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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阿提拉咯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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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3128717186299
2017年1月1日起,檢票進站前、列車上、出站前丟車票可掛失補辦了,但需收取2元手續費。
補票政策:
1、檢票進站前丟失,須先購新票再退票。旅客在停止售票前,到車站售票廳辦理掛失補手續。需要提供購票時使用的證件原件、購票地車站名稱、乘車日期、車次、發到站資訊。
2、列車上丟失,掛失補辦不用再購新票。旅客主動說明車票丟失,經列車查驗乘車人、購票時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購票資訊一致後,列車長為旅客辦理掛失補辦手續,收取2元手續費,票面標註“車票丟失”字樣。
3、出站檢票前丟失,不用再購新票。旅客主動向車站工作人員宣告,經車站核查,已購車票有效,乘車日期、車次相符,票證人一致,實際乘車區間未超過已購車票乘車區間,並且沒有出站檢票記錄的,可辦理掛失補辦手續,收取2元手續費,票面標註“車票丟失”字樣。
擴充套件資料:
火車票的退票費:
開車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費;票面乘車站開車時間前48小時以上的按票價5%計,24小時以上、不足48小時的按票價10%計,不足24小時的按票價20%計。
開車前48小時~15天期間內,改簽或變更到站至距開車15天以上的其他列車,又在距開車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費。
辦理車票改簽或“變更到站”時,新車票票價低於原車票的,退還差額,對差額部分核收退票費並執行現行退票費標準。
上述計算的尾數以5角為單位,尾數小於2.5角的捨去、2.5角以上且小於7.5角的計為5角、7.5角以上的進為1元。退票費最低按2元計收。
改簽後的車票乘車日期在春運期間的,退票時一律按開車時間前不足24小時標準核收退票費。
1、網上購買火車票取票後丟失: (1)先掛失然後在不晚於票面發站停止檢票時間前20分鐘到車站售票視窗辦理掛失補辦手續。 (2)辦理提供購票時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原件、原車票乘車日期和購票地車站名稱等,經車站確認無誤後,須按原車票車次、席位、票價重新購買一張新車票。 (3)持新車票乘車時,應向列車工作人員宣告,到站前列車長確認席位正常後將開具客運記錄交給旅客。 (4)旅客應在到站後24小時內,憑客運記錄、新車票和購票時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原件,至退票視窗辦理新車票退票手續,並按規定核收補票的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