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的申報要求: 1、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佈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標準。語文教師得達到二級甲等。 2、各級各類學校非師範專業畢業生補修教育學、心理學課程,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考試合格 3、參加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說課(說課分為:面試、試講)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5、報名需要學歷證、身份證、照片。 學歷要求 我們國家規定:幼師: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或高等教育學歷。 小學教師: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初中教師: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高中教師: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中職教師: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中職實習指導教師: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並具有相當於助理工程師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對於確有特殊技藝,並獲得國家職業技能鑑定機關頒佈的相當於技師以上等級證書者,其學歷要求可適當放寬。 高校教師:具備研究生或者本科畢業學歷。 ------------------- 不是師範專業的怎麼當老師 要到當地的教育部門參加報名考試.非師範專業要有普通話二乙以上.還要參加兩門考試是<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還要參加面試考核,一般是進行說課. 你要考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普通話等級考試。一般要求考到80分,二級乙等就好,如果你是想教語文,那就得二級甲等了。全考完之後就可以申請了,申請程式是這樣的。 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階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後,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後,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或者組織有關部門認定。 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委託的高等學校,負責認定在本校任職的人員和擬聘人員的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在未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委託的高等學校任職的人員和擬聘人員的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按照學校行政隸屬關係,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定或者由學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認定教師資格,應當由本人提出申請。 教育行政部門和受委託的高等學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具體受理期限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規定,並以適當形式公佈。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當提交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下列證明或者材料: (一)身份證明; (二)學歷證書或者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三)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指定的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證明; (四)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單位、所畢業的學校對其思想品德、有無犯罪記錄等方面情況的鑑定及證明材料。 具體你要問一下當時教委了:) 要考<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非師範專業的還要進行面試,一般進行說課 .
具體的申報要求: 1、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佈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標準。語文教師得達到二級甲等。 2、各級各類學校非師範專業畢業生補修教育學、心理學課程,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考試合格 3、參加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說課(說課分為:面試、試講)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5、報名需要學歷證、身份證、照片。 學歷要求 我們國家規定:幼師: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或高等教育學歷。 小學教師: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初中教師: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高中教師: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中職教師: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中職實習指導教師: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並具有相當於助理工程師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對於確有特殊技藝,並獲得國家職業技能鑑定機關頒佈的相當於技師以上等級證書者,其學歷要求可適當放寬。 高校教師:具備研究生或者本科畢業學歷。 ------------------- 不是師範專業的怎麼當老師 要到當地的教育部門參加報名考試.非師範專業要有普通話二乙以上.還要參加兩門考試是<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還要參加面試考核,一般是進行說課. 你要考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普通話等級考試。一般要求考到80分,二級乙等就好,如果你是想教語文,那就得二級甲等了。全考完之後就可以申請了,申請程式是這樣的。 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階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後,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後,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或者組織有關部門認定。 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委託的高等學校,負責認定在本校任職的人員和擬聘人員的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在未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委託的高等學校任職的人員和擬聘人員的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按照學校行政隸屬關係,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定或者由學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認定教師資格,應當由本人提出申請。 教育行政部門和受委託的高等學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具體受理期限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規定,並以適當形式公佈。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當提交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下列證明或者材料: (一)身份證明; (二)學歷證書或者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三)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指定的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證明; (四)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單位、所畢業的學校對其思想品德、有無犯罪記錄等方面情況的鑑定及證明材料。 具體你要問一下當時教委了:) 要考<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非師範專業的還要進行面試,一般進行說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