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因是一種普遍的心理現象。所謂歸因:是指人們從可能導致行為發生的各種因素中,認定行為的原因並判斷其性質的過程。
最簡單的歸因莫過於把一個人的行為原因歸結於外部環境因素或內部主觀條件兩類。如果判斷個人行為的根本原因來自外界力量,稱為情境歸因,例如,學生考試失敗歸因於試卷題目太難。如果判斷個體行為的根本原因是個體本身的特點,如人格、動機、情緒、態度、能力、努力等,則稱為意向歸因,例如學生把學習成績差的原因歸因於自己個人貪玩學習不努力,或學習態度不好。
美國心理學家維納同意導致行為發生的內外因兩種尺度,但他還提出了另一種尺度,把原因區分為暫時的和穩定的兩個方面。如內部因素中的能力、性格等是相對穩定的,而機會、運氣、努力等又是不穩定的,其中能力、努力、性格等,人是可以控制的,而機會、運氣等又是人不可控制的。我們可以利用這一理論,指導學生對自己學習或考試的成績進行歸因。如果學習者把考試成功歸因於運氣和個人努力,具有自豪感,下次還會努力迎考;如把成績差歸因於內部原因和努力不夠,則會接受教訓和幫助,努力趕上;如果認為是內容太難和自己運氣不佳,則會失去努力的願望,失去良好的考試動機,不願做意志上的努力。
澳洲心理學家安德魯斯等人根據歸因理論,對158名在學習上表現消極和自暴自棄的六年級小學生進行歸因訓練,即運用強化程式,訓練他們把失敗經歷歸因於努力不夠。訓練共進行了60次,研究結果表明,著重努力的歸因,對於堅持不懈地學習起著重要作用。透過努力定勢為主要目標的認知歸因訓練,確實可以產生堅持努力的行為。總之我們要學會積極的自我歸因,及時進行自我調適和調整,實事求是地分析自己的能力與所設定的目標的適應性,為自己打造成功的人生。
歸因是一種普遍的心理現象。所謂歸因:是指人們從可能導致行為發生的各種因素中,認定行為的原因並判斷其性質的過程。
最簡單的歸因莫過於把一個人的行為原因歸結於外部環境因素或內部主觀條件兩類。如果判斷個人行為的根本原因來自外界力量,稱為情境歸因,例如,學生考試失敗歸因於試卷題目太難。如果判斷個體行為的根本原因是個體本身的特點,如人格、動機、情緒、態度、能力、努力等,則稱為意向歸因,例如學生把學習成績差的原因歸因於自己個人貪玩學習不努力,或學習態度不好。
美國心理學家維納同意導致行為發生的內外因兩種尺度,但他還提出了另一種尺度,把原因區分為暫時的和穩定的兩個方面。如內部因素中的能力、性格等是相對穩定的,而機會、運氣、努力等又是不穩定的,其中能力、努力、性格等,人是可以控制的,而機會、運氣等又是人不可控制的。我們可以利用這一理論,指導學生對自己學習或考試的成績進行歸因。如果學習者把考試成功歸因於運氣和個人努力,具有自豪感,下次還會努力迎考;如把成績差歸因於內部原因和努力不夠,則會接受教訓和幫助,努力趕上;如果認為是內容太難和自己運氣不佳,則會失去努力的願望,失去良好的考試動機,不願做意志上的努力。
澳洲心理學家安德魯斯等人根據歸因理論,對158名在學習上表現消極和自暴自棄的六年級小學生進行歸因訓練,即運用強化程式,訓練他們把失敗經歷歸因於努力不夠。訓練共進行了60次,研究結果表明,著重努力的歸因,對於堅持不懈地學習起著重要作用。透過努力定勢為主要目標的認知歸因訓練,確實可以產生堅持努力的行為。總之我們要學會積極的自我歸因,及時進行自我調適和調整,實事求是地分析自己的能力與所設定的目標的適應性,為自己打造成功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