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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人都有毛病

    “人”是這個世界的主題,各種活動,比賽,娛樂,都是圍繞人來運動的。想要控制人為因素的投票結果其實就是作弊。既然規則允許人為投票產生結果,那參與投票的人就有權行使自己的主心觀念。我喜歡我就投給你,我不喜歡我就不投給你。這裡面沒有對與錯,也沒有應該不應該。

    我有投票權,我不喜歡你,你再怎麼優秀,可我就是不喜歡你,我就可以不投給你。

    換句話說,人吃飽就能活命,能活命就好好活命就行了。為什還要喜歡足球,喜歡籃球,喜歡Golf球呢。這就是人與動物最大的區別。人要感官,要情緒,要思維,要品味。

    所以說嗎?人是宇宙間最複雜的生物。至於您提出的問題,我只能說,搞定人,讓自己變得優秀,別人喜歡你,願意為你投票,這就最好的方案。

  • 2 # 南美趣事

    將球員當年所參加的賽事(非友誼賽),球員所得積分進行相加(出場率超過70%,躺冠的不納入統計範圍)

    現在有4個球員 A羅,B馬,C拖,D林。

    聯賽球員記分辦法:

    該球員以主力身份參加聯賽超過70%獲得統計資格。

    球員具體得分:場均得分X該國聯賽係數。

    獲冠亞軍 該球員額外獲得積分。

    國際排名1-5聯賽 係數 10 冠軍 10 分 亞軍 8分

    6-12聯賽 係數 9 冠軍 8分 亞軍 6分。以此類推。

    A羅在西甲場均得分是7.8分得冠軍,球員最終得分為88分。

    B馬在西甲場均得分是8.0分只得亞軍,球員得分為88分。

    C拖在英超場均得分是8.0分得冠軍,球員得分90分。

    D林在何甲場均得分是8.5分(超神表現)得冠軍,球員得分84.5分。

    世界盃/歐洲盃/歐冠/亞冠/解放者杯等盃賽記分辦法

    球隊進入4強(小型盃賽為決賽),球員以主力身份出場超過70%獲得記分資格。球員場均得分X 盃賽係數 冠亞軍獲得額外加分。

    世界盃係數10 冠軍 15分 亞軍 10分

    歐洲盃係數9 冠軍 10 分 亞軍5分

    歐冠係數 9 冠軍 10分 亞軍5分

    小型盃賽係數 3 冠軍 3分 亞軍 0分

    4位球員世界盃得分

    A羅小組賽出局。沒有記分資格。

    B馬 場均得分8.0 亞軍,得90分。

    C拖 場均得分8.0 4強,得80分。

    D林 場均 7.0分 冠軍 ,得 85分。

    4位球員 歐冠 得分

    A羅 場均得分10分,4強,得90分。

    B 馬 場均得分 8.0 冠軍,得82分。

    C 拖 8強,無評分資格。

    D 林 場均 得分 8.5 亞軍, 得76.5分。

    小型國內盃賽

    C拖 場均 8.0冠軍 得 27分。

    其餘球員沒有得分。

    那一年下來,金球評選時

    A羅-178分

    B馬-260分

    C拖-197分

    D林-246分

    最後B馬雖然聯賽屈居亞軍,但憑藉歐冠冠軍,還有世界盃上出色表現勇奪亞軍,最後摘得金球。

    大家認為怎麼樣。透過這種記分的方式獲得金球是不是比投票來得公平,起碼評選條件對大家都是公平的,(聯賽係數,盃賽係數和冠亞軍加分這些可以透過現實情況作出調整)就連在中超踢球的球員也可以參與評選,只要你足夠優秀和有足夠多的冠軍數。總比一句他沒有王者之氣來得客觀公正吧。

  • 3 # 揚生解史

    實際上這是由FIFA世界足球先生的評選投標方式有爭議,有人認為不應該讓球迷參與投票,但國際足聯讓球迷參與投票的目的是為擴大影響力,增加轉播收入,有爭論說明他們的目的已經達到了。

    不管有什麼樣的爭議,事實上能選上FIFA世界足球先生球員都是世界上頂尖的球員,這點是毫無爭議的。

    其實可以把人為因素降到最小的投票方案有很多,而且實現起來不難,但國際足聯是不會採納任何方案的,因為,他們就是要製造爭議!

  • 4 # 茶茶大話體育

    需要指出的是,除了金球獎和世界足球先生合併那五年(2010年—2015年)之外,金球獎的評選投票規則一直沒變,而世界足球先生的評選投票規則則幾經修改。

    1991年,“世界足球先生”創辦初期制定的投票規則:

    1、國際足聯旗下各個會員協會的國家隊主教練投票選出前3名人選,但不能選擇自己執教的國家隊中的成員。

    2、第一選擇的球員可以得5分,第二選擇的球員得3分,第三選擇的球員得1分 ,然後根據球員的得票數計算總分,得票數第一位的球員當選。

    2004年,“世界足球先生”投票規則改變為:

    1、國際足聯旗下各個會員協會的國家隊主教練和隊長投票佔80%,

    2、國際職業球員工會投票佔20%。

    3、第一選擇的球員可以得5分,第二選擇的球員得3分,第三選擇的球員得1分 ,然後根據球員的得票數計算總分,得票數第一位的球員當選。

    2016年,“金球獎”和“世界足球先生”拆分評選後,“世界足球先生”的投票規則又修改為:

    1、國際足聯旗下各個會員協會的國家隊主教練和隊長的投票票數分別佔比25%,

    3、世界各地球迷投票佔25%,

    4、第一選擇的球員可以得5分,第二選擇的球員得3分,第三選擇的球員得1分 ,然後根據球員的得票數計算總分,得票數第一位的球員當選。

    從國際足聯不斷修改投票規則的行為來看,國際足聯也一直在努力找到一個更合理、更公平的投票規則。

    但只要涉及到投票,那就沒有辦法完全做到絕對的客觀公正。世界足球先生的評選如此,金球獎的評選亦如此。

    那有沒有什麼方案可以把人為因素降到最小?

    目前來看很難。

    1、年度球員的個人表現和所代表球隊的成績及榮譽

    2、球員的類別(個人才華和公平競賽)

    3、球員的職業生涯

    單看這三條文字簡單敘述的標準,你就知道這樣的評選標準是多麼的模糊和主觀。我們就挑其中最主要的標準,第一條來簡單說一說。

    第一條就存在著很多的問題。個人表現,進攻球員有進球助攻資料,那防守球員和守門員看什麼資料?所代表球隊的成績和榮譽,世界盃、歐洲盃、歐冠聯賽的冠軍大家都認為很重要,那國內聯賽和杯賽冠軍呢?要不要加進來參考?如果加進來,世界盃冠軍、歐洲盃冠軍佔多少比重?歐冠聯賽冠軍和聯賽冠軍又佔多少比重?個人表現和團隊榮譽怎麼綜合考量?哪個佔得比重更重,分別又該是多少?如此種種,根本沒辦法量化計算,完全就靠投票人的個人感覺和主觀判斷來投票。能量化的指標才不會有爭議,比如金靴獎,進球最多的球員當選,有什麼爭議嗎?

    如果相關的評選機構願意投入人力、物力和財力去進行研究,相信還是能制定出一套比現在更合理的評比標準。不過,看起來他們也不會這麼做。每年的金球獎和世界足球先生的評選能引發這麼多的話題和討論,無疑也是評選機構願意看到的結果。如果都像金靴獎的結果那麼一目瞭然,恐怕足球世界就沒那麼熱鬧了。

    所以,咱們普通球迷也不必費心去想什麼可以把人為因素降到最小的方案了。不妨放平心態,跟著一塊看熱鬧,哪位球員得獎,我們送上祝福不就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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