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帶任何感情色彩的說,發明和實用新型的區別就以下幾點:
1、發明可以保護的客體包括產品結構、物質組成成分、製造工藝和方法以及上述的結合;實用新型保護的客體只有產品的具體結構。這是兩者的根本區別。所以在準備實用新型的申請材料時,如果權利要求中含有物質組成成分、製造工藝和方法等描述的話,是會被直接以不符合專利法第2條第2款的規定駁回的。
2、發明的保護期限是20年,實用新型的保護期限是10年。這是兩者在保護年限上的區別。
3、發明需要經過初審-公開-實質審查-授權/駁回這一系列過程,實用新型只有初審-公佈/駁回這兩個流程。
4、在創造性的要求上,發明要求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實用新型僅要求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即可。所以有時候會被誤認為實用新型的價值沒有發明高(這個誤區到目前仍然非常深,深到實用新型被看不起,可殊不知,目前國內專利侵權賠償最高的案件,就是由一件實用新型引起的,似乎至今仍未被突破,感興趣的可以搜“正泰VS施耐德專利侵權糾紛案”)
5、其他的,在資助補貼上,很多地方發明的資助補貼額要遠超實用新型。
6、目前僅有中、日、韓、德、法、俄幾個國家有實用新型專利。
7、發明代理費幾乎是實用新型代理費的兩倍以上。
說完了區別再來說說有沒有必要兩個一起申請:
如果資金充裕,建議兩個一起申請,這樣實用新型可以較快獲得授權,如果發明最終也能獲得授權,那麼只要稍微修改發明的權利要求跟實用新型有不同即可再獲得授權,不僅擁有了兩件專利,還獲得了較長的保護期限。當然也可以選擇放棄實用新型來獲得發明的授權,用經過實質審查檢驗的那個專利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雙申唯一有一個不好的地方就是:得交兩份專利年費。
雙方兵力對比,德軍顯然處於壓倒優勢。因此,斯大林格勒方面軍要完成最高統帥所賦予的任務並非易事,需要每一個軍人都付出巨大的努力。
不帶任何感情色彩的說,發明和實用新型的區別就以下幾點:
1、發明可以保護的客體包括產品結構、物質組成成分、製造工藝和方法以及上述的結合;實用新型保護的客體只有產品的具體結構。這是兩者的根本區別。所以在準備實用新型的申請材料時,如果權利要求中含有物質組成成分、製造工藝和方法等描述的話,是會被直接以不符合專利法第2條第2款的規定駁回的。
2、發明的保護期限是20年,實用新型的保護期限是10年。這是兩者在保護年限上的區別。
3、發明需要經過初審-公開-實質審查-授權/駁回這一系列過程,實用新型只有初審-公佈/駁回這兩個流程。
4、在創造性的要求上,發明要求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實用新型僅要求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即可。所以有時候會被誤認為實用新型的價值沒有發明高(這個誤區到目前仍然非常深,深到實用新型被看不起,可殊不知,目前國內專利侵權賠償最高的案件,就是由一件實用新型引起的,似乎至今仍未被突破,感興趣的可以搜“正泰VS施耐德專利侵權糾紛案”)
5、其他的,在資助補貼上,很多地方發明的資助補貼額要遠超實用新型。
6、目前僅有中、日、韓、德、法、俄幾個國家有實用新型專利。
7、發明代理費幾乎是實用新型代理費的兩倍以上。
說完了區別再來說說有沒有必要兩個一起申請:
如果資金充裕,建議兩個一起申請,這樣實用新型可以較快獲得授權,如果發明最終也能獲得授權,那麼只要稍微修改發明的權利要求跟實用新型有不同即可再獲得授權,不僅擁有了兩件專利,還獲得了較長的保護期限。當然也可以選擇放棄實用新型來獲得發明的授權,用經過實質審查檢驗的那個專利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雙申唯一有一個不好的地方就是:得交兩份專利年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