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有一個活,是漿砌片石砌水溝,共30立方。你來報價。
清單計價下,可能就一項清單,“”漿砌片石排水溝,30立方”。你在報價時,需要綜合進去水溝漿砌前原土處理(比如說需要人工壓實一下,你去現場看了看,估算需要處理100平方原土,就需要套用人工壓實100方的定額了)、水泥砂漿墊底、漿砌片石砌築等定額,最後算出綜合單價是100元/立方。然後你填上單價,總價是3000元報上去了。
結果你在乾的時候,發現原土處理100平方還不夠,得處理110平方,誰讓你當初估算的時候不仔細點,你自認倒黴,你的單價改不了,自己承擔額外多出的10平方原土壓實,利潤少了;或者發現原土處理90平方就夠了,甲方也並不會因為你少處理10平方就少給你錢,因為你的報價只有一個綜合單價100元,甲方也不知道你是按原土壓實多少方來報的,所以你的單價也改不了,比當時報價少處理10平方,你的利潤就多了。
計量有一個原則,是按實際量,這個按實是看工程量清單項的實際量,你清單隻體現漿砌片石30立方,所以甲方只管你漿砌片石砌沒砌夠30立方。不管原土壓實多處理少處理,你最後拿的錢是一樣的,因為漿砌片石石頭的量不變,綜合單價又不能改。
而假如你定額計價呢,你透過定額套出來,分開來列:
1、人工壓實 100平方 ,10元/方,共1000元;
2、水泥砂漿墊層100平方,10元/方,共1000元;
3、漿砌片石砌築30立方,33.3元/方,共1000元。
其實這些專案清單報價時你也套用定額算出來了,只是沒分開列而已。這樣你跟清單報價是一樣一樣的,也是3000元。
但是,幹活的時候,原土壓實需要壓110平方才夠,你有了原土壓實這一個單項,就可以按實計量了,最後得到1100元,假設其他2項不變,你最後就可以拿到1100+1000+1000=3100元。
假設有一個活,是漿砌片石砌水溝,共30立方。你來報價。
清單計價下,可能就一項清單,“”漿砌片石排水溝,30立方”。你在報價時,需要綜合進去水溝漿砌前原土處理(比如說需要人工壓實一下,你去現場看了看,估算需要處理100平方原土,就需要套用人工壓實100方的定額了)、水泥砂漿墊底、漿砌片石砌築等定額,最後算出綜合單價是100元/立方。然後你填上單價,總價是3000元報上去了。
結果你在乾的時候,發現原土處理100平方還不夠,得處理110平方,誰讓你當初估算的時候不仔細點,你自認倒黴,你的單價改不了,自己承擔額外多出的10平方原土壓實,利潤少了;或者發現原土處理90平方就夠了,甲方也並不會因為你少處理10平方就少給你錢,因為你的報價只有一個綜合單價100元,甲方也不知道你是按原土壓實多少方來報的,所以你的單價也改不了,比當時報價少處理10平方,你的利潤就多了。
計量有一個原則,是按實際量,這個按實是看工程量清單項的實際量,你清單隻體現漿砌片石30立方,所以甲方只管你漿砌片石砌沒砌夠30立方。不管原土壓實多處理少處理,你最後拿的錢是一樣的,因為漿砌片石石頭的量不變,綜合單價又不能改。
而假如你定額計價呢,你透過定額套出來,分開來列:
1、人工壓實 100平方 ,10元/方,共1000元;
2、水泥砂漿墊層100平方,10元/方,共1000元;
3、漿砌片石砌築30立方,33.3元/方,共1000元。
其實這些專案清單報價時你也套用定額算出來了,只是沒分開列而已。這樣你跟清單報價是一樣一樣的,也是3000元。
但是,幹活的時候,原土壓實需要壓110平方才夠,你有了原土壓實這一個單項,就可以按實計量了,最後得到1100元,假設其他2項不變,你最後就可以拿到1100+1000+1000=3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