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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忘憂情感驛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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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滿地滄桑一身正氣
不正當的性關係無論過去,現在,還是未來,都屬於是作風問題。性關係作為一個需要慎重對待的問題,如果你不慎重,後果就會很嚴重。
不正當的性關係可能讓你名譽掃地
不正當的性關係可能讓你身體受到傷害,如性病,流產導致生育功能受影響甚至不孕等。
不正當的性關係可能讓你的精神備受折磨
不正當的性關係可能會給你造成這麼嚴重的後果,你如果還不重視,這就是你生活作風問題。有一句話說的好,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享樂放縱的時候你風光無限,自食其果的時候你悔之晚矣。性是愛情的延伸,性為愛所用是高尚的,性為利所用是不健康的 。
工作上的作風問題包括:貪汙腐化,中飽私囊,徇私舞弊,權色交易,包養情人等,只要是假公濟私,損公肥私,不按照規定工作辦事的行為都屬於工作作風問題。
生活中的違背道德和正三觀的言行都屬於生活作風問題,如損人利己,坑蒙拐騙,不正當的男女關係,以錢騙色,以色騙錢,錢色交易等等,只要是違背道德,違法犯罪的都屬於作風問題,輕者受人譴責,重則鋃鐺入獄。
作風問題反映了思想問題,如果一個人思想出問題不可怕,如果一群人,一類人的思想都出問題那才可怕,就上升到了社會問題,社會的風氣出問題就要從社會的根本上去解決,如果只說表象,對根本性問題煒疾忌醫,只會使問題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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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葫蘆186
每個國家的定義不會一樣。我們是壓抑性行為的社會。只有你媳婦同意的性交,才是正當的,其餘都不是正當的。即使是你媳婦,她不同意,你強上了,也是作風有問題。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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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關山楓葉
如今對兩性的關係和態度,已經沒有“生活作風”一事了。
“生活作風”屬於人的品質和道德有問題,現在這都不是“問題”。
婚前性行為,是男女雙方自願同意的情況下,屬於婚前“同居”,不是問題了。前提是雙方同意,試婚。
和“生活作風”有關係的,是雙方已有婚姻,或一方已有婚姻狀況,男女雙方仍有婚外戀、婚外情,或者亂搞兩性關係。
在法律上,不允許有這種情況,因為雙方自願發生關係,但在倫理道德上,是應該譴責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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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鳳凰36402
破壞家庭的性行為如果多次,然後導致婚姻破裂,那麼出軌的一方就是生活作風問題。一般會為人所不齒,而且前面配偶可以獅子大開口:索賠!
回答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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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東北群子
現在這事的介定標準應該是一方有婚姻存在才能定性,如果雙方都沒有婚姻應屬於你情我願,個人隱私,法律和他人都無權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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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張望鹽井
現在是法制社會,法律條文上沒有生活作風問題一說。
過去只有夫妻在一起過性生活才是名正言順的,夫妻成員與夫妻之外的人無論和誰在一起,都是生活上有作風問題,即使兩個人談戀愛在一起,也叫未婚同居,不允許的。
生活作風上有問題的人,一方的配偶是軍人,那麼這兩個人都有牢獄之災,如果帶有一點強姦性質,命都會保不住。
現在法律條款上有兩個違法行為。一是嫖娼賣淫,二是重婚罪。
嫖娼賣淫很好理解,一方提供報酬,另一方提供性服務。這在外國或者在中國古代都是合法行為,但我們社會主義國家不允許這種行為。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嫖娼賣淫的懲罰辦法是拘留和罰款。
重婚罪是在婚姻存續期間,其中一人與他人以夫妻的名義公開生活在一起,這種行為的法律制裁方式是有期徒刑。嫖娼賣淫是一種違法行為,重婚罪是一種犯罪行為。
有些領導幹部為別人謀取好處,別人則以情色作為回報。這是違背黨的組織紀律的嚴重錯誤行為,有的幹部情人無數、與多人通姦,嚴重損害了黨員幹部的形象。
這種情形應該與過去的生活作風有問題相類似。但與過去相比,普通人不存在這種情況,你只要是合法所得的錢財,願意幫助自己的情人,對方則拿出性感的身子滿足你,誰也管不到你們。前提是把老婆安撫好,讓她不知道或者知道後不吵不鬧。
我只是講講這方面的道理,並沒有鼓勵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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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手機使用者51116851763
不知以前稱為-‘不以結婚為目的談朋友都是耍流氓’,還正確嗎? 如果還是, 王思聰大相公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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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採花書生
“生活作風”問題大多是指領導幹部,他們事事都應該起模範帶頭的作用,而“生活作風”問題大多也是指個人生活奢侈腐敗、婚外男女有染。
如今的“生活作風”問題,我覺得主要還是針對兩個方面。一是生活上不檢點,貪汙腐敗,第二就是搞不正當的男女關係。權錢交易和權色交易這種“生活作風”問題,讓人們深惡痛絕。
如今婚前同居雖然沒有被公開承認合理性,但是已經蔚然成風,很多男女都有婚前同居的經歷,這與人們思想開放和時代的發展有一定的關係,如今這種雖然不正常的現象,已經很少人認為是“生活作風”問題了。
最讓人不能接受的,還是那些拿著國家和人民的錢揮霍的公職人員,他們是國家的蛀蟲,如今反腐的力度空前,也把“生活作風”問題更進一步的有了明確的規定,來約束公職人員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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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6801040104
有錢人情人一大堆沒事窮人吃快餐卻違法,其實窮人吃快餐還養活了一批無收入的底層女人卻就是違法了,這是公平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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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迎春到人間
總有人喜歡以性行為是否忠誠配偶來劃定人類行為與動物行為的區別,那鴛鴦有幸入人類了?鴛鴦要感激不盡這樣的劃分,性本正常人正常需求,而一定要劃定配偶之間才有性行為這是一種徹底的反自然、反人類的錯誤認識,而有人自己反人類而不知還大道理十足實在可笑幼稚而又無知。
今日男女之性行為早已不定在生育的窄小範圍之內了,婚姻的目的也早應有不同的認識,當今婚姻應該是為生育不亂血緣而存在,而不應是為性私佔有者而立,人類追求自由應是方方面面的不應把性排除在外,只要不影響血緣的性關係、不是亂淪行為、不是強迫和欺騙性質的性行為,不是謀利目的性行為都應是人類追求的共同目標,大家應為自己不易人生享受人生各種樂趣而作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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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人感情金錢的騙子;或已婚卻以單身身份去騙未婚異性的感情與金錢;或明明想要分手卻不跟對方說清楚,一邊跟新歡幽會好不開心甜蜜,一邊若無其事地繼續和舊愛假裝恩愛在一起等,這些行為都是作風或人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