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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親生父母在我2歲左右離婚了,後來我爸又找了個後媽。在我五歲的時候生了個妹妹,在我23歲結婚懷孕的時候又生了個妹妹。當時我爸已經48,後媽也有40了。我們所有人都叫她不要生。畢竟他們只有兩個女兒。將來都是要嫁出去的。如果嫁得好的話,偶爾資助孃家可以,天天資助的話。再好的公婆老公也會有意見的,搞不好還要鬧離婚的。嫁個不好的。自己都養不活自己一家老小,更別說以後還有四個老人,還有自己的子女,還要撫養妹妹。我後媽對我關係一般,不管我,也沒什麼感情。我是我奶奶養大的。包括中間我後媽生的那個妹妹也是被我奶奶養大的。對我這個後媽沒什麼感情。現在我26了,懷二胎中,從結婚到現在都沒上班,二妹也有21了。也在上班了。最近我後媽老是試探性的來問我妹,以後有錢了要不要養妹妹。搞得我妹妹都抑鬱了。她不敢這麼來問我。因為我給她說過的。我也是有家庭的人。我有就偶爾給,沒有的話,你們找我也沒辦法。當初我叫你不要生,你自己堅持生的。早知今日,何必當初。想問問在場的懂法律的朋友,這種情況下,我作為長女。必須要撫養那個妹妹嗎?怎麼樣才能不撫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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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dyjk66

    你後媽40歲生孩子也不算很老,到孩子能自己養活自己時你後媽也只有60歲也沒很老,應該能養活她和你爸的孩子吧!估計她只是試探吧!60歲的在國家也沒算入老人行例只是我們國家退休年紀比較早而易,在不久退休年紀女的也會在60歲才能退,這時你就不會覺得60歲是高年齡了

  • 2 # 粥老婆在美國

    誰生的孩子誰撫養啊,哪有這麼厚顏無恥的人 想生孩子自己還不想養 ,怎麼好意思張口讓女兒養?這個家啊,也沒啥溫暖 ,更沒責任,自己學會保護好自己和小家庭。

  • 3 # 京都老客41118

    看見這種問題,真的是醉了!我們就先從最底層開始說吧。

    首先,從法律上,子女是父母生的,他們必須養。與兄弟姊妹沒有關係。但如果父母雙亡,或者父母喪失養的能力,比如沒有收入、或者疾病纏身,實在養不起了。這時候,兄弟姊妹才有養的可能,按照咱們國家法律,在這種情況下,你如果能養才可能涉及到你!但因為你和這妹妹是同父異母,也還有拒絕養的理由。

    因此上,現在遠不到你考慮養的時候,怎麼這個時候就問這問題?你父親包括你繼母他們都才40多歲,他們憑啥讓你養?法律不會支援這種投機取巧行為,自己生不自己養,太不負責任了。

    所以,個人建議,安心過自己的日子吧。別想這樣的問題。實際上,同父異母的姐妹只要從小在一起生活,關係並不比同父同母姐妹遠。只要你真心的把她們當妹妹,她們將來會把你作為親姐姐,何樂而不為?那時候有幾個姐妹,豈不有個幫襯?現在為什麼去想幾十年後的問題?吃飽了撐的嗎?

  • 4 # 小ttr

    你爸媽都在,你沒有必要撫養吧,既然是他們決定要生的孩子,就要負擔起做父母的責任,把這份責任推給自己的孩子算什麼父母。

    拒絕做現實版的樊勝美。

  • 5 # 細雨微塵

    看了題述,你爸與你後媽在別人都反對,勸他們不要中年生子的情況下,執意又給你生下了妹妹。

    就是父母生養子女自己應該做到盡職盡責,不管不顧頭腦發熱生下來,反想來拖累子女,給子女增加負擔,這種想法與做法是非常不可取的!

    現在你後媽總在敲擊你同父異母的二妹,也就是你後媽的親生女兒,將來會不會養小妹?

    如果姐妹之間,姐姐條件可以,在過好自己生活的條件下,幫助妹妹情有可原。

    如果作為姐姐,自顧不暇,又能有什麼能力幫助妹妹呢?

    做父母的強加給子女以大養小的觀念,只會給子女增加物質和心理負擔!

  • 6 # 心靈滌盪

    看到題主的這個問題,我雖不能從法律的角度給個合理的答案,但從親情角度上,我想談談自己的看法。

    父母離婚,傷害最深的無疑是孩子,因為孩子無奈又無助,而父母則只痛一時,以後遇到合適再重組家庭即可。

    題主講的這種情況,在我看來,當前社會還真不少見,題主的這種擔憂,也代表了存在相同境況的這部分人的擔憂。家家有本難唸的經,面對這樣的情況,想要讓人不去思考都不行,因為這是現實生活無法繞過的一道坎。

    但我認為,既然我們不能改變現實,那我們就只有努力去適應現實。

    比方說,題主的再婚老爸,不聽勸阻,決意要生下再婚後的第二個小孩,既然攔不住,那就讓他們生去唄。雖然你和老爸再婚後的第二個小孩相差23歲,而且你也結婚懷孕生子,可那畢竟是你老爸和後媽的事,況且此時的老爸才48歲,後媽才40歲,他們還年輕得很,完全有精力,相信他們也有能力去撫養這個小孩。

    當前,你有自己的家庭要照顧,有自己的骨肉要撫養,盡心做好自己本份的事即可,無須去為今後的事情作過多的考慮,因為昨天已經過去,明天還未到來,唯有過好今天,把握當下才最真。

    父母養我們小,我們養父母老,這是天經地義、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一代人管一代事,無法推卸。至於養自己的弟妹,則可視其情況而定。

    若父母不幸亡故,而弟妹尚幼小,(我認為)作為哥哥姐姐的此時的你,則有責任和義務照管年幼的弟妹。當然,並非硬要求你如何如何的去投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量力而為即可。

    倘若父母健在,則撫養年幼弟妹的責任主要還在父母,不管此時父母的能力和精力如何。至於作為哥哥姐姐的你,有能力、有心情的話,就幫著父母照顧點;若能力有限或心情不爽,則你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去管他,畢竟,幫他,是你的情份;不幫,是你的本份,無可厚非。若別人喜歡嚼舌根,就讓別人去說吧,走好自己的路就行。

  • 7 # 暗裡透著迷

    是的,我覺得按親情,你也是。 有義務養的。跟你也是有血緣的。

    父母是父母,孩子是孩子。可以區分開來,不要混淆。

  • 8 # 心理諮詢師王忠萍

    題主你好!看了你的問題,能夠感覺到你的為難,也說明你是一個善良的姑娘,雖然惱怒父親和後媽,還是擔心著異母的妹妹。

    你的問題現在很有普遍性,有些父母確實不負責,只管生,不管養,簡直拿生命當兒戲,沒有為孩子的長遠考慮,也沒有為自己以後做好安排。這種情況,你問,法律上作為長女,是不是必須要撫養那個妹妹,如果父母喪失生活能力,你還是要承擔一些的。

    但人有遠近親疏,你後面應該是還沒有指望你,一是你有話在先,二是你畢竟隔了一層,你的大妹妹可能就推脫不掉責任了。

    我覺得呢,這件事情還早著呢,他們畢竟才四十多歲,那個小妹妹給口吃的就行,從他們都沒有管過你和大妹妹來看,他們也不可能為小妹妹付出多少。倒是你,很讓人擔心,懷著二胎,整天憂慮這些事,恐怕對你和二寶的身心健康都有影響呢。

    所以,勸你一句:過好當下,不要為明天發愁。人生呢,說複雜,那是真複雜,但如果你想明白了,人生很簡單,三件事:自己的事兒,別人的事兒,老天的事兒,你現在要緊的是把自己的事兒做好,別人的事兒能幫則幫,不能幫就不幫,老天的事兒管他呢,天塌下來壓大家,想也白想,不如不想,留幾分精神過自己的日子吧!

    不過,相信你會從自己的經歷中有所感悟,那就是為人父母,愛自己的孩子,給自己的孩子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這就是你的一對寶貝父母留給你的最大財富。

  • 9 # 上善若水女俠

    不需要!人有時也要自私一點。

    他們那麼大年紀,非要生個孩子來玩。只要他們有勞動能力,就是他們養孩子,跟你無關。況且你後媽生孩子才40歲,養自己孩子到20歲,沒問題。想把負擔推給女兒,想多了吧。自己選的路,跪著也要走完。

    你只有盡到該盡的孝道就行,過好自己的生活,不要被他們的自私所連累。

  • 10 # 午夜陽光3226

    你說這麼一大堆,其實都是在發洩你對你後母的不滿和怨恨,他們生的孩子,讓你當姐姐的扶養,那都是沒影兒的事,是你對後母的恨,把這個事情放大到你難以接受的程度,你這完是在自己折磨自己。但話說回來,即使是後母生的,從你親爸這面說,那也是你的親人,何必要有這種認同障礙那?你現在的心裡已嚴重地扭曲,如果不自我調整,最終受害的還是你自已。

  • 11 # 七里香

    你爸48,你後媽40,兩個人正值壯年,撫養一個小孩子沒有任何問題,所以你不要擔心,父母親屢次試探的問你們這個問題,大概是考慮他們過二十年以後,年紀大了,這個妹妹無力照顧,希望你們能夠相互扶持,所以你不需要擔心。從法律的角度來講,父母健在,妹妹也不需要你來撫養,你所想實在是多心了。

  • 12 #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你二十六歲了,你爸和你的後媽也應該是五十左右吧?在你三歲的時候他們就已經生了一個妹妹,在你二十三歲的時候又生了一個妹妹。而這個妹妹的出生,確實會對你的家庭產生影響。在你的小妹小學畢業時,你爸媽都應該進入六十歲,也就是退休的年齡了。如果你的父母都有退休金,這自然不會對你們產生影響。他們的退休金再加上一些存款,還是有能力供她上完中學,學完大學,走上工作崗位的。我想,你的後媽雖然試探性的問你們養不養這個妹妹,其實也是一種考驗,並不會把這個擔子放在你們身上。如果你爸和後媽沒有退休金,那他們進入六十歲後,掙錢能力會逐步下降。再供你的小妹上中學,上大學就會有點吃力。但是,農村人能吃苦,在七十以前休息的人並不多。他們會幹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兒,為孩子上學提供支援。因為他們掙的錢少了,很可能會讓你的小妹上學資金出現一定的缺口。這個時候可能會張口給你們要一些錢或張口借一些錢。我想做為孩子,父母有了困難,總不會袖手旁觀吧,適當的拿出一些錢來幫助一下,也是應該的吧。當然,這是出於親情考慮。如果從法律角度上說,做為姐姐,你們是沒有責任和義務去照顧妹妹的。但是,做為法律,也沒有禁止姐姐去對妹妹行使照顧撫養的權力。何去何從,主意還是自己拿吧。

  • 13 # 利劍弓長

    那也是你的親妹妹,你說呢?流著一樣血,你要是哥哥的話,當然要養,而且要養好,有個那麼小的妹妹,不感覺幸福嗎?是我好高興!

  • 14 # 小頭豌豆

    養是情分,不養是本性,法律沒有規定你有義務養她吧?看了你的描述,就覺得你的思想也有一定的問題,什麼女兒嫁得好資助孃家?這種思想本來就不對,父母撫養子女,本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子女長大有本事,對父母好,那是父母的福報,怎能談資助?而且一般的父母都會在還能自理的年紀,給自己儲備夠養老的資本,根本不想給兒女添麻煩,至於兒女怎麼對他們,取決於兒女良心!

    對於養妹妹這個事情,父母健在的話,他們是沒資格讓你拿錢養她的,雖然那麼多年很多家庭都是大的掙錢了供小的上學,但那在法律上應該沒有規定,取決於姐妹感情!平時沒事多開導開導二妹,在你們父母健在的時候,你們就先顧自己吧,爸媽都才40多歲,難道就開始坐享其成了嗎?法定退休年齡都60了,而且農村好多老人七八十了還種很多土地的都不少!並不是我們沒良心,是現在的年輕人真的壓力太大,都自顧不暇了,哪還有能力顧別人?你父母受罪說白了也是他們自找的,兩個女兒都不用他們操心了,本來可以享清福,非得自找沒趣,如果沒猜錯的話,估計是想生個弟弟來著!雖然不用撫養妹妹,不過父母到一定年紀,該給父母的生活費還是得給哈,那是我們的責任!

  • 15 # 汪汪隊的辣媽

    看著你爸和後媽只管生,不管養。真的是難以評價。

    老家有一個男人,老婆走了,兒子跟著他。卻從來不管兒子,自己去煤礦挖煤下班回來。每天買瓶啤酒,一隻燒鴨。一路喝一路啃回家。還沒有到家就吃完了。從來不管他兒子在家的死活。兒子餓得沒有辦法就到處偷東西,當地有人見過男孩直接抓了別人的鴨子,生啃一嘴的毛和血。也聽過母親說:“有次去偷別人的東西,被打得遍體鱗傷,送到派出所關著”他父親依然不管。派出所關了一段時間,也就放了。讀高中時,也聽聞他被人送到少管所過,但是後來還是不知道什麼原因離開了少管所。失去了他的訊息。

    只知道他父親現在在老家受了傷,斷了收入來源,找不到工作。

    小時候見過男孩幾次。開始時我很害怕,不敢靠近他。可是一次我去一個新修的房子裡撿廢鐵賣。他卻主動幫我撿,我才知道那個渾身髒兮兮愛偷東西的男孩子內心深處也是善良的。只是我家裡條件也不好,無法幫他。不過從那以後,我再也沒有對他冷臉過。也不會帶著有色眼鏡看人了。

    只是現在沒有他的訊息。覺得他一生也太難了。爹不疼娘不愛。畢竟他母親再嫁後生了一對雙胞胎女孩。家庭也不富裕,是沒有辦法管他的。

    所以我對於不養自己孩子,卻要生的人是從內心鄙視的。所以我也不斷告誡自己。不管自己的婚姻幸或不幸,兒子我一定得給他好的生活。受再多委屈,苦難我也不怕。讀書時很少做家務。我也不怕搬重貨的超市工作,也不怕日日打掃衛生的保育員工作。23,24歲和一群四五十歲阿姨搶飯碗。因為只想給孩子創造一個好的讀書條件,留些時間陪伴他。不讓他成為老家的留守兒童。也不要成為城裡的“精神孤兒”。哪怕父母在身邊,也常年難見。

    我可以接受自己和他物質苦些,卻難接受他的忍受孤獨的生活。

    老人可以幫我帶孩子。卻不能完全承擔該我負的責任。所以看到你,你和二妹由奶奶養大。你已經結婚。他們還要生孩子。就不由為孩子荒涼不已。此時的奶奶肯定年紀很大,本該安享晚年,享受你和妹妹的兒孫樂。卻還要被兒子橫擺一道。不知老人是何心態。

    所以

    我給你的建議是照顧好你的小家。和老公商量可以將奶奶接來安享晚年。如果以後有條件在幫妹妹。沒有條件,對你來說也無任何錯誤。

    有善心,責任心和我們有能力是兩回事。經歷過育娃,母親走。我真的覺得自己好像一個累贅一樣。只會給身邊人帶來麻煩。

    最近心情很不好,情緒不穩,極易發火。真的覺得自己就像個怪物似的。明明以前自己就算是長輩錯了,數落是我的原因,自己也不會去怪對方。只是冷靜提出問題。現在卻碰到一點點不滿就發瘋。

    我才體會到母親的難,失去記憶的童年全是母親發狂的樣子。現在才懂得她是擔憂那個吃不飽穿不暖,家裡一徒四壁的我未來該腫麼辦?恨自己無能,更恨爸為什麼不懂憐惜娃。只想著安逸。

    我現在的生活比母親好太多,兒子也比我小時候幸福太多。可是比起同齡人來說,他也只和我一樣,唯有的幸福是父母,爺爺奶奶在身邊。吃穿不愁,卻難保證生活飲食規律。

  • 16 # 快樂婆婆855

    其實孩子你想的太早和太多了!首先你父親和後媽也算老夫老妻了,而且生了二個女兒,有一天父母不在了,你的大妹妹和小妹同父同母,年齡差的也很多,所以肯定會很親的!做為大姐,做到有愛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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