斬首功
我們就以斬首功最為推崇的秦朝來看。秦朝的耕戰政策對於軍功的需求非常強烈,因為軍功就是升官發財的捷徑。所以秦國對腦袋的渴望讓人畏懼,光史記中有記載的斬首數已經達到181萬,考古中也有多處發現戰國時代由顱骨堆成的景觀,當然首級數量秦國也有著完整的辨識辦法。
首先,殺敵數並不等於斬首功,斬首功只算能確定誰殺的情況下,那種分不清是誰殺的的統統都按集體功來算,也就是殺敵數。那對於斬首功又是怎麼避免虛報的呢?雲夢秦簡的出土給我們提供了線索,從竹簡主人的記載中我們可以發現,秦軍要報軍功並不是你拿著腦袋來就算是你的,首先得有其它人的證明,以防同隊糾紛,其次還會檢查砍下腦袋的屍體,以防冒功,最後還會把首級示眾三天,徹底沒有疑問了,這功勞才會算到你的身上。而且秦軍假冒軍功還是要連坐的,而舉報反而有獎勵,可以說是行成了一套很完善的功勞計算流程。
二、集體功
那集體功是怎麼算的呢,集體功就比較簡單了,只需要看整體部隊一共殺了多少就行,一定程度上解決弩兵,將官等不能親自上陣割腦袋的人的軍功問題,其中具體操作可以看看明朝的軍隊怎麼做的。
其實方法也很簡單,打仗的專門負責打仗就行了,後面會派專門的人來拿著解首刀砍腦袋,以此計算殺敵軍功,這樣一來,一方面解決了上陣搶功導致戰鬥不專心的問題,也解決了功勞分配不均的問題。總軍功下來之後,按照陣中所處的位置和兵種再來分功,可以有效的防止不同軍種為功勞多寡而產生的糾紛。危險的位置就多分,你想安全那自然就少分點啦。
三、督戰隊
在軍隊裡面設立一個督戰隊,每次大戰開啟的時候,這些人就拿著紙筆準備好,專門用來記錄某個人的軍功,當然還有著另外一個作用,那就是斬殺逃兵,威懾軍隊中的其他人,這種也有缺陷,不過相對來說好得多。督戰隊當然不是每個人的軍功都會記錄,就拿攻城戰來說,只有那些最後站在了城牆之上的人才是有戰功的,這種方式也存在這明顯的不公平,可是公平永遠都是相對的,不存在絕對的公平,這樣的方式,還能夠監督士兵不退縮。
總結
認為古代落後,計算方法就有很多的漏洞可鑽,也不能完全這麼想,古人處在那個環境之中,比我們這些現代人更懂得其中的訣竅,想必其中還有著許許多多人們根本不知道,也想不到的辦法來杜絕冒功的辦法。所以軍功想冒領,不要有這些幻想,就和古人科舉考試作弊也是幾乎不可能的,古人在很多方面是優勝於現代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