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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六殘陽

    誰說日不落帝國?他明明已經日落西山了哪裡來的日不落?法國德國罵它個不成樣子還大英日不落?真是可笑。現在的英國已經是日薄西山了。至於皇帝和國王的區別就是國王只是個區域的王,而皇子是以他的周圍輻射統治的區域,而統治區域別人自願承認了,雖然英國也是曾以戰爭控制了幾乎的全球但他的統治別人是心不甘情不願的,沒有人把他們當成帝只是不好惹,英國沒有給他們統治的區域創造價值,這就是帝和王最大的區別。

  • 2 # 臨高啟明1726

    國王與皇帝都屬於剝削階級頭子,都是以終身奴役人民為目的,以獨裁者的罪惡面目出現!是人民要打倒的物件!

    區別就是國王統治的人民少,奴役欺壓人民的警力弱,需要更大壞分子協助統治人民的自封國王!

    皇帝就是無恥到極點,眼裡全無人民,自認為天下最偉大!其實是罪大惡極的壞分子!

  • 3 # 青年維也納

    國王和皇帝的最大區別在於一個是日耳曼人的國家觀念裡的君主,一個是羅馬人國家觀念裡的君主。

    在具體的說明這個問題以前我必須提醒各位,這裡的羅馬人是一個等級一個階級而不是一個民族,這個問題經常被人忽視,但卻是理解羅馬帝國的普世性的基本前提。羅馬帝國是一個強權專制的普世帝國而不是一個民族國家,通過幾個世紀的發展羅馬帝國建立了一個很接近日後的絕對主義君主國的制度。那就是人民就是創造財富和納稅的工具,而軍隊則由國家僱傭的僱傭軍組成。這和十八世紀花邊戰爭時期的歐洲絕對君主國的局面是非常相似的。而在這兩個專事生產的人民和專門服役的軍人之上,以皇帝為象徵和首腦的帝國利用嚴密的法律,強力的國家機器管制一切,讓整個社會的一切人都服從於法律,一切資源都聽命於帝國政府。而法律和帝國政府則為皇帝提供金錢和物資來換取軍人的忠誠,而軍人則保證帝國的和平和安寧。皇帝在羅馬帝國的社會里扮演了最高權威和最搞決策者的角色,同時還是軍隊的最高統帥。

    (羅馬人的皇權是無遠弗屆的)

    而與這個幾乎無所不能的絕對君主式的羅馬皇帝相比,日耳曼人的“王”的權力其實要小得多。日耳曼人沒有羅馬人那樣發達的社會文明和國家機構。居住在德意志森林裡的日耳曼人的社會組織形式就是部落、村社共同體。日耳曼人的“王”在很多時候只是日耳曼人選舉出來率領自己作戰的軍事統帥。他們在大多數時候只有戰場上的指揮權,只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社會的發展,他們逐漸從戰場上的指揮權發展出了徵兵權。但這種徵兵權其實非常初步,基本上就是“你這樣每天瞎吃我下次打仗不帶你去了”這樣的徵兵權。日耳曼人的部落之王很多時候根本沒有和平時期的統治者這個角色。

    (日耳曼人的王權卻始終要在一群人的陪伴下行使,這一點一直到1888年威廉二世繼位都沒有改變)

    日耳曼人部落的真正核心是部落會議,在部落發展到王國階段就是全體自由民的會議。這種會議是以所有可以武力保衛部落的戰士聚集在一起討論共同事務的形式進行的。英國、法國和德國都在很長時間裡保持了這種日耳曼部落的傳統。當遇到什麼大事的時候整個部落的所有戰士都要佩戴著武器聚集到曠野上,然後大家一起討論。在這種會議上作為軍事統帥的“王”固然有發言權甚至主持會議的權力,但這種權力的影響其實並不能和羅馬人的皇帝相提並論。因為他的聲音很容易就會被與會者的呼聲掩蓋掉。

    (從日耳曼人的部落傳統裡發展出來了中世紀的等級合作制國家)

    而中世紀基督教歐洲的三個主要君主國英格蘭、法蘭西和德意志其實都是這些進入羅馬帝國的日耳曼人建立的。它們都存在一個與原本居住在這片土地上帝的羅馬人相結合的過程。比如在羅馬人的高盧省的法蘭克人還有在義大利的哥特人就採取了一個非常簡單粗暴的方式,就是自己接受君士坦丁堡的羅馬皇帝的賜封。克洛維王朝接受了君士坦丁堡授予的“羅馬執政官”頭銜,而哥特人的王則在義大利自稱羅馬皇帝的代理人。用君士坦丁堡的授權和羅馬人的羅馬法來統治自己的羅馬臣民,而作為日耳曼人的部落之王的王權統治自己的日耳曼臣民。

    這種一身而二任的形式最終以日耳曼人的逐漸羅馬化和羅馬人的逐漸日耳曼化而最終合二為一,成為中世紀的日耳曼-羅馬文明。這句話說起來簡單,但事實上西歐的君主國花費了幾個世紀的時間。因為日耳曼的部落之王有充分的理由來追求這個目標。

    首先是日耳曼的部落王權實在太弱小,這些王最多相當於部落的頭號戰士。無論是權威還是統治權都太小,而相比之下羅馬帝國幾乎無限的皇權對他們當然充滿了誘惑力。

    其次是日耳曼的部落傳統里人民的力量實在太強,這一點其實就是王權軟弱的必然結果。王權軟弱,臣民自然就不好管,隊伍就不好帶。而這些日耳曼的王看到老實聽話的像牲畜一樣的羅馬臣民,自然希望自己那些桀驁不馴的日耳曼臣民也能這麼聽話,甚至還主動給自己交稅。

    第三是羅馬帝國雖然最初是共和國,但是經過幾個世紀的運作已經形成了皇權世襲的傳統。而日耳曼人的王反而是選舉制的。如果能夠讓自己的整個國家都實現羅馬化,實際上也有利於讓王位在自己的家族之內實現世襲。

    這三個事實長期被中國讀者忽視,因為啟蒙運動把中世紀的日耳曼傳統看作是野蠻、愚昧和專制的典範。而把古典世界的羅馬文明看作是文明、理性和民主的象徵。但卻忽視了羅馬文明在帝國時期的演變。以及在中世紀裡“羅馬法繼受”這個術語所代表的過程剛好是歐洲的日耳曼君主人建設絕對王權的過程。

    (帝國對教會的統治權是皇帝這個頭銜在中世紀的最大意義)

    談完了日耳曼人的王權和羅馬人的皇權差別,我們還必須談到另一個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天主教會。實際上天主教或者叫正統派基督教,也是羅馬文明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從羅馬帝國接受基督教,甚至以基督教為國教那天起。基督教就扮演著一個為絕對皇權服務的角色,基督教為羅馬皇帝帶來了傳統的軍事獨裁製度所不具備的神聖性和正當性。而當羅馬帝國滅亡的時候基督教會又在日耳曼到來的歐洲扮演了羅馬文明的保護者以及羅馬人和日耳曼人之間的橋樑與中介的角色。

    在法蘭西教會甚至成了締造法蘭西大君主國的原動力和推動者的角色。今天很多人把基督教視為民主的推動者,但卻忽視了在中世紀基督教的主要功能其實是幫助那些日耳曼人的王馴服自己的日耳曼臣民,樹立他們的絕對權威。

    (國王就是王國之內的皇帝)

    理解了這兩點我們就可以理解為什麼英法的君主稱王而德意志的君主稱皇帝了。因為在中世紀的歐洲,國王就是這些國家裡的最高權威。對於一個想要統治一個王國的人來說,王權才是最關鍵的。中世紀有所謂的“七塊盾牌”的說法,也就是透過自下而上的七塊盾牌表明了當時的歐洲人眼中的社會構成。這七塊盾牌的頂點是國王而不是皇帝。

    甚至連德意志人的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的真正統治權也依然是他手中的德意志、勃艮第和義大利的三頂王冠所帶來的王權。皇帝是他作為這三個王國的統治者所額外獲得的一個榮譽性頭銜,其實並沒有給他帶來任何一片新的土地。如果一定要找到一個羅馬帝國的土地,那大概就是羅馬城外為皇帝準備的那片“帝國飛地”蒙特馬里奧。教皇把這一小塊土地送給皇帝,以便讓他在羅馬加冕的時候能夠在屬於帝國的土地上紮營和住宿。

    (而德意志的皇權說到底還是由戴著CROWN的國王行使的)

    但這絕不是說英法的國王並不追求羅馬帝國式的權力。事實上在透過繼承羅馬法馴服本國的日耳曼臣民這個問題上,所有的君主都是一樣的。法國國王就要求本國的三級會議透過一項法律授予國王以在王國之內的皇權。這就是所謂的“國王就是王國之內的皇帝”這句話的依據。

    因此其實歐洲主要君主國的君主都獲得了皇帝作為羅馬法意義上的絕對君主的權力,但為什麼只有德意志人的君主真的去羅馬加冕稱帝了呢?這個問題就不能從羅馬法和建設絕對國家的角度上解釋了,而必須從德意志教會的特殊性上加以解釋。簡單的說德意志是一個日耳曼貴族和羅馬教會的合股公司。而為了保證自己對教會的統治權,德意志的君主才必須代代進軍羅馬,加冕為羅馬皇帝。以保證自己對羅馬教皇的控制。

    (具體可以參考我的這個答案。https://www.wukong.com/question/6597221705033187588/)

  • 4 # 遺產君

    國王和皇帝都是君主國的國家元首,皇帝可以冊封國王。

    在中國皇帝就是老大,是君權神受,普天之下都是朕的,王就是由皇帝往下分封的各個地方的主人;在周朝,周天子就是皇帝,下邊分齊楚燕韓趙魏秦七個諸侯國,諸侯國管事的就是國王。

    歐洲國家也差不多,只有帝國的國君才能稱皇帝,歐洲的“皇帝”一詞來源於強盛一時的羅馬帝國,在歐洲人的心目中只有羅馬帝國的元首才是理所當然的“天下共主”,才配得上“皇帝”之稱號,而其他小國僅相當於羅馬帝國之下的諸侯,因此其國君只能稱王或者大公,而不能染指帝位。

    要想在歐洲稱帝,必須要被教廷認可繼承羅馬帝國的稱號;德國和奧地利與羅馬帝國沾親帶故,血統高貴,人家也稱帝國;法國的拿破崙振臂一揮“老子也要稱帝”,受武力恐嚇的羅馬教皇乖乖的加冕拿破崙為法蘭西帝國皇帝,要想當皇帝得靠實力說話。

    英華人就是所謂的“紳士”,他們和羅馬教廷八竿子也扯不上關係,英國牛逼吧,實力那麼強大,有“大英帝國”之稱號,也只能本本分分的稱女王或國王,而不能稱皇帝,雖說他下面有許多的領地和附屬國,因為他沒有繼承羅馬帝國的稱號。

    歷史上歐洲的皇帝的頭銜比國王高,理論上國王應該聽命於皇帝,但在中世紀的歐洲,皇帝與國王實質上是平等的,因此皇帝只不過聽起來地位顯赫些,實質上與國王差不多。

    一戰後,所有正牌的皇帝、冒牌的皇帝統統覆滅,帝系全部斷裂,歐洲再無皇帝。

  • 5 # 伯倫不歸792

    大英帝國的皇帝是歐洲三個半皇帝中的半個,其他三個皇帝都與羅馬帝國的法統有關,而英國與羅馬帝國和羅馬教廷都扯不上關係,因此繼承不了皇帝的法統。但英國征服印度之後自己覺得可以奪取莫臥兒帝國的(印度)皇帝稱號了,故此英國君主稱為“英國國王兼印度皇帝”,算是與其他幾個“皇帝”平起平坐了。後印度獨立,皇帝和大英帝國也就不存在了。現在的國號是“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君主為國王。將來如北愛、蘇格蘭獨立,國號還要接著改。

  • 6 # 穿插游擊隊

    你在讀歷史書,或者聽歷史故事的時候,一定聽過皇帝和國王這兩個詞。比如古代中國和古羅馬就用皇帝這個詞,而法國和英國就用國王這個詞。

    皇帝和國王,都是一個國家裡,最有權力的人。那你有沒有想過,他倆到底有什麼區別呢?今天這條問答我就來跟你說一說,皇帝和國王有什麼不同。

    簡單來說,皇帝的位置比國王更高,皇帝更有權力,管的地盤也更廣、更大。因為皇帝擁有的地方叫做帝國,而國王擁有的地方叫做王國。一個帝國裡面可能會有很多個王國。

    (古代中國的皇帝形象)

    不過,這只是一般情況,現實要複雜得多,所以我們也不能簡單下結論說,皇帝就一定比國王厲害。

    (古代西方的國王形象)

    就拿以前的歐洲來說吧。歐洲大陸很長一段時間,名義上只有一個皇帝,那就是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在16世紀以後,這個皇帝的位置,一直被一個大名鼎鼎的家族,也就是哈布斯堡家族佔據著。

    後來,神聖羅馬帝國解體了,哈布斯堡家的人又成為了一個新的帝國,奧地利帝國的皇帝。再後來,奧地利又和匈牙利聯合統治,變成了奧匈帝國。

    在這個巨大的帝國下面,有許許多多小的國家,這些小國家也有自己的國王,比如西班牙國王、那不勒斯公國國王等等。

    不過,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歐洲大陸上,這些數不清的小國家,都是自己管理自己,國王說了算,皇帝根本沒辦法插手。

    甚至有的地方的國王,還有權力選舉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這些國王還有個專門的名字,叫做“選帝侯”,侯爵的侯。

    到了17世紀,歐洲很多地方的小國家,勢力變得越來越強大,這些地方的領導人,甚至可以自己稱自己為皇帝,管自己的國家叫做帝國,比如拿破崙就稱過帝。

    (拿破崙)

    看到這兒你可能會問了,那咱們中國的情況是什麼樣呢?

    其實,中國歷史上,也有過這樣的情況,比如周朝就只有一個周天子,但是,下面的諸侯國,比如趙國、楚國、秦國等等,他們也都是自己管理自己,基本上不搭理天子。這就是你在歷史課上學到的“春秋戰國”時期。

    不過,等到秦國統一了中國以後,這種情況就不太發生了,中國就只有皇帝,下面不再有國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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