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8藍色,屬於藍色和工具色,加強色,調彩。一般想要把藍色做出來,可以選擇將頭髮褪色到8度,再用0/88+0/66+6奶比例10:1:10去做。
其他顏色配比:
1、紅色:7/45+0/45+3/66+6/11+12%=3份+1份+2克+3克+1。
2、黃色:8/33+0/33+0/88+3/66+12%=3份+1份+3克+3克+1。
3、橙黃:8/33+8/43+0/45+/3/66+12%=8份+1份+5克+1克+18/33+0/45+/3/66+12%=20份+ 1份+2克: 1。
4、紫色:6/45+0/45+3/66+12%=2份+1份+ 1份+1。紫色: 5/66+0/45+0/66+9%=1: 1: 10克: 2。
5、亞麻灰: 8/11+0/88+12%=8份+1份+1。
6、悶青色: 8/2+0/22 +0/88+ 12% =3份+ 10克+5克+1。
悶青色: 8/2+0/22+12% =4份+1份: 1。
達到7度6/11+8/2+6%=1: 1: 2。
染髮類化妝品使用提示:
消費者應選擇正規、合法渠道購買染髮類化妝品,並選購標識清楚的產品
消費者應儲存好購買憑證和產品包裝資訊。
要檢視產品名稱、生產企業名稱和地址、淨含量、成份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生產批號和限期使用日期)、生產許可證號、化妝品批准文號/備案號等資訊。
選購進口產品時,還要檢視其中文產品名稱、中文生產企業等,以防假冒偽劣產品引起不良事件的發生。產品資訊可登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查詢、核對。
使用前應詳細閱讀產品說明書,建議進行面板測試。
1、說明書中如果提示該產品為專業使用,則不建議消費者自行使用。
2、按說明書要求,保證使用時間間隔,避免因過度頻繁使用導致不良反應/事件發生。
3、染髮劑和氧化劑的配比要嚴格按照說明書的配比要求,保證各成分能夠有效中和。
4、染髮類化妝品不可用於頭髮以外的其他部位,16歲以下消費者不宜使用,染髮與燙髮不宜同期進行。
5、如果既往發生過染髮類化妝品不良反應/事件者,避免再次使用相同產品。
6、需注意同一商標名的產品,如果色號不一致,其配方成分不一致,屬於不同產品,即使是同一色號的同一商標名產品,不同生產批號也有可能存在差異。提醒使用者務必留意,購買產品時關注其色號及生產批號。
7、每次使用前,尤其是更換產品或新購產品時,建議進行面板測試。一般測試部位建議為耳後面板,取少量混合均勻後的染髮產品進行測試。如說明書中已載明面板測試方法,請遵照說明書操作。
使用後注意事項:
1、使用後,使用者應注意觀察自身狀況,尤其是頭、面部等是否有皮疹、瘙癢、灼燒感等或其他異常情況。
2、一旦發生不良後果,應立即徹底清洗,並避免再次接觸此種染髮產品,如果症狀嚴重或未緩解,應及時到醫院就診,就醫時建議攜帶染髮產品,並可透過所在地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哨點醫院或藥品監督管理相關部門上報化妝品不良反應/事件資訊。
3、若懷疑化妝品產品質量存在問題,可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31反映情況。
0/88藍色,屬於藍色和工具色,加強色,調彩。一般想要把藍色做出來,可以選擇將頭髮褪色到8度,再用0/88+0/66+6奶比例10:1:10去做。
其他顏色配比:
1、紅色:7/45+0/45+3/66+6/11+12%=3份+1份+2克+3克+1。
2、黃色:8/33+0/33+0/88+3/66+12%=3份+1份+3克+3克+1。
3、橙黃:8/33+8/43+0/45+/3/66+12%=8份+1份+5克+1克+18/33+0/45+/3/66+12%=20份+ 1份+2克: 1。
4、紫色:6/45+0/45+3/66+12%=2份+1份+ 1份+1。紫色: 5/66+0/45+0/66+9%=1: 1: 10克: 2。
5、亞麻灰: 8/11+0/88+12%=8份+1份+1。
6、悶青色: 8/2+0/22 +0/88+ 12% =3份+ 10克+5克+1。
悶青色: 8/2+0/22+12% =4份+1份: 1。
達到7度6/11+8/2+6%=1: 1: 2。
染髮類化妝品使用提示:
消費者應選擇正規、合法渠道購買染髮類化妝品,並選購標識清楚的產品
消費者應儲存好購買憑證和產品包裝資訊。
要檢視產品名稱、生產企業名稱和地址、淨含量、成份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生產批號和限期使用日期)、生產許可證號、化妝品批准文號/備案號等資訊。
選購進口產品時,還要檢視其中文產品名稱、中文生產企業等,以防假冒偽劣產品引起不良事件的發生。產品資訊可登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查詢、核對。
使用前應詳細閱讀產品說明書,建議進行面板測試。
1、說明書中如果提示該產品為專業使用,則不建議消費者自行使用。
2、按說明書要求,保證使用時間間隔,避免因過度頻繁使用導致不良反應/事件發生。
3、染髮劑和氧化劑的配比要嚴格按照說明書的配比要求,保證各成分能夠有效中和。
4、染髮類化妝品不可用於頭髮以外的其他部位,16歲以下消費者不宜使用,染髮與燙髮不宜同期進行。
5、如果既往發生過染髮類化妝品不良反應/事件者,避免再次使用相同產品。
6、需注意同一商標名的產品,如果色號不一致,其配方成分不一致,屬於不同產品,即使是同一色號的同一商標名產品,不同生產批號也有可能存在差異。提醒使用者務必留意,購買產品時關注其色號及生產批號。
7、每次使用前,尤其是更換產品或新購產品時,建議進行面板測試。一般測試部位建議為耳後面板,取少量混合均勻後的染髮產品進行測試。如說明書中已載明面板測試方法,請遵照說明書操作。
使用後注意事項:
1、使用後,使用者應注意觀察自身狀況,尤其是頭、面部等是否有皮疹、瘙癢、灼燒感等或其他異常情況。
2、一旦發生不良後果,應立即徹底清洗,並避免再次接觸此種染髮產品,如果症狀嚴重或未緩解,應及時到醫院就診,就醫時建議攜帶染髮產品,並可透過所在地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哨點醫院或藥品監督管理相關部門上報化妝品不良反應/事件資訊。
3、若懷疑化妝品產品質量存在問題,可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31反映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