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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火災的常見火源
(1)、人們日常點燃的各種明火,就是最常見的一種火源,在使用時必須控制好。
(2)、企業和各行各業使用的電氣裝置,由於超負荷執行、短路、接觸不良,以及自然界中的雷擊、靜電火花等,都能使可燃氣體、可燃物質燃燒,在使用中必須做到安全和防護。
(3)、還有我們常遇到的,靠近火爐或煙道的乾柴、木材、木器,緊貼在高溫蒸汽貫道上的可燃粉塵、纖維;大功率燈泡旁的紙張、衣物等,烘烤時間過長,都會引起燃燒,而這種火源、往往被人們所忽視,應引起注意。
(4)、在熬練和烘烤過程中,由於溫度掌握不好,或自動控制失靈,都會著火,甚至引起火災。
(5)、炒過的食物或其他物質,不經散熱就堆積起來,或裝在袋內,也匯聚熱起火,必須注意散熱。
(6)、企業的熱處理工件,堆放在有油漬的地面上,或堆放在易燃物品旁,如木材旁,易引起火災,應堆放在安全的地方。
(7)、在既無明火又無熱源的條件下,褐煤、溼稻草、麥草、棉花、油菜籽、豆餅和沾有動植物油 的棉紗、手套、衣服、木屑、金屬屑以及擦拭過裝置的油布等,堆積在一起時間過長,本身也會發熱,在條件具備時,可能引起自然,應勤加處理。
(8)、不同性質的物質相遇,由時也會引起自然。如有的油類物質與氧氣接觸就會發生強烈的氧化作用,引起自燃。
(9)、摩擦與撞擊。如鐵器與水泥地撞擊,會引起火花,遇易燃物既可引起火災。
(10)、絕緣壓縮、化學熱反應,可引起升溫,使可燃物質被加熱至著火點。
擴充套件資料:
火災逃生十三訣:
第一訣:逃生預演,臨危不亂。
第二訣:熟悉環境,暗記出口。
第三訣:通道出口,暢通無阻。
第四訣:撲滅小火,惠及他人。
第五訣:保持鎮靜,明辨方向,迅速撤離。請記住:人只有沉著鎮靜,才能想出好辦法。
第六訣:不入險地,不貪財物。
第七訣:簡易防護,蒙鼻匍匐。
第八訣:善用通道,莫入電梯。
第九訣:緩降逃生,滑繩自救。
第十訣:避難場所,固守待援。
第十一訣:緩晃輕拋,尋求援助。
第十二訣:火已及身,切勿驚跑。
第十三訣:跳樓有術,雖損求生。
回覆列表
用電裝置和用電量變化無常,為了臨時用電在原有的線路上接人大功率的電氣裝置,使其長期過載執行,破壞了線路絕緣,引起火災;對線路缺乏維護和檢修,致使年久使用的線路絕緣破損後發生漏電、短路等引起火災;銅鋁導線連線,接觸不良或使用時間過長,造成接觸電阻過大,打出火花或接點溫度過高引起火災;使用移動燈具的插頭和插座接觸不良而發熱;照明燈具或電器與可燃易燃物的距離過近,甚至接觸,因溫度過高烤燃起火,如電暖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與窗簾、沙發等可燃物過近,致使火災發生;使用電熨斗、電吹風等忘記切斷電源,擱置在可燃的基座上;或者用完後,餘熱未散,立即裝入可燃的包裹內,因溫度過高引起火災;在公眾聚集場所人們使用的電熱杯、電爐子、電褥子等電熱裝置長期通電,或忘記關閉電源開關,引發火災。
裝修中大量使用可燃易燃材料,如木板和塑膠、化纖等高分子聚合材料,使建築耐火等級降低。這些材料在火災中不但會助長火勢,延長燃燒時間,還會分解出大量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等有毒氣體,在極短時間內就可使人中毒死亡。大量資料表明,毒煙是火災中致人死亡的第一大殺手。
在改建、擴建和裝修過程中違規施工,嚴重影響原有消火栓、報警探頭和噴頭的正常使用,破壞防火捲簾等防火分隔設施,遮擋防排煙口。更為嚴重的是有的將原有的出口封閉,造成出口減少;遮擋住用來通風采光的窗戶,不僅降低疏散能見度,還影響自然排煙效果。有的單位在裝修中將電氣線路敷設在裝飾牆面和吊頂內,不採取任何隔熱防火措施,並且與可燃易燃材料直接接觸,如果裝置通電時間過長,極易引發火災。
大量群死群傷的火災案例表明,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嚴重不足是導致人員傷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安全出口的配置數量是根據場所的額定人數來計算的。無論任何原因在營業時間把出口關門上鎖,或因施工臨時堵塞出口,或在通道堆放雜物,使通道受阻,萬一發生火災,都會延誤疏散時間,極大影響人員正常安全疏散。如果同時缺少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那麼火災發生時一旦停電,人員對場所內部情況不熟悉,缺乏逃生常識,心生恐慌,在煙氣中無法辨明出口方向和逃生路線,勢必造成人員相互擁堵踐踏的局面,使得傷亡數量增加。
單位負責人思想麻痺,輕視消防安全,違反國家法律和規定,當新建場所建築或場所用途改變、改建、裝修時,不向公安消防部門申報,或不按設計圖紙施工,不報請消防部門檢查驗收就擅自違法開業;不捨得在安全上投入資金,使得火災隱患一直沒有得到整改;消防設施管理不善,不及時檢修維護,不能使之處於準工作狀態,使之形同虛設;沒有制訂緊急事故應急預案,或不進行演練,對內部員工沒有定期進行消防培訓、火災事故應急演練,員工缺少消防知識,使得火場報警意識不強,不會使用滅火器材,不會啟動消防裝置,不會組織人員安全疏散,不會逃生,更有甚者不顧他人安危而獨自逃離現場;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防火負責人未履行職責,消防管理制度沒有或不健全或流於形式,沒有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隨意動用明火,忽視如電焊、吸菸等明火的致災因素,以致釀成火災。
人們隨意吸菸,如酒醉後在床上吸菸,隨地亂扔菸頭或火柴桿,將未熄滅的火種例如菸頭倒進垃圾筒內;用火不慎,如停電時使用蠟燭照明,忽視安全,引燃幕布等可燃物,或動用明火找東西等;在火災初期人們不會使用滅火器材撲救火災,不知道火警電話號碼“119”,為查詢火警號碼所需時間長,有的甚至想不到要報警,貽誤救火的有利時機;有人對火災的危險性認識不夠,發現火災時仍然漫不經心,不採取任何應急措施避險,直到大火燒到眼前才幡然悔悟;缺乏自救和逃生知識,找不到正確的逃生路線,不敢果斷衝過初期煙火封鎖危險區,有的人坐以待斃,有的人驚慌混亂擁堵通道,有的貿然跳樓致傷致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