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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卿聽我說

    婚姻是幾個人的事?

    我認為:婚姻絕不是兩個人的事。

    1、表面上看,婚姻是兩個人的事。

    看表面,婚姻是兩個人的事。

    男人,與女人,是婚姻的兩個當事人。他們互為結婚的物件。

    男女兩人要結婚,按照現在的法律要求,需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進行結婚登記的這兩個人,是婚姻的必備因素,即指一個人無法結婚,而兩個人以上(如三人)也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見,婚姻不是一個人的事,也不是三個人的事,是兩個人的事。

    婚後,男人被稱為丈夫,女人被稱為妻子。夫妻,是成家、在一起過日子的合法物件。

    2、而事實上,婚姻除了結婚的兩個當事人外,還牽涉到另一個最重要的人:紅娘。

    表面上看婚姻是兩個人的事。然而,婚姻絕對不僅僅涉及結婚的男女雙方兩個當事人。

    男女倆人要想成就結婚的願想,不是一蹴而就的。倆人要先認識。不認識,茫茫人海中的男女有的是,如何判定某倆人適於結婚?倆人無緣無故就能相識嗎?

    倆人走到一起,必定是藉由某種媒介。這媒介就是婚姻中倆人的紅娘。

    紅娘,就是為結婚的男女雙方拴紅繩、牽線的那人。

    不論指定婚姻,還是自由戀愛婚姻,男女雙方必定有紅娘的參與。即使紅娘不是人,也總有個“中間人”即媒介。紅娘在婚姻中雖然不屬於當事人,卻是非常重要的參與者。

    3、婚姻不僅僅是結婚的兩個當事人的事,還牽涉至少兩個家庭,甚至還有其他更多的人、單位、集體等。

    結婚的是男女兩個。

    可是,這男女兩個人卻並非孤立的。人都有父母。所以,這結婚的雙方分別來自不同的家庭。有的人是孤兒,可是他也有生活的依靠,或者被親友照顧長大,或者在福利院長大,他若結婚,他背後的單位或集體就必然參與到他的婚禮上去。

    按正常程式結婚的雙方,其家庭即其家人必然參加他們的婚禮,由此雙方的家庭必然產生一定的關係,並且此後的一定期間內這種關係在一直存在,大家彼此發生各種社會性質的來往,如岳父岳母與女婿的關係、婆媳關係,兩家親戚之間的關係,等等。

    如此看來,婚姻是至少幾個人,或者十幾個人,甚至幾十個人、上百個人的事。

    婚姻到底是幾個人的事?因為人具有社會屬性,並不孤立存在,所以由具有社會單位屬性的人經由社會行為結婚而組成家庭這種事情,就不屬於男女雙方兩個人的事那麼簡單,婚姻牽涉很多的人:男方、女方、紅娘、男方家人、女方家人、男方親戚、女方親戚,等等。

  • 2 # 執念647633925463

    這是誰提出來的問題、我只想說、你覺的呢、問問你自己吧、你覺的你該再裡面嗎、啥子、你要在裡面、我們就不用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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