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中東、近東這幾個政治地理概念是"歐洲中心論"的產物。
16、17世紀起,歐洲列強開始向東方進軍,它們根據當時掌握的地理知識,按照離自己的遠近,分別把東方不同的地區稱為"遠東"、"中東"、"近東"。後來這三個概念被國際社會廣泛沿用。
由於各國理解和劃分不盡一致,所以這幾個概念沒有明確的範圍和界線。通常,"遠東"係指離西歐最遠的亞洲東部地區,包括中國、北韓、南韓、日本以及俄羅斯的太平洋沿岸地區,習慣上有時也把東南亞各國歸到遠東之列。
中東:
中東或中東地區是指地中海東部與南部區域,從地中海東部到波斯灣的大片地區,“中東”地理上也是亞洲西部與非洲東北部的地區。 它包括部分西亞和非洲埃及。“中東”不屬於正式的地理術語。一般說來包括巴林、埃及、伊朗、伊拉克、以色列、約旦、科威特、黎巴嫩、阿曼、卡達、沙特、敘利亞、巴勒斯坦、阿聯酋、葉門、土耳其和塞普勒斯(儘管地理上屬於中東地區的一部分,但是他們自身認為屬於歐洲。),共17個國家和地區。
遠東:
遠東(英文:Far East)是歐美人使用的地理概念,他們以歐洲為中心,把東南歐、非洲東北稱為“近東”,西亞附近稱為“中東”,把更遠的東方稱為“遠東”。遠東一般包括今天的東亞(包括俄羅斯的東部)、東南亞和南亞,即阿富汗、哈薩克以東、澳洲以北、太平洋以西、北冰洋以南的地區。
遠東、中東、近東這幾個政治地理概念是"歐洲中心論"的產物。
16、17世紀起,歐洲列強開始向東方進軍,它們根據當時掌握的地理知識,按照離自己的遠近,分別把東方不同的地區稱為"遠東"、"中東"、"近東"。後來這三個概念被國際社會廣泛沿用。
由於各國理解和劃分不盡一致,所以這幾個概念沒有明確的範圍和界線。通常,"遠東"係指離西歐最遠的亞洲東部地區,包括中國、北韓、南韓、日本以及俄羅斯的太平洋沿岸地區,習慣上有時也把東南亞各國歸到遠東之列。
中東:
中東或中東地區是指地中海東部與南部區域,從地中海東部到波斯灣的大片地區,“中東”地理上也是亞洲西部與非洲東北部的地區。 它包括部分西亞和非洲埃及。“中東”不屬於正式的地理術語。一般說來包括巴林、埃及、伊朗、伊拉克、以色列、約旦、科威特、黎巴嫩、阿曼、卡達、沙特、敘利亞、巴勒斯坦、阿聯酋、葉門、土耳其和塞普勒斯(儘管地理上屬於中東地區的一部分,但是他們自身認為屬於歐洲。),共17個國家和地區。
遠東:
遠東(英文:Far East)是歐美人使用的地理概念,他們以歐洲為中心,把東南歐、非洲東北稱為“近東”,西亞附近稱為“中東”,把更遠的東方稱為“遠東”。遠東一般包括今天的東亞(包括俄羅斯的東部)、東南亞和南亞,即阿富汗、哈薩克以東、澳洲以北、太平洋以西、北冰洋以南的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