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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球迷愛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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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光芒萬丈34957
個人是支援知識付費的,可要先將知識進行分類,分出什麼是有害的智慧財產權,什麼是無害的智慧財產權,什麼是有用的智慧財產權,什麼是必須付的智慧財產權。
比如,想看《魯迅文集》,就必須付費閱讀,因為能讓人看清舊社會,向《平安經》這種書,就不必要付費閱讀,因為讀了會讓人變傻。
比如,愛國主義的歌曲,國家就要花錢將智慧財產權買斷,然後向人民免費提供,讓人民可以免費歌唱,一些會讓人頹廢的歌曲,國家就要限制播放,不讓這種歌出現在公眾場合,讓民眾產生反感。
比如,一些治療癌症的高價藥,國家就不要對它們進行智慧財產權保護,允許國內藥廠仿製,以降低它們的成本,治病救人要緊。
比如,對工業軟體,國家就要進行智慧財產權保護,不讓研發者吃虧,才能更好地促進工業的發展。
總之,知識付費可以,可要先分清是否值得付費。
不支援。我始終覺得,知識文化是全人類的財富,任何人都可以享受和擁有。
而知識分子創造知識也應該得到回報。但這個回報不應該是經濟利益,而應該是精神財富和獎勵。
我理想中知識社會是這樣的,全人類無償享受知識文化和教育,但是,每個人同時高度尊重創造知識文化教育的人,讓創造知識的人在精神上得到滿足,因為他們創造的就是精神財富。
然後,我不同意每個人都為此付費。因為社會財富不均,如果付費時代到來,那富人就享有絕對的知識教育,窮人就只能享受低階,劣質,廉價的知識,甚至無法享受知識。這樣,加大的不僅是物質上的貧富差距,精神上的貧富差距會更大,比起物質有過之而無不及。
我覺得,要想減少精神差距,應該讓國家政府和公益組織,創立各種獎勵知識創造的基金或獎金,這樣將知識創造定於公益層次,窮人和富人都能享受文化。
公益的價值,扶貧的價值不是說給錢給樓就行了,知識更重要。如果真的知識付費,那脫貧將是一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