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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溝老師說教育

    個人觀點認為:1年級1個月給5元, 2年級1個月給1個月給10元, 3年級1個月給15元, 4年級1個月給25元, 5年級1個月給35元,6年級1個月給45元。 我覺得應該給,但要教育好他,讓他用在該用的地方,至於額度就看家裡的生活條件了,上面只是家裡的生活條件比較好的,適當給一些 能從小培養孩子理財理念,但也不要給太多,讓他(她)亂花錢,如果過多給他零用錢,就讓他(她)過早接受金錢的利誘,把小腦袋瓜子過多用在追逐金錢及金錢帶來的“快樂”,不利於童心健康成長。專家認為:從孩子小學一年級開始可以固定給他們一些零用錢,首先孩子是獨立的個體,會有自己的需求,無論是書刊、交際,還是日常開支,給孩子一定的零用錢是有必要的。其次,零花錢讓孩子有一些自主權,學會管理、安排和支配,這對孩子的成長是有幫助的。

    以下幾點家長們可以作為參考建議:

    一、固定的金額、固定的時間,讓孩子明白零花錢的規律從而根據規律學會安排和管理,至於具體的金額多少由每個家庭自己的具體情況定。零花錢的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零花錢給我們孩子帶來的是什麼。

    二、固定的給予人,可讓一個家有個清晰的管理線索。而且如果家裡的成員每個人都在給,就會讓孩子鑽空子,同時失去了我們最初讓孩子學會管理和安排零用錢的目的。

    三、明確零花錢的用途。既然是零花錢,孩子是可以自由支配的,即這10元錢孩子都有自由支配的權利,家長唯一要做的就是掌握和設定底線。如果家長還是有擔心,那就和孩子明確零花錢可以買什麼不可以買什麼,比如文具等學習用品佔多少,零食佔多少,人際交往佔多少等。

    四、家長通常為了讓孩子學到很多,還把零花錢與一些獎勵或者懲罰掛鉤,有的家長還讓孩子用自己的勞動換取零花錢。不過大人要把握好度,金錢永遠是途徑不是目的,不把金錢作為唯一的獎品,很多時候給孩子的獎勵可以是一個擁抱,一次週末的共度等。同時父母也不能把零花錢作為對孩子施加壓力的一張王牌,也不會因父母的情緒好壞而隨意增減數量。

    最後,要特別提醒家長們的是:孩子的天性是玩,自我約束能力差,最初孩子花錢時出錯,以及買東西時欠考慮都是預料中的事,允許孩子出錯,允許孩子貪玩。出錯的時候正是我們教會孩子使用和管理金錢以及學會自我管理的時候,也是孩子成長的機會和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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