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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咕咚健康小助手

    全面評價心血管病的綜合危險是預防和治療血脂異常的必要前提,2007年《中國成人血脂異常防治指南》建議按照有無冠心病及其等危症、有無高血壓和其他心血管危險因素的數量,結合血脂水平來綜合評估心血管病的發病危險,進行危險性分層,分為低危、中危、高危及極高危,分別是指10年內發生缺血性心血管病綜合危險性<5%,5%~10%,10%~15%,>15%.

    危險評估包括的其他心血管主要危險因素:高血壓(BP≮140/90mmHg或接受降壓藥物治療);吸菸;低HDL-C血癥(HDL-C<40mg/dl);肥胖(BMI≮28)或中心性肥胖(腰圍:男性≮90cm,女性≮85cm);早發缺血性心血管病家族史(一級親屬男性發病時<55歲,女性<65歲);危險年齡(男性≮45歲,女性≮55歲)。

    經飲食調整及改善生活方式後血清TC、TG及HDL-C仍在需藥物治療的水平,則應按不同的危險分層給予不同強度的藥物治療,目前已有冠心病或其他動脈粥樣硬化病的患者可在開始飲食治療的同時同步進行藥物治療,以使血脂水平達標,降低危險。藥物分為他汀類、煙酸及其衍生物、貝特類及其他類降脂藥,分別以降低膽固醇為主或降低甘油三酯為主。

    飲食治療和改善生活方式(TLC)是血脂異常治療的基礎措施。不同患者開始服藥的時機不同,血脂異常患者開始調脂治療的LDL-C值及其目標值見第一張表。但目前主張冠心病患者無論血脂水平高低,應用他丁類藥物均可使患者患者獲益。

    臨床實踐中,常根據血脂異常的病因及類別、調脂藥物的作用機制、毒副作用、價格等因素選擇合適的調脂藥。一些難治的嚴重脂質代謝異常的患者,還需同時聯合使用幾種作用機制不同的調脂藥。

    下表僅是通常情況下的用藥原則,具體應用還需考慮諸多因素,如血脂異常的嚴重程度、患者年齡及健康狀況等。一般提倡先單藥應用,如不達標可聯合用藥,更應注意不良反應。

    首先要強調的是,所有的冠心病及其等危症(CHD以外的四肢、頸動脈或腦動脈粥樣硬化病、糖尿病及多項危險因素者),只要無禁忌,就要堅定不移地首選他汀類藥物,其目的除降脂外,最重要的是為防治動脈粥樣硬化的發生和發展。

    臨床簡易分型

    各種調脂藥之間的區別

    甘油三酯在2.26mmol/L~5.64mmol/L之間為增高。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理想範圍:<3.37mmol/L。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理想範圍:>1.04mm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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