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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瀛史拾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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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蘭臺
唐代府兵制度與明朝兵戶制度最大的區別在於一個是“福利”一個是“義務”。唐代府兵類似於西方的騎士,而明代的兵戶則是“農兵”。
唐代府兵制度不是一種兵役制度,而是類似於科舉一樣,是中低階官員和寒族地主階層的上升渠道。
唐代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當府兵的,最初必須是六品以下官員的子弟以及家境殷實的可以自備馬匹的中小地主家庭子弟才能優先成為府兵。
如果府兵制是一種徵兵制度,那麼六品以下官員豈不是要和唐朝“離心離德”?合著人家奮鬥半天就是為了把自己兒子送去當大頭兵?
而且按照唐代官制,中等縣的縣令才是從七品上,而郡一級的監察官錄事參軍也才從七品,少進士終身也就能做到中等縣的縣令職務。
隋唐承襲北朝風俗,比較尚武,而無論北魏、東西魏還是北周北齊都是把從軍當做是一種特權和福利,而隋唐府兵制也承襲了這一點。
有人會說,唐代府兵只能獲得勳官品級,想要成為朝廷正式的武將還要去兵部候選,這沒錯;但是唐代科舉也是一樣啊,考完進士後一樣要去吏部候選,唐代並不是沒有考中進士十幾年才得以授官的情況。
至少府兵制在早期,在唐高宗中期以前確實是中低階官員和中小地主子弟晉升的快速通道,當時靠軍功獲得勳官,然後去兵部待選,成為折衝都尉,正式踏上仕途的府兵多不勝數。
真正破壞府兵制的並不是什麼均田制的破壞,在府兵已經大量逃亡的武則天時代,洛陽一帶還處於地廣人稀狀態,武則天曾一次性遷移了十幾萬人口充實洛陽一帶,而且每戶給予土地都在100畝左右,所以,土地不是府兵制破壞的原因。
府兵制真正破壞是唐高宗後期勳官氾濫,以及唐高宗與武則天大量濫授府兵體系官員,唐高宗和武則天都有一次性封賞幾百個折衝都尉的案例,當時整個唐朝才多少折衝府?唐高宗和武則天一次性就封幾百個,那麼對於靠勳官品級然後去兵部候選的人來說,等於前面來了上千個插隊的,那真是排一輩子也輪不到自己。
說白了,唐高宗和武則天破壞了府兵制作為中低官員以及中小地主子弟上升渠道作用,這才是府兵制在武周朝徹底敗壞的真正原因。因為府兵是可以花錢僱人服役的,所以武則天時代大量逃亡的府兵,按照今天曆史學家的說法大部分是真正府兵花錢僱來服役的,本來說好是三個月,結果武則天時代各地官府經常讓府兵超期服役,那超過時限了,僱來當府兵的自然要跑。
其實府兵都是有詳細戶籍資訊的註冊人口,除非拋家舍業,不然府兵怎麼跑?更別提那些六品以下官員的子弟了,難道他們跑得了嗎?
更為關鍵的是府兵並不是成建制征伐,唐初遇戰事首先徵發的是兵募(強制徵兵),兵募也是大軍的主體;府兵則是每折衝府抽調二十人、十幾人,然後組成“跳蕩”(先鋒)
明朝的兵戶制度核心和隋唐府兵制完全不一樣,更接近南朝的世兵制度。
簡單來說,明朝兵戶身份註定兵戶的兒子世世代代也是兵,但是呢,平時則耕種軍田,戰時則打仗,這和南朝世兵制幾乎一樣。
綜上所述,隋唐府兵制度下府兵更接近西方的騎士,而明朝的兵戶制度的兵戶就是“平時務農,戰時當兵”的一種兵農合一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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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衛所制度,實際上跟隋唐府兵制度沒有直接的傳承關係,只是文人附會而已。和明初其他制度一樣,衛所制從名稱到實質都沿襲自元朝,朱元璋根據元末戰爭的經驗,有所改造,比如將萬戶改名為衛,萬戶長改衛指揮使。此時北元蒙古仍有左手萬戶,右手萬戶等名號。
明朝中後期衛所制崩壞,一個重要原因是明朝權貴和軍官大肆侵佔軍墾田地,無償役使軍人為他們蓋房等,皇帝也不管,導致軍戶紛紛逃亡,衛所缺編嚴重。後期募兵制逐漸取代了衛所制,但將領的家丁親兵只忠於將領本人,其餘雜兵沒啥戰鬥力。將領降清,這些親兵也就成為綠營兵的重要力量,打南明威風凜凜勢不可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