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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中國傳統文化集錦

    李鬼遇李逵,小巫見大巫

    李鬼遇到李逵,這個比喻來自《水滸傳》第四十三回“假李逵剪徑劫單人”一節。在現實語境中,李鬼是反派角色,李逵是正面形象,但在《水滸傳》中卻並不如此簡單。

    《水滸傳》中的李鬼,冒充李逵截道謀財,屬於攔路搶劫,李鬼當然是劫匪強盜。被冒充的李逵,書中為他配的出場詩稱:“他時大展屠龍手,始識人中大丈夫”,何況他又上了梁山,成了好漢。

    如此說來,李鬼遇到李逵,的確如同現實中假警察碰到真警察。然而,李鬼這個反面角色的對立面未必就是正面角色。

    此時的李逵,其實是負案在逃的朝廷要犯,在他回家鄉沂水搬取老孃上山之前不久,作為江州監獄的法警,為了搶救陷身囹圄的同夥宋江與戴宗,他竟然夥同梁山強盜劫了江州法場,一路殺人無數,以致在他來到沂水縣城西門外,城牆上還張貼著通緝他與宋、戴二人的官方佈告。

    在這樣一個濫殺無辜,破壞法紀的兇徒面前,李鬼的行徑簡直是小巫見大巫。然而,接下來,李逵在從沂水縣城到百丈村這段山路上,一定發生了角色衝突,也可能忘了幾天前江州城裡的血染法場,他可能忘了沂水城門的懸賞通緝,也許他真的以為自己是衣錦還鄉的海外遊子,因此才會居高臨下、理直氣壯、十分不屑地指責李鬼如何敗壞了他的一世清名。

    施耐庵的邏輯的確有些奇怪。北宋末年,似乎到處都是佔山為王、落草為寇的劫匪,比如、桃花山、清風山、黃門山、二龍山,這些成群結隊的強盜,打家劫舍,搶人妻女,劫人錢財,無惡不作,無所不為。即使沒有落草為寇的強盜們,如孫二孃、李立、張橫等人,也是開黑店,設賭局,下麻藥,設圈套,謀財害命,甚至以賣人肉為業,種種惡行,觸目驚心。

    而這一切竟然成為這些人的社會職業與謀生手段。他們在歸併梁山之前或之後,卻都成了施耐庵筆下的綠林英雄、江湖好漢,強盜的麇集之所,竟然成了聚義廳和忠義堂。然而,就是李逵這樣的悍匪,卻指責李鬼這樣的毛賊,“我正是江湖上的好漢黑旋風李逵便是!你這廝辱沒老爺名字!”大盜成了好漢,小賊成了劫匪。這就是《水滸傳》的遊戲。

    莊子曾有名言曰:“竊鉤者誅,竊國者為諸侯。”(《莊子·胠篋》)誠可謂古往今來之至理。在《水滸傳》的世界裡,在北宋朝廷看來,梁山草寇自然是賊是盜,於是屢次興兵進剿,必欲滅之而後快。然而,真正對趙宋政權構成重大危害的恰恰是北宋君臣自己。宋徽宗趙佶在位期間,驕奢淫逸,揮霍無度,重用蔡京、王黼、童貫、梁師成、朱勔、李邦彥這些奸臣,大肆刻刮民財,四處搜求奇石,以營造延福宮和艮嶽,竟將他父親宋哲宗留下的佔當時世界上百分之七十的財富揮霍一空,由此可見,他們才是真正的竊國大盜!僅僅為了這個“花石綱”,“北宋六賊”媚上邀寵,糜費官錢,百計求索,連年不絕,百姓備遭困擾,中產迭遭破產,甚至賣子鬻女以供索取,以致百業凋零,生靈塗炭,終於方臘起義在前,金兵南侵在後,內憂外患之中,北宋政權頃刻土崩瓦解。

    李鬼之於李逵,梁山之於朝廷,對於社會與民眾的危害,都是劫匪,都是強盜,這是不待言的,二者的區別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小巫見大巫”而已。歷代的史冊都是掌權者編纂的。為了維護朝廷的統治,為了文飾官方的形象,對於政權的更迭,對於王朝的鼎革,往往尋找一些替罪羊。

    李逵可以理直氣壯地指責李鬼為匪,朝廷更是義正詞嚴地指責梁山為賊。於是在人們的印象中,所有的負面新聞,所有的不法行徑,不可能產生於富麗堂皇的廟堂,不可能滋長於道貌岸然的官員,如果有之,也只能是如同李鬼這樣的不法分子、下層人物乃至臨時工或此類的假冒者,藉以維護其實“地球人都知道”的“金玉其外,敗絮其內”的正面形象。

    李逵自然算不上什麼官方形象,到頭來,他至多不過混了個潤州都統制,大約也就是個軍分割槽司令的角色。但在《水滸傳》的話語體系中,梁山好漢作為忠肝義膽、光彩奪目的一群,維護他們的形象與維護那些峨冠博帶、人五人六的一群,也就有了相提並論的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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