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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明亞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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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假吃貨
我現在就是這樣,買眾安好醫保,2020年12月癌症外購藥,報銷了60%,2021年1月第二次理賠申請,拒賠了,一開始說非醫保定點藥店,我提供材料後,又改口說是非適應症,反正就是拒賠。醫生開的處方藥,保險認為是不合理用藥,拒賠,已投訴銀保監會
我現在就是這樣,買眾安好醫保,2020年12月癌症外購藥,報銷了60%,2021年1月第二次理賠申請,拒賠了,一開始說非醫保定點藥店,我提供材料後,又改口說是非適應症,反正就是拒賠。醫生開的處方藥,保險認為是不合理用藥,拒賠,已投訴銀保監會
這個要看具體的合同條款是怎麼約定的,對於PD-1藥物,目前我說了解的應該多數都是在院外藥房才能購買到的,醫院內很少能直接拿到藥品,這就涉及到百萬醫療產品保障責任中的一項——院外靶向藥的報銷。
要知道很多百萬醫療是並沒有這項責任的,有的保險公司會把靶向藥作為一個單獨的險種來銷售,比如說下面這個產品,如果單買一份百萬醫療的話是沒有這項責任的,院外買特藥是不能報銷的。想要報銷,那就得加一份“特藥險”,其實並不貴,但是相比於百萬醫療來說,只是增加一個特定藥品責任,這個保費依舊有不少人不願意承擔,所以乾脆就拆分成為一個特定的附加險種,客戶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來選擇。
總之,買保險一定要看清楚保險責任,並不是隨便買一款名字叫做百萬醫療的產品大家就都是一樣的,就像我們買車,哪怕是一樣的車型還會有不同的配置差別呢。而且保險產品購買之前我們就都可以看到合同範本的,認真看其中保障責任以及責任免除部分的條款,基本就不會出現這種尷尬的情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