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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參悟靜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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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餘不閒
法律法規允許人民群眾捕殺流浪狗,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1.由各地政府部門組織,廣大人民群眾積極進行配合,在短時間之內捕殺絕大部分流浪狗,或者進行無害化處理。
2.養犬植入晶片,強制進行絕育。犬隻一旦丟失,狗主在十二小時之內向主管部門主動彙報,超過按照養狗遺棄論處,處刑事拘留十五日。
3.設定全國統一流浪狗報警電話,獎勵報警人,可與通訊公司合作,直接以話費返還獎勵,每次經核實後,獎勵五十元。
4.狗主進行集中培訓,合格後發放準養證,每證6分,遺棄狗的,直接吊銷養狗證,終生不得再養狗。出現不文明養狗現象,無論大小,每次扣兩分,直至吊銷,吊銷後五年之內不準再養狗,五年後可重新培訓考證。相關犬隻,由管理部門收繳,三日內無人收養,做無害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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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死有多遠
物盡其用。
捕殺檢疫後賣給百姓食用。賣不掉的無公害處理。
賣狗的錢用於減少捕殺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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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實話79134
實際養狗管理規定和新的防疫法也說很清楚就看地方政府是不是以大多數人民的利益和安全著想執行貫徹的問題了,發達國家會怎麼做?棄養狗狗主人判刑和罰款,流浪狗無害化處理,這是世界發達國家的共識。看看美國怎麼對待只要愛好不想承擔義務和責任人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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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宋宵因
我建議給與城管和小區物業、或有能力的居民處置流浪狗的權力。
簡單來說,對於在城市公共場所自由活動的狗,由城管或者物業派人處理。並允許管理機構或組織透過售賣捕捉到的狗或狗肉盈利,並將處置這些狗得到的錢用於補貼處理狗的員工。
現在大多數城市有養狗規定,但是市民不知道遇到有威脅的狗該找誰去。只要規定了城管和物業對城市公共場所和小區公共場所內的自由遊蕩的狗負有處置的權力和責任,再加上,處理狗之後給與獎勵,這樣會慢慢進入一個良性迴圈。居民看到流浪狗知道找誰處理,而責任部門也會有一定的動力去解決。
如果城管和物業處置效果不佳,可以嘗試鼓勵有能力的市民自發去處理,並允許將處理的流浪狗出售或捕殺後出售。
我認為,只要法律明確處理公共區域內的自由活動的狗是合法的,並可以透過處理這些流浪狗獲利,那麼,流浪狗的問題是可以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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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胖胖2012173pm
善待流浪寵物是一個社會和諧的表現。
首先是把流浪毛孩子送到救助基地,清洗,體檢,打育苗,然後舉行免費領養活動。其次是給有能力的愛狗人士分批代養,再等待領養。以此減少救助基地壓力。
我最恨看到城管或者什麼人對流浪狗大屠殺,或者是亂棍打死的血腥場面。他們是被無良狗主人拋棄的生命。要想辦法妥善安置他們,不要讓中國的狗狗上了狗肉車再被外華人救助到國外,丟華人的臉。珍愛生命,善待流浪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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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牧2歌
強制愛狗人士領養,擬一份規定,規定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強制領養者申領飼養許可證,參加專業培訓,開立相應的銀行賬戶,繳納保證金;×××自願贍養該狗(×市×街道×號某小區××碼);該狗在×××家圈養,活動範圍僅限於自家,超出範圍的,毎次罰款1000元,併到社群學習養狗應知應會知識和社會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知識,學習時間3天一期,考試合格即結束,考試不合格繼續學習一期,直到考試合格;十期學習後考試仍不合格的,取消領養資格,罰款1萬元,所領養的狗強制隨機指定另一個愛狗人士負責餵養;十天內無主領養的流浪狗,由農業農村部門授權社群宰殺或無害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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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巨蟒他奶奶
對流浪動物處理的話題已經成了交點!我認為首先該處罰擅自拋棄流浪狗的人。第二各界媒體大力宣傳和提倡收養代替買賣。三是學習借簽發達國家的經驗,人性處理流浪狗問題。四是國家建立流浪狗收容所,對那些無人領養且超時的狗狗實施實質意義的安樂死而不是殘忍的無害處理。
回覆列表
最合理的是變害為寶,集中檢查,攜帶狂犬病的,做無害化處理。健康的,陸續供應給一些自然保護區的珍惜動物如豺狼虎豹作為活體投放的飼料,也算這些危害人類的害蟲為大自然做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