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到開戶所在城市的任一銀行營業網點銷戶。以工商銀行銷戶為例:申辦條件1、可以選擇到開戶所在城市的任一工商銀行營業網點辦理歸併或者銷戶手續。辦理掛失手續時須持有效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護照、戶口本、軍官證、警官證、士兵證、回鄉證、臨時身份證。2、無需辦理任何手續即可使用個人網上銀行存摺版進行小額賬戶銷戶。3、註冊“金融@家”個人網上銀行,即可使用證書版個人網上銀行進行小額賬戶銷戶。4、使用電話銀行小額賬戶銷戶功能,需首先在工行網點或使用電話進行自助註冊,成為工行電話銀行客戶。 擴充套件資料:根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未獲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的單位,在驗資期滿後,應向銀行申請撤銷註冊驗資臨時存款賬戶,其賬戶資金應退還給原匯款人賬戶。註冊驗資資金以現金方式存入,出資人需提取現金的,應出具繳存現金時的現金繳款單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證件。第五十三條存款人尚未清償其開戶銀行債務的,不得申請撤銷該賬戶。第五十四條存款人撤銷銀行結算賬戶,必須與開戶銀行核對銀行結算賬戶存款餘額,交回各種重要空白票據及結算憑證和開戶登記證,銀行核對無誤後方可辦理銷戶手續。存款人未按規定交回各種重要空白票據及結算憑證的,應出具有關證明,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第五十五條銀行撤銷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時應在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上註明銷戶日期並簽章,同時於撤銷銀行結算賬戶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向華人民銀行報告。第五十六條銀行對一年未發生收付活動且未欠開戶銀行債務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應通知單位自發出通知之日起30日內辦理銷戶手續,逾期視同自願銷戶,未劃轉款項列入久懸未取專戶管理。第六十二條銀行應對已開立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實行年檢制度,檢查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的合規性,核實開戶資料的真實性;對不符合本辦法規定開立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應予以撤銷。對經核實的各類銀行結算賬戶的資料變動情況,應及時報告華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銀行應對存款人使用銀行結算賬戶的情況進行監督,對存款人的可疑支付應按照華人民銀行規定的程式及時報告。第六十三條存款人應加強對預留銀行簽章的管理。單位遺失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應向開戶銀行出具書面申請、開戶登記證、營業執照等相關證明檔案;更換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時,應向開戶銀行出具書面申請、原預留簽章的式樣等相關證明檔案。個人遺失或更換預留個人印章或更換籤字人時,應向開戶銀行出具經簽名確認的書面申請,以及原預留印章或簽字人的個人身份證件。銀行應留存相應的影印件,並憑以辦理預留銀行簽章的變更。參考資料來源:
中國工商銀行-小額賬戶銷戶
可以到開戶所在城市的任一銀行營業網點銷戶。以工商銀行銷戶為例:申辦條件1、可以選擇到開戶所在城市的任一工商銀行營業網點辦理歸併或者銷戶手續。辦理掛失手續時須持有效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護照、戶口本、軍官證、警官證、士兵證、回鄉證、臨時身份證。2、無需辦理任何手續即可使用個人網上銀行存摺版進行小額賬戶銷戶。3、註冊“金融@家”個人網上銀行,即可使用證書版個人網上銀行進行小額賬戶銷戶。4、使用電話銀行小額賬戶銷戶功能,需首先在工行網點或使用電話進行自助註冊,成為工行電話銀行客戶。 擴充套件資料:根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未獲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的單位,在驗資期滿後,應向銀行申請撤銷註冊驗資臨時存款賬戶,其賬戶資金應退還給原匯款人賬戶。註冊驗資資金以現金方式存入,出資人需提取現金的,應出具繳存現金時的現金繳款單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證件。第五十三條存款人尚未清償其開戶銀行債務的,不得申請撤銷該賬戶。第五十四條存款人撤銷銀行結算賬戶,必須與開戶銀行核對銀行結算賬戶存款餘額,交回各種重要空白票據及結算憑證和開戶登記證,銀行核對無誤後方可辦理銷戶手續。存款人未按規定交回各種重要空白票據及結算憑證的,應出具有關證明,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第五十五條銀行撤銷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時應在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上註明銷戶日期並簽章,同時於撤銷銀行結算賬戶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向華人民銀行報告。第五十六條銀行對一年未發生收付活動且未欠開戶銀行債務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應通知單位自發出通知之日起30日內辦理銷戶手續,逾期視同自願銷戶,未劃轉款項列入久懸未取專戶管理。第六十二條銀行應對已開立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實行年檢制度,檢查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的合規性,核實開戶資料的真實性;對不符合本辦法規定開立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應予以撤銷。對經核實的各類銀行結算賬戶的資料變動情況,應及時報告華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銀行應對存款人使用銀行結算賬戶的情況進行監督,對存款人的可疑支付應按照華人民銀行規定的程式及時報告。第六十三條存款人應加強對預留銀行簽章的管理。單位遺失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應向開戶銀行出具書面申請、開戶登記證、營業執照等相關證明檔案;更換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時,應向開戶銀行出具書面申請、原預留簽章的式樣等相關證明檔案。個人遺失或更換預留個人印章或更換籤字人時,應向開戶銀行出具經簽名確認的書面申請,以及原預留印章或簽字人的個人身份證件。銀行應留存相應的影印件,並憑以辦理預留銀行簽章的變更。參考資料來源:
中國工商銀行-小額賬戶銷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