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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海阿Lam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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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籃球文字派
傳統意義上,籃球隊中球員的位置分類有五種,分別是控球后衛、得分後衛、小前鋒、大前鋒、中鋒,編號是從1到5。傳統意義上的分類方式是按照身高來進行排列,1到5逐漸遞增,在球場的位置也由外向內。
每個時代都會有位置變動的風潮,比如00年代的以麥迪、卡特、科比為代表的搖擺人,10年代以庫裡、威少、利拉德、歐文為代表的雙能衛。在這裡講一個當今聯盟新興的,將來會成為發展潮流的位置,中鋒。
中鋒,英文名center,意為中心。顧名思義,傳統中鋒曾是籃球隊中的核心位置。離籃筐越近,投籃的命中率越高,這是永恆不變的真理。在離籃筐近的地方,高個子的身體優勢顯著大於矮個子,這也正是籃球為什麼是長人運動的根本原因。
遠古時代的中鋒張伯倫張大帥和“天勾”賈巴爾,是籃球屆的傳奇人物。張伯倫征戰NBA14載,有10個賽季場均籃板超過20個,即使是最低的一個賽季,也有場均18.2個籃板進賬。最恐怖的一個賽季,場均50.4分、25.7個籃板,統治聯盟。“天勾”賈巴爾,征戰20個賽季,在最後一個賽季仍然交出場均28.8分、14.5個籃板的答卷。在那個年代,強力中鋒是球隊的中流砥柱,當仁不讓的核心。就像是學校裡、野球場上,哪個隊有個大個子,他能在籃下翻江倒海,哪個隊就贏面大。
上世紀90年代至00年代的四大中鋒,是遠古時代的遺風。奧尼爾的統治力,除了三連冠的成就和球場的壓制力以外,想必替補席上的球員們再清楚不過了。奧尼爾之後,有姚明和霍華德作為狀元秀進入聯盟,接過中鋒的火炬棒,傳承傳統中鋒最後的榮光。
也是從10年代起,中鋒位置上的人才逐漸凋零,或被其他位置的光芒所掩蓋,以中鋒為核心的球隊急劇減少,核心位置逐漸向外。
現近代籃球的理念下,中鋒容易被戰術針對。
一、傳統中鋒的活動範圍小。中鋒活躍在油漆區之內,就如看守家園的猛獸,以中鋒為核心的球隊,必定要把球塞到籃下的中鋒手中。籃下又是包夾風險最小的區域,肌肉的碰撞與纏鬥,高度集中在油漆區。這使得中鋒的得分能力減弱,球隊的節奏變慢。
二、中鋒的遠投能力不強。10年代以後,中鋒給人的固有印象就是:沒有投籃,需要助攻。10年代興盛藍領型中鋒,如鳥人、小喬丹、卡佩拉。這些球中鋒投籃在籃下,得分靠吃餅,沒有過多球權,並且要保障球隊的籃板。因為不會投籃,高位策應時基本被放空。在防守端又被對手在戰術上擋拆後換防,調離籃筐,讓他既不能搶籃板。
新時代的中鋒,起源於國王的考辛斯。考辛斯有嫻熟的揹筐技術,出色的運動能力,同時又有一手策應,投籃準星遠高於同時代的中鋒,一度佔據新時代第一中鋒的寶座多年,現在的約老師頗有當年考辛斯的影子。
約老師這賽季的表現,是未來聯盟格局的風向標。一種新型的中鋒模式逐漸替代傳統的籃下中鋒的模式。中鋒也可以由外向內,中鋒也可以跟後衛一樣助攻上雙,同時又保證了本職籃板球的控制。約老師在三分線外策應,沒有球隊敢放他三米投籃。在內線的進攻選擇上,約老師以一身“肥肉”來對抗肌肉棒子,靠的是團隊配合和細膩的手法、靈巧的腳步高效率地進球。恩比德、唐斯的發展方向,球隊的定位,也會以約老師為參考,各取所長,成為一種新興的現代中鋒形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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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李震一
我覺得這個問題,還是有很多幹貨可以聊的。簡單說,就是籃球位置與戰術的演變史。
很多人說現在籃球與以前有很多不同,說的好像最近幾年流行小球戰術,籃球位置才有大的變化——這基本可以確定是球盲。
籃球位置上的改變和模糊化是循序漸進的。只是最近幾年沒有強力中鋒,各個球隊內線進攻戰術安排的少罷了。你把奧尼爾弄過來試試?
言歸正傳。首先,我們得先聊聊籃球場上的五個位置,是怎麼來的。五個人打籃球,但是球只有一個,那麼就讓場上個子最矮的運球吧!因為他最難靠近籃筐。直到出現了鮑勃庫西,定義了組織後衛。(他幹了什麼自己查,字數太多打字太累了)
1951年設立三秒區,本意是限制進攻時候大家都擠在籃下,提高觀賞性和矮個子球員生存空間。但是由於一個BUG逼得聯盟把三秒區擴大了(說的就是你麥肯)。內線球員為了提高效率,會在三秒區一側要球(這樣距離籃筐近)。於是籃球場第一次革命來了——強側與弱側的劃分。
因為不能兩個人都在三秒區邊緣要球。於是內線得分能力強的,在一側要球(中鋒),另一個準備搶籃板(大前鋒)。大前鋒搶了籃板,很明顯很難從人群裡把球再給內線了,外線就需要一個投手接應(得分後衛)。而遠遠的還有一個人埋伏著,準備衝搶籃板二次突破之類(小前鋒)。
這就是五個位置的由來。所謂前鋒,都是要衝擊內線的。所謂後衛,都是要投籃的。很多人奇怪為啥大前鋒是內線小前鋒是外線,還都叫前鋒。原因就是這個。得分後衛對投籃要求高,小前鋒對全能性要求高,具體看球員能力和戰術安排。有些年輕人,看了幾年詹姆斯,就非說小前鋒就是場上負責得分滴。呵呵,菲兒傑克遜跳起來給你一大耳刮子。具體外線第一得分點是分衛還是小前鋒,看球隊戰術安排。不給你球,喬丹也白扯。
這套戰術經過了數十年考驗,被證明有效合理。
而位置模糊化,不得不提三個人。
第一是“冰人”喬治格文。第一位鋒衛搖擺人。因為小前鋒對全能性要求高,你得能跑能跳,要有突破能力和單打能力(J博士就是標杆),啥都得會一點。早期籃球沒有現在這麼科學,所以小前鋒投籃命中率之類的能看就行。但是格文不一樣。他的中距離和上籃威脅性太大了,可以打小前鋒也可以打得分後衛。是第一個無死角外線得分手。所以後來對得分後衛要求也變高了,要求有一定的突破得分能力和單打能力。純粹的接球就投的投手反而成了稀罕物。
第二是拉里伯德。都知道小前鋒要求全面,但是從來沒有人像伯德這麼全面。凱爾特人的進攻實際上是伯德在梳理。所以伯德也算得上“組織前鋒”的祖師爺。再加上長臂猿麥克海爾,凱爾特人實際上是兩個特別能搶籃板的小前鋒在打球。
第三是艾弗森。第一代雙能衛。是球隊的控球者也是得分手。這也沒辦法,看看76人剩下的都是什麼隊友。斯諾穆大叔老麥基老希爾,都是些防守端特別積極,進攻端漠不關心的主兒。斯諾運球過半場,基本就由艾弗森支配了,穆大叔腰位要球?別指望了。76人進攻就靠艾弗森自己又當爹又當媽,這雙能衛也是逼出來的。
有了這三位大神,外線基本全亂套了,怎麼搖擺的都有。但是內線基本還是涇渭分明的。比如海軍上將,怎麼看也是個小前鋒的打法,在馬刺還是老老實實去打中鋒。
後來出現個人,叫阿德爾曼。他發現自己手下的控衛不怎麼會傳球,突破倒是有一手,小前鋒不怎麼會突破,投籃倒是有一手,中鋒不怎麼會內線得分,傳球倒是有一手。
反正都亂套了。那就亂套著來吧。於是,普林斯頓體系誕生。這是第一個崇尚位置搖擺的進攻體系。普林斯頓的開創性在於,第一個打破強側弱側的界限,中鋒弧頂高位策應,其他人反覆跑位,空切和找空位三分的機會,也算是“魔球”理論的先驅者(雖然阿德爾曼自己可能沒想這麼幹)
所以,普林斯頓的精髓在於“找空位出手機會”。正如同三角進攻的精髓在於“給超級球星找一對一單挑的機會”。一時瑜亮。
但是位置搖擺,就好像非主流相聲演員一樣,一直得不到主流相聲界認可。沒辦法,有個正牌中鋒奧尼爾橫在那裡,沒有總冠軍作為證明。實際上。這些戰術都不算特別成熟。後來的鄧肯,防守端幹大前鋒的活,進攻端幹中鋒的活,算不上多麼搖擺。
中間有個超級球星,叫奧拉朱旺。這貨太猛了,三分線外拿球一路火花閃電就殺到籃下了,不需要別的突破手。安排些投手就行了。94年火箭是“一星四射”體系的鼻祖。
但是當時奧拉朱旺身邊帶著索普。只能說“一星三射”,但是好歹也是一個思路的開創者。那個年代一個內線根本不夠用,打架還缺幫手呢。到了霍華德,他自己沒有自主進攻能力,只負責搶籃板二次進攻,任務是輕了,但是威脅性就小了。
提到奧拉朱旺,就不得不提,歷史上唯一限制過巔峰奧拉朱旺的男人(能限制一下奧拉朱旺都可以吹一輩子)。紐約終極殺人狂——安東尼梅森。為什麼提他呢?因為他是錯位防守開創者。一個黑又硬,技術糙得不行,得分後衛的身高,中鋒的體重,打大前鋒。既能防得奧拉朱旺掄起資本主義鐵拳,也能防得喬丹季後賽只得22分(當年喬丹季後賽最低分)。奧拉朱旺94年巔峰期,明顯比其他中鋒高一檔,總決賽錘得尤因一臉包。萊利個變態心裡扭曲到一定程度,大手一揮,梅森你去!梅森的身高根本沒法限制奧拉朱旺的小勾手和中投,但是梅森太強壯了,不停消耗奧拉朱旺的體力,而且梅森兇名在外,奧拉朱旺也不得不收著打,梅森個愣頭青是真敢廢了他的。尼克斯這才贏了天王山。
話說梅森這哥們,一輩子都在錯位。老了去了熱火,莫寧腎病打不了,本來想抱大腿沒想到自己成了大腿。玩起了組織前鋒,還混進了全明星,上哪裡說理去。
安東尼梅森:都給我笑。
錯位防守這一神奇套路,後來被卡萊爾學了精髓。11年的事大家都知道了。
至於詹姆斯。控衛和內線打擋拆,詹姆斯覺得,我就很快很會傳很能突啊,幹嘛讓控衛去擋拆?我自己來吧。詹姆斯的球隊,其實只是他替代了別人的職能,然後得分後衛控球后衛都變成投手,如同當年的凱爾特人。但是詹姆斯突破需要空間,大前鋒一定是偏投籃的,且需要拉出來擋拆。也算是一種創新思路吧。
但是這些大膽創新,都沒有產生,“我換了戰術就能立刻奪冠”的效果。所以並沒有被大眾普及。直到,勇士隊的“死亡五小”誕生。
勇士的“死亡五小”說簡單也簡單。一個大前鋒,要求速度快會傳球還能投籃,上高位與庫裡擋拆,然後一個三分射手去底角(高位雙掩護),庫裡決定是分球還是突破。防守端透過不停換防,限制對方外線投籃,內線頂得住就行。能掏就掏,封蓋不了那就隨意。反正你得兩分我得三分。這套戰術戰鬥力非常強,但是由於放棄了中鋒,所以不能持久。一旦手感不好就需要上中鋒壓節奏。
所以。“死亡五小”是正兒八經根正苗紅的陣地戰戰術體系。脫胎於高位雙掩護,跟炮轟啥關係沒有。人家進攻頻率快是因為整體速度就快。可不是當年小斯飛天遁地的套路。如果你們非要說勇士進攻效率高那就是炮轟,麻煩你們看看球,不費電。
“死亡五小”的要求。一個投籃突破都頂級的後衛,至少有兩個外線頂級防守人。內線有三分有策應還得有力量,頂的動對方內線。全隊三分都要準,不然人家兩分兩分,你三分半天不開,就崩了。這配置別的球隊估計玩不轉吧。
這個陣容缺點也很明顯。極其害怕技術型內線。要是奧拉朱旺在,打你個40分算輕的。可惜目前聯盟沒有技術型內線。
勇士隊只是放棄了中鋒(部分放棄),用突破分球和跑位,爭取空位三分的機會罷了。但是引領了風潮,讓整個聯盟都在考慮單內線配置的可能性。這也是了不起的成就。
所以科爾發掘了格林,的確眼光獨到。但是非要逼著庫裡打無球,硬要走“四個可投可突全能型球員”的路子,很容易扯著蛋啊。也證明了聯盟還沒有發展到那一步。
至於字母哥,確實是位置模糊化潛力第一人。至於能不能實現萊利“五個206左右全能型球員”的預言,等字母哥練出來投籃再說吧。
目前聯盟,內外線的區分還是非常明顯的,但是內線和外線均可以各自位置搖擺。所以萊利的預言,可能還需要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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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的NBA,位置功能分明,有控球后衛,得分後衛,小前鋒,大前鋒,中鋒。控球后衛主要負責球隊的進攻梳理,助攻,球隊大腦,得分後衛主要負責得分,三分球,中距離等主要得分手段,小前鋒主要衝擊籃筐和全能打法,大前鋒和中鋒 保護籃板球 背身單打。低位。
現在NBA打法是勇士開創的死亡五小,各個位置都是一把尖刀,無限換防,無限擋拆三分球,這樣打法主要是NBA這幾年的中鋒功能沒以前遠古時代,NBA過去誕生了奧拉朱旺(夢幻腳步)、奧尼爾霸王推土式打法,賈巴爾的天勾,還有張大帥這些bug真的有一絕拿手本領。
我猜NBA以後的打法是死亡五個小前鋒加無限換防,這樣的打法是克現在的死亡五小小,死亡五大也是一絕。小前鋒/得分後衛這些搖擺人將成為以後的潮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