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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4522173778936

    從卦象相互之間“錯、綜、復、雜”的組合形式入手,可以不斷地探索卦象之間微妙的關係和深刻的內涵。這也是玩味卦象佔辭的一種方法。

    那麼這些對卦的組成原則是怎樣的呢?

    所謂“錯卦”關係,就是兩個卦相對應的每一爻陰陽屬性都是相反的。如坎卦初、上爻為陰爻,中爻為陽爻;而與它形成“錯卦”關係的離卦初、上爻為陽爻,中爻為陰爻。

    “錯卦”關係,在其他一些古籍裡又被稱為“反卦”關係,或者“正對體”關係。由於陰陽結構組成上相對的原因,所以互為“錯卦”的卦在卦性和卦氣上也是完全相對的。

    乾性健,卦氣向上——坤性順,卦氣向下;

    震性動,卦氣向上——巽性入,卦氣向下;

    坎性陷,卦氣向下——離性附,卦氣向上;

    艮性止,卦氣向上——兌性悅,卦氣向下。

    考慮“綜卦”的情況。這裡所謂“綜卦”關係,就是將一個六爻的“復卦”的上爻和初爻互換;五爻和二爻互換;四爻和三爻互換所形成的新卦。

    “綜卦”的意義是指有著共同基礎上的區域性不同,錯卦則意味著絕對的對立。六十四卦體系中大多數的對卦關係,都是“綜卦”關係,說明了所有的矛盾中,大多數都是“同中求異”的矛盾,是“人民內部”矛盾。只有“乾為天”和“坤為地”、“坎為水”和“離為火”、“雷山小過”和“風澤中孚”、“澤風大過”和“山雷頤”這四組卦因為各自沒有“綜卦”而以錯卦的關係組成對卦。這是一般規則下的特例。其實真正的錯卦只是前兩組;後兩組屬於“錯綜”結合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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