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9815511672560

    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先說答案,你最多可以要求賠償給你3個月的工資。

    怎麼計算出來的呢?

    首先,你工作一年,不管合同是否到期,按照正常的解除勞動合同流程,只要不是你主動離職,你也沒有違法公司的相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話,公司應當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你工作一年,就需要支付一個月工資。

    其次,根據你的描述,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而你並不同意解除的情況下,公司依舊解除勞動合同,那就屬於違法解除;而違法解除則是需要支付雙倍於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上一條說了,補償金是一個月工資,雙倍就是兩個月的工資。

    最後,由於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你,(因為按照法律規定,公司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然後在通知到你一個月之後才算解除勞動合同),那公司就要想你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代通金”。

    綜合上面說的,公司最多需要支付你3個月工資,才能解除勞動合同。

    這裡的工資支付標準是指你離職前一年內的平均工資,不能按照工資很多的某一個月或者很少的某個月工資計算;另外如果存在年終獎、獎金、補貼的話,這些也要計算到平均工資當中。

    當然,上面說了,如果你和公司協商一致,那麼就無需支付你雙倍賠償金,只要支付一個月補償金即可,如果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你了,也不用支付“代通金”,這種情況下,公司只需要支付一個月的工資補償你就好啦。所以這時候你可以在這個區間內和公司協商,爭取自己最大的利益,畢竟即便打勞動仲裁還需要時間精力,能夠協商解決最好。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澳大利亞鐵礦主要分佈在什麼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