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十的繁體寫法: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
由來:
大寫數字的使用始於明朝。朱元璋因為當時的一件重大貪汙案“郭桓案”而釋出法令,其中明確要求記賬的數字必須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為“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佰(陌)、仟(阡)”等複雜的漢字,用以增加塗改帳冊的難度。後來“陌”和“阡”被改寫成“佰、仟”,並一直使用至今。
不管是阿拉伯數字(1、2、3……), 還是漢字小寫數碼(一、二、三……), 由於筆畫簡單,容易被塗改偽篡。所以一般文書和商業財務票據上的數字都要採用漢字數碼大寫: 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億、兆”本身筆畫已經比較複雜,使用機會也少,沒有必要再用別的字代替)。
擴充套件資料:
中文金額書寫注意事項:
一、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到"元"為止的,在"元"之後,應寫"整"(或"正")字,在"角"之後,可以不寫"整"(或"正")字。大寫金額數字有"分"的,"分"後面不寫"整"(或"正")字。
二、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前應標明"人民幣"字樣,大寫金額數字有"分"的,"分"後面不寫"整"(或"正")字。
三、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前應標明"人民幣"字樣,大寫金額數字應緊接"人民幣"字樣填寫,不得留有空白。大寫金額數字前未印"人民幣"字樣的,應加填"人民幣"三字。在票據和結算憑證大寫金額欄內不得預印固定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角、分"字樣。
一到十的繁體寫法: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
由來:
大寫數字的使用始於明朝。朱元璋因為當時的一件重大貪汙案“郭桓案”而釋出法令,其中明確要求記賬的數字必須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為“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佰(陌)、仟(阡)”等複雜的漢字,用以增加塗改帳冊的難度。後來“陌”和“阡”被改寫成“佰、仟”,並一直使用至今。
不管是阿拉伯數字(1、2、3……), 還是漢字小寫數碼(一、二、三……), 由於筆畫簡單,容易被塗改偽篡。所以一般文書和商業財務票據上的數字都要採用漢字數碼大寫: 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億、兆”本身筆畫已經比較複雜,使用機會也少,沒有必要再用別的字代替)。
擴充套件資料:
中文金額書寫注意事項:
一、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到"元"為止的,在"元"之後,應寫"整"(或"正")字,在"角"之後,可以不寫"整"(或"正")字。大寫金額數字有"分"的,"分"後面不寫"整"(或"正")字。
二、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前應標明"人民幣"字樣,大寫金額數字有"分"的,"分"後面不寫"整"(或"正")字。
三、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前應標明"人民幣"字樣,大寫金額數字應緊接"人民幣"字樣填寫,不得留有空白。大寫金額數字前未印"人民幣"字樣的,應加填"人民幣"三字。在票據和結算憑證大寫金額欄內不得預印固定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角、分"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