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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拍不出彩照的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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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夕陽紅94978
不同意。
首先侄女今年才12歲,自己是未成年人。需要監護人的保護和幫助。不可能去照顧人,自己還需要照顧的一個孩子。
她父母離婚時,她只有2歲。和母親肯定是也沒什麼感情。從情從理都不應該去照顧。
你可以和侄女商量一下。看一看她的想法。但可以告訴她你不同意。和為什麼不同意。去看望一下可以。留下照顧不可能。
未成年人,必須在自己的視線內,否則危險無處不在。
望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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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焚琴瑟琵琶煮鶴
孩子太小了,路上再出點啥事兩頭顧誰。給點錢就當慰問了!
這當媽的心大,就是自己再難,也不能禍害那麼小的孩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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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草自春
那看她倆感情,感情深說明,離婚母愛不缺席,感情淺沒這個孩子,她當如何?照顧病人,是一次磨鍊與提升,並不是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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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庚辛申
不是我思想陰暗,我覺得這媽心懷不軌,才12歲還個小孩,能照顧誰?
自私自利的神經病,不知道會幹出什麼惡毒的事,還是不要讓孩子去受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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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夢欣然
可以去看看她媽媽,她才12歲,要照顧一個生病的大人還是有很大困難的。建議另找人去照顧,侄女可以看看陪陪她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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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胖妙坐家
12歲還是從法律上不必承擔贍養任務,從人情上母親不是撫養方也不能提出這樣的要求。為了孩子,找個中立的理由,比如疫情、讀書等不能去,但言語上多慰問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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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一拜屠羊說
她已再婚,現任丈夫、繼子女具備能力的、孃家人都可以去照顧。女兒才12歲,並不具備照顧病人的能力,不能讓孩子承擔責任。十年了,有來往嗎?有過照顧孩子嗎?按法律規定,雖然離婚,但並不能免除對孩子的照顧義務。所以,十年來,對孩子有過照顧,則可帶孩子去探望。若從不照望孩子,更不關心孩子,則探望病情也不必去的。若十年來並不照顧孩子,關心孩子,則現在要孩子去侍候病情,則是藉機接近孩子。也可能是現任丈夫及家人對她並不好。你是姑姑,自已不好作決定,可以由孩子爸爸出面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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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生態老兒
個人觀點,這件事,姑姑無權替侄女做決定。
侄女12歲,屬於未成年人。她的監護人是她的親生爸媽,雖然他們離婚了,但法院肯定會依法指定監護人。從表述情況來看,侄女跟爸爸生活,爸爸就是她的第一監護人。
現在,侄女的母親因手術無人照顧,提出要侄女去照料。侄女尚未成年,不具備獨立從事這類事情的能力,也不能獨立做出決定。我認為幫她做決定的人,應該是她的爸爸,而不是姑姑。
當然,姑姑心疼侄女,可以從中做一些工作。
一方面,認真聽聽侄女本人對這件事的真實想法,多多安慰她的情緒和擔心,委婉地跟她一起分析去不去的利弊。
比如,如果由她去照料,就會影響學習,即使放假了,也會影響做家庭作業;
自身安全難保障,疫情期間,如果陪著媽媽住在醫院,醫院環境複雜,不利於她自身的健康。如果不陪住,每天來回的途中安全也是問題;
根據法律規定,未成年人不承擔贍養義務責任,等等。
另一方面,把侄女的想法和自己的意見建議跟她爸爸交流一下,供她爸爸決定參考。
這樣,既幫助侄女能夠客觀認識此事,最終無論讓不讓她去,她都能接受,即使不能接受,那也是她爸爸的意見;又避免了你自己因此與侄女及她媽媽結怨,你也盡到了做姑姑的責任。
一孔之見,僅供參考。
我弟弟和他老婆離婚10年了,她們的女兒12歲,現在侄女的媽媽動手術後要求侄女過去照顧她,我該同意嗎?前弟媳現在已婚,他老公在廣東打工,因疫情沒回老家,侄女才12歲,照顧自己還都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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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值得肯定的是你侄女是個善良的孩子,遇到事情尊重你這位長輩,徵求你的意見。
其次,母親當年再嫁,而未帶她,肯定有各種原因。有些原因可以被原諒,有些不被原諒可以被時間沖刷,可以不再提起。
如果侄女兒已經成人,有獨立的判斷能力,可以讓她自行判斷,即便作為姑姑不太情願她去照顧,但是也會尊重孩子的決定。同時,告訴她,人的一生很長,很多事情必須自己決定,自己做出選擇,做出取捨,如同當年她媽媽一樣,或許她媽媽也不捨得她,最後也是做出了自己選擇。但是一旦做出了選擇,就要負責到底。
還可以告訴侄女,“那是你的母親,無論將來是否照顧,我覺著你首先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去偶爾探望。母女感情到了,我不說你也會照顧,母女沒感情,我強逼著你,你心裡也不舒坦。慢慢來。”
最後,作為姑姑,對待一個沒有母親陪伴成長的侄女,肯定操了不少心,。作為侄女,成長的過程沒有母親參與,雖然慶幸有姑姑參與,也或許仍有遺憾。如果她不想去,可以直接拒絕,徵求你的意見,或許也想過去探望一下。
以前小,沒有任何可選擇的能力,只能被動的接受父母給予的現實,現在有的選擇,說明她成長啦!
成長的路上有鮮花、有汗水,更多的是荊棘和坎坷,逃避解決不了問題,你也願意看到侄女的成長,看到她能獨立、有主見,能夠直面問題,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