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坑監測應由委託方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承擔。
2、基坑圍護設計單位及相關單位應提出監測技術要求。
3、監測單位監測前應在現場踏勘和收集相關資料基礎上,依據委託方和相關單位提出的監測要求和規範、規程規定編制詳細的基坑監測方案,監測方案須在本單位審批的基礎上報委託方及相關單位認可後方可實施。
4、基坑工程在開挖和支撐施工過程中的力學效應是從各個側面同時展現出來的,在諸如圍護結構變形和內力、地層移動和地表沉降等物理量之間存在著內在的緊密聯絡,因此監測方案設計時應充分考慮各項監測內容間監測結果的互相印證、互相檢驗,從而對監測結果有全面正確的把握。
6、監測資料必須是及時的,監測資料需在現場及時計算處理,計算有問題可及時複測,儘量做到當天報表當天出。因為基坑開挖是一個動態的施工過程,只有保證及時監測,才能有利於及時發現隱患,及時採取措施。
7、埋設於結構中的監測元件應儘量減少對結構的正常受力的影響,埋設水土壓力監測元件、測斜管和分層沉降管時的回填土應注意與土介質的匹配。
8、對重要的監測專案,應按照工程具體情況預先設定預警值和報警制度,預警值應包括變形或內力量值及其變化速率。但目前對警戒值的確定還缺乏統一的定量化指標和判別準則,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削弱了報警的有效性。
1、基坑監測應由委託方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承擔。
2、基坑圍護設計單位及相關單位應提出監測技術要求。
3、監測單位監測前應在現場踏勘和收集相關資料基礎上,依據委託方和相關單位提出的監測要求和規範、規程規定編制詳細的基坑監測方案,監測方案須在本單位審批的基礎上報委託方及相關單位認可後方可實施。
4、基坑工程在開挖和支撐施工過程中的力學效應是從各個側面同時展現出來的,在諸如圍護結構變形和內力、地層移動和地表沉降等物理量之間存在著內在的緊密聯絡,因此監測方案設計時應充分考慮各項監測內容間監測結果的互相印證、互相檢驗,從而對監測結果有全面正確的把握。
6、監測資料必須是及時的,監測資料需在現場及時計算處理,計算有問題可及時複測,儘量做到當天報表當天出。因為基坑開挖是一個動態的施工過程,只有保證及時監測,才能有利於及時發現隱患,及時採取措施。
7、埋設於結構中的監測元件應儘量減少對結構的正常受力的影響,埋設水土壓力監測元件、測斜管和分層沉降管時的回填土應注意與土介質的匹配。
8、對重要的監測專案,應按照工程具體情況預先設定預警值和報警制度,預警值應包括變形或內力量值及其變化速率。但目前對警戒值的確定還缺乏統一的定量化指標和判別準則,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削弱了報警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