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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放水養魚,到譽滿天下,再到含冤被殺——唐代財務第一人宰相劉晏在中國古代改革家中,唐朝宰相劉晏的所作所為並不比商鞅、王安石稍遜,其“官商並舉、富國亦富民”的經濟政策,即便到了今天也有借鑑意義。
總結起來,劉晏的經濟措施可以歸納為“一個基本理論和四個配套措施”:
“放水養魚”(國民兼富)的基本理論;
“疏通貨物運輸”(基礎設定);
“抓大放小”(控制批發、放開零售);
“購買民間服務”(扶持官商合作);
“構建資訊網路”。
一般來說,徵稅和被徵稅通常都處在互相對立的兩極,收稅的官員希望越多越好,賦稅的百姓希望越少越好,很少有人能從二者皆得其利的角度來考慮問題,而劉晏正是這少數人之一。
他推崇的是“戶口滋多則賦稅自廣,故其理財,常以養民為先”的思路,認為培養稅源群體,增加人口和生產數量,比徵稅更重要。
以此為依據,劉晏的徵稅思路可以歸納為兩條:一、“因民所急而稅之,則國足用”,意思是課稅應選擇國民需求量大,同時需求彈性小的商品,因為此類商品稅源豐富且穩定,是國家徵稅的主要基點。
這類商品現在主要是菸草和酒精製品,2018年全國菸民的貢獻的總稅收是一萬一千四百億,軍費才一萬一千億。
但唐代沒有菸草這東西,所以鹽成了菸草的替代品。因此,鹽法的整頓成了劉晏財稅制度改革的重點。
二、“知所以取,人不怨”原則,既課稅既要增加國家收入,又要顧及百姓的負擔,爭取以刺激工商發展的前提下增加稅收額度。
由上述兩點可以看出,劉晏並沒有將徵稅和被徵稅二者對立起來,而是希望透過“放水養魚”的方式謀取一個平衡點。
為此,劉晏針對安史之亂後,唐朝經濟蕭條、政治混亂、藩鎮割據的局面,集中力量對基本建設加大投入,保證“貨通天下”,先讓水活起來。
公元763年(唐代宗廣德元年),劉晏被提升為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任度支、轉運使等職,成為兼管財政的宰相,
上任後劉晏馬上便開始了,“基礎設施建設”與“官商合作並舉”的漕運體系改革。本來關中、河南等地都是唐朝著名的產糧區,兩地所產的糧食基本可以滿足京畿的供應,初唐時期大量的國家糧倉也都設定在河南洛陽一帶。
但安史之亂將河南徹底打殘,關中的糧食只能依靠漕運由江淮地區補充。但當時漕運廢弛阻塞,造成關中糧食困難,缺糧上百萬石,饑荒四伏,糧價暴漲。
為了穩定糧食這種最基本的生活必須品,劉晏主政經濟後一件事便是動用國家資源疏通河道。
他針對長江、汴水、黃河、渭水,各條水流緩急不同的狀況,將整個漕運分成四段,分別在揚州、汴口、河陰、渭口等河道的交界處,設貯糧倉進行轉運。
使江船不入汴水,汴船不入黃河,河船不入渭水,提高了運糧效率,杜絕了翻船事故。
在疏通河道的同時,劉晏將原來國家全盤操控的漕運體系,分潤於民大量購買“民間服務”,做到官商並舉,刺激沿河流域的經濟發展。
其中,在打造大型漕運官船的領域,劉晏為鼓勵造船的積極性,許以“一船千緡錢”的高價。
當有人提出異議,認為“實際造船費用不及一半”時,劉晏說道:“辦大事,不可吝惜小費用,一切皆應長遠考慮。現在船場才開始設定,雜事的費用很多,應該保證船廠的利潤,官船才能造的堅固,如果讓船廠低價競爭,船隻的質量不會好的。
除了購買漕運官船外,劉晏還在四段河道當地分別僱傭船工。
軍隊只負責保護漕運糧船的安全,其餘所有糧食收倉儲運和行船全部由國家僱傭的地方丁壯完成,既避免了過去由江南民夫直運入京的勞役之苦,又給沿河各地提供了經濟發展的動力。
劉晏在漕運制度上的改革,大大提高了運轉的效率和安全係數,一改之前,一斛穀物能運到京城八斗便算成功,會受到獎賞的狀況。年運穀物一百多萬斛,居然沒有一斗一升流失,不但解決了關中的糧荒還能實現糧食儲備。
當第一船糧到達長安時,皇帝欣喜萬分,專門組織樂隊到渭橋迎接,盛讚劉晏“你真是我的蕭何啊!”
“官商分利”與“抓大放小”的鹽業改革。唐初,食鹽曾實行自由販賣,國家不收鹽稅。但肅宗時期安史之亂導致國家經濟緊張,由第五琦牽頭開始實施鹽鐵專營。
但第五琦推行的“榷鹽法”是國家全面掌控鹽業所有環節,官收、官運、官賣,從生產到流通所有環節全部國營。
這種方式雖然確保了鹽業稅收,但從食鹽生產監管到將食鹽銷售到每一個使用者手中的整個流程,也導致官僚機構過於龐大,且效率極其低下,動輒出現鹽荒,百姓意見很大。
劉晏主政後,既堅持了原先的官營原則,又在官營與私商、鹽戶的關係方面作了調整。
他採取官商分利、抓大放小的措施,改“官運官銷”為“商運商銷”,由國家控制食鹽的生產和批發環節,將運輸和零售放開,由商人負責。(“於出鹽鄉置鹽官,收鹽戶所煮之鹽,轉售於商人,任其所止”)
這種措施將私商經濟的活力引入食鹽的運銷之中,藉助商人追求利潤的衝動,利用其銷售經驗和商業網路使食鹽在市場裡快速流通。
加入了私營經濟後,市場上食鹽匱乏的情況迅速改觀。這其實也在說明了一個問題,中國市場並不缺乏商品供應,大多數時候出現商品匱乏都是流通環節不匹配造成的。
劉晏改革“榷鹽法”後,在食鹽的價格保持穩定的基礎上,國家的鹽稅卻由之前的40萬緡飆升至600萬緡,真正做到了“官收厚利而人不知貴”。多出來的部分稅收,又被劉晏用於漕運僱工等政府採購專案,真正讓唐朝經濟這潭死水開始有了漣漪。
資訊體系建設與“常平法”從改革鹽業中得到經驗的劉晏,進一步開始在全國完善“常平倉”(也稱常平法)。
“常平法”相當於今天的“國家儲備制度”,不過它是一種有收益的儲備制度。商品多的時候,國家平價購入進行儲存,一旦某地出現商品短缺,馬上開倉出貨平抑物價。
這種制度從開元年間便以實施,但之前一直都是各地自行管理,沒有形成系統。
劉晏將都畿道、河南道、淮南道、江南道、湖南道、荊南道、山南東道,這些商品經濟最活躍的地區的常平倉收歸中央統一經營管理。
減少中間環節,加快了常平商品的週轉速度,一方面有效的平衡了各地商品的豐盈曲線,另一方面也使國家獲益。
《新唐書·食貨志》記載,“江嶺去鹽遠者,有常平鹽。每商人不至,則減價以集民,官收厚利而人不知貴。”
“常平法”裡面有一個環節是最重要的,這就是資訊的價值。在交通不便,資訊傳遞緩慢的古代,如何迅速瞭解各地商品的價格是件很令人苦惱的事情,別說官府對此反應緩慢,就是逐利的商人也知之甚少。
為了解決資訊流通的問題,劉晏專門在諸道設定了巡院官,收集本道各州縣雨雪多少、莊稼好壞的情況,每旬、每月都要向上彙報。同時,他又僱傭了很多販夫走卒,讓他們蒐集各地物價資訊申報。
憑藉這個覆蓋全國的資訊網路,劉晏便能快速掌握各地的經濟和市場動態,再輔以“常平倉”形成了,調劑有無,平抑物價,扶持生產,積極救災的良性迴圈。(“豐則貴取,飢則賤與”)
縱觀劉晏的財稅政策,兼顧了利國與利民,把加強國家控制和發揮私營經濟的相結合,充分利用二者間的互補關係,促進整個國家經濟的發展,並國家經濟發展為基礎增加稅收額度,而不是簡單粗暴的透過加稅來增加收入。
透過他的改革,全華人口在其任職末年,比他經手財政之前增加了一百多萬戶,國家的財稅收入也由任職初期的四百萬緡增至上千萬緡。真正做到了“王者愛人,不在賜與,當使之耕耘紡織,常歲平斂之,荒年蠲救之。”
就像其他改革家通常沒什麼好結果一樣,劉晏也是含冤被殺的。大曆十四年(779年)五月,唐代宗李豫病逝,唐德宗李適即位。
李適任命了另一個財稅專家楊炎為相,公允的說,楊炎對於財稅管理也是一把好手,他推行的“兩稅法”在中國古代財稅史上屬於首創。但就像郭德綱說的,“同行都是刻骨的冤家”,楊炎和劉晏在管理思路上有很大區別。
另外,作為故相元載的黨羽,楊炎曾受牽連被貶官流放,而劉晏恰恰是元載一案的主審之一。
楊炎掌權後,便開始一心羅織劉晏的罪狀,先是罷了他領度支、鹽鐵、轉運、鑄錢、租庸等使的職務,奪了財政大權,隨後又給他栽了“謀逆”的罪名。
建中元年(780年),劉晏被迫自盡,這位經歷玄宗、肅宗、代宗、德宗四朝,掌管財政幾十年,被譽為“廣軍國之用,未嘗有搜求苛斂於民”的大臣,抄家時所擁財物唯書兩車,米麥數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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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桑弘羊死後八百多年,中國歷史上又出了一位傑出人物。他就是堪與桑弘羊美的唐朝的大理財家劉晏。劉晏在安史之亂(756—703年)戰時和戰後社會經濟嚴重破壞、國家財政極度窘竭的條件下,擔負起理財的重任,對財政經濟工作實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廣軍國之用,未嘗有搜求苛斂於民”(王夫之《讀通鑑論》卷二十四),為唐後期經濟的恢復與振興出了大力。他辦事能幹,勳勞卓著,其理財方法和經濟思想有很多精彩之處,是中國古代文化的一寶貴遺產。劉晏字士安,曹州南華(今山東東明縣)劉(是河堤“築以居,世號劉”)人,生於開元四年(716年)。
出身在一個普通的官僚地主家庭裡(高祖劉晉,隋時為縣令;曾祖劉鬱於唐初為弘文館學士;祖劉恭,為縣令;父劉知晦,為縣丞,不像是門閥世族地主之家。其家世見《新唐書·宰相世系表》)兄弟三人,晏排行第三(兄劉顯,字士明;劉通,字士昭)。在封建史家所讚美的“開元盛世”,度過了他的童年。他從小讀書就非常用功,加以天資聰明,很小的時候就做得一手好詩文在鄉里有“神童”之譽。提起劉晏是個“神童”,在歷史上名氣很響,以至曾被奉為“樣版”式的人物。
“唐劉晏,方七歲,舉神童,作正字,彼雖幼,身已仕”,封建社會的啟蒙讀物(《三字經》),對小小的學就灌輸了這幾句話。在這幾句話中包含了一段在當時頗為流傳的故事,那就是幼小的劉晏向去泰山封禪的玄宗皇帝獻書受到賞識,被任用為秘書正字,成了秘書省年紀最小的一個官員,他的神童之名就是這時由地方傳到京城,並由此事而垂於後世的。唐玄宗(李隆基)取得皇位後,先後以姚崇宋為相,在開元初期,勵精圖治,卻諛尚實,革除了若干弊政(如不幸邊功不許宦官干預政治,絕外邊貢獻,停道佛營造等),減輕了一些賦稅,社會生產有了發展,人民生活有了改善。
到開元十三年725年),由於農業連年豐收,“米鬥至十三文,青齊谷鬥至五文。自後天下無貴物,兩京米鬥不至二十文面三十二文絹二百一十文”。“東至宋汴,西至岐州,夾路店肆待客,酒豐溢,每店皆有驢賃客乘,倏忽數十里,謂之驛驢。南詣荊裹北至太原、范陽,西至蜀、川、涼府,皆有店肆以供商旅,遠適數千裡,不持寸刃。”
(《通典》七《歷代盛衰戶口》)物價低廉,商業繁盛,交通方便,社會安定,戶口增長(開元十四年戶在七百萬以上,口在四千萬以上),這是唐王朝的黃金時代,也是幼小的劉晏一生中的黃金時代。在歌舞昇平聲裡,躇滿志的玄宗皇帝為了炫耀自己的功業,也想學秦皇漢武的故事,到泰山去封禪。開元十三年十月,玄宗率領大臣,車駕發自東都(洛陽),十一月至兗州行宮這時有一個幼童,趕到行在,遞上一篇名為《東封書》的文章獻給當今皇帝,深表頌揚之意。
他就是年方八歲的劉(劉晏當生於開元四年底,至開元十三年八歲有餘,九歲不滿,大略稱之為八歲,見《新唐書·劉晏傳》和《唐語林》卷三,《舊唐書作七歲,不確)。玄宗覽閱以後,覺得寫得很是出色,更為作者的年幼而驚奇,即命宰相張說一有名的文豪,當時文士的領袖當場出題測驗劉晏的才學。劉晏年紀雖小,膽識不弱,對答如流,出口成章。在座的公卿都不禁點頭讚賞;身為中書令的張說,更是讚不絕口地說:“國瑞也”內宮聞說此事,也把劉晏叫去,爭相觀看。
就這樣,在封禪後劉晏被帶到京師長安授秘書省正字”之職。長安的達官名士來訪問的、邀請的,應接不暇,劉晏這個神童就“名震一時”了(新唐書·劉晏傳》)。唐代實行科舉制,主要有進士、明經等科,由各州申送“舉子”,赴京應試,及第後再經吏部“試判”合格,才得授官。此外,還有名為“制舉(或稱“制科”)的非常的選舉方式,即根據臨時需要,設立直言極諫、賢良方正等名目繁多的科目,由皇帝親自主持考試,中式的給予出身,成績特好的直接“授以美官”。
在“天子巡狩、行幸,封禪泰山、梁父”時,往往舉行這種特別考試,與應試人“會見行在,其所以待之之禮甚優;而宏才偉論非常之人,亦時出其(新唐書·選舉志》)。劉晏就是乘封禪之際,由制舉中式而直接得官,與考進士比,走的是一條捷徑。當然,單以“制舉出身,名望雖美,猶居進士之下(唐語林》卷八),但劉晏同時以“神童”被舉薦為官,那就不輸於進士出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