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我很酷487

    立、早兩部分,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立早章”。古漢語講漢字的結構,主要是從造字角度講的。章是由音、十兩部分組成,東漢許慎的《說文解字》雲:“樂竟為一章。從音,從十。十,數之終也。”書寫結構只能告訴人們一個字的寫法,造字結構則能體現一個字的本來意義。“樂竟”是指音樂告一段落。先人造字之初,就是根據事物的一定意義來造字的。清代王筠在《說文釋例》中說:“許君之立說也,推古人造字之由,先有字義,繼有字聲,乃造字形,故其說義也,必與形相比附。”這就是說,在人們的頭腦中,先有對某種事物形成的觀念,即意義;然後有詞的語音形式,即字的讀音;最後才依據意義和讀音造字,即字的形體結構。所以,漢字的形體、讀音和意義,都是有一定的內在聯絡的。

    二、為什麼要分析漢字結構

    分析漢字結構,有助於瞭解和掌握字的本義。如:“沙鷗翔集”的“集”,本作“”,從三個隹的在木上,會意,本義是群鳥聚集在樹上。“春和景明”的“景”,從日,京聲,形聲,本義是日光。“夸父逐日”的“逐”,甲骨文從止在豕後,止是人的腳,在豬的後面,會意,表示追逐的意思。“晴初霜旦”的“旦”,甲骨文寫作,金文,小篆,像太陽剛剛從地平線上升起,本義是早晨。

    分析漢字結構,還有助於瞭解漢字的古代讀音和古代漢語的語音系統。如“夸父逐日”的“父”,通“甫”。“甫”字從用父聲,因此二字古代讀音相同或相近,故相通。又如都邑的“都”,從邑者聲,以“者”為聲符;上古漢語裡d與zh、p與f不分。這些形聲字及其聲符的讀音,反映了形聲字產生時期漢語的聲、韻、調系統,我們將在“音韻學”部分做一般性的講解。此外,識字教育、正字法、古籍整理、字典編纂、檢字法等,都要求能正確地分析漢字的形體結構。

    三、六書簡述

    漢字的形體結構,傳統有“六書”之說。“六書”的概念由來已久。最早見於《周禮·地官·保氏》:“保氏(古代職掌教育貴族子弟的官員)掌諫王惡,而養國子(公卿大夫的子弟)以道。乃教之六藝:一曰五禮,二曰六樂,三曰五射,四曰五馭,五曰六書,六曰九數。”《周禮》是儒家十三部經書之一,成書大約在戰國之際,這說明遠在先秦時期就已有“六書”的概念了。到了東漢時期,解說“六書”內容的主要有三家:

    1、班固在《漢書·藝文志》裡說:“古者八歲入小學,故周官保氏掌養國子,教之六書,謂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註、假借,造字之本也。”

    2、鄭玄給《周禮·地官·保氏》作注說:“六書,象形、會意、轉註、處事、假借、諧聲也。”

    3、許慎在《說文解字·敘》裡說:“周禮八歲入小學,保氏教國子先以六書:

    一曰指事,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

    二曰象形,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

    三曰形聲,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四曰會意,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

    五曰轉註,轉註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六曰假借,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

    前人所講的“六書”,名稱大同小異,排列次序也不盡一致,其中以許慎的定義與解說最為見長。他不僅列出了六書的細目,而且給每一書下了定義,作了界說,並舉出了例字,從而使人們對漢字形體的構造,有了規律性的認識。許慎的解說,已涉及到漢字產生和發展的理論問題,奠定了傳統文字學的基本理論,即六書說。自清代以後,人們講六書,一般採用許慎的名稱,班固的次序,即: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註、假借。

    下面分別予以說明。

    1、象形。象形是描摹實物形狀的造字法。象形又分為兩類:

    一類是獨體象形字,即透過描摹事物的輪廓以表示該事物,如日、月、鳥、魚、鹿、羊等字,它們的甲骨文寫法,就像這些物的形狀。

    一類是合體象形字,即雖然也畫成事物的輪廓,但還需要藉助於主體事物來幫助表義否則就不知道所象何物。如眉、果、牟、瓜等字所描繪的,因在目上,所以人們才知道是眉;因在木(樹)上,所以人們才知道是果,因在牛頭上,所以人們才知道是牛叫時發出的氣;因吊在藤蔓上,所以人們才知道是瓜。

    象形字具有明顯的直觀性,車就畫一輛車的形狀,馬就畫一匹馬。但是,不是所有的事物和概念都是有形可象的,複雜的事物更難以象形,所以靠這種方法造字,是不能滿足記錄語言的需要的。《說文》裡有象形字264個。

    2、指事。指事是用象徵性的符號來表示事物特點的造字法。指事字可以分為兩類:

    一類是純符號性的,如:上、下、一、二、三、亖、五。

    一類是在象形字的基礎上加指事性的符號表示意義所在。如:本、末、亦、刃、甘、寸等字,分別表示樹根、樹梢、腋窩、刀刃、香甜和寸口等意義。

    指事字雖然可以表示某些抽象的概念,但是也有很大的侷限性,所以自古至今指事字極少。《說文》裡只有129個,漢代以後沒有再用此種方法造指事字。

    3、會意。會意是集合兩個以上的字來表示一個新的意義的造字法。會意字也分為兩類:一類是同體會意,就是用相同的形體來造新字,如:步、林、從、比、毳、品。一類是異體會意,就是用不相同的形體來造新字,如:逐、莫、牧、取、休。

    會意字是以象形字為基礎來表示新意的,但兩者又有所區別:象形字多屬獨體,而會意字則是合體;象形字常表示具體的事物,而會意字則表示抽象而又複雜的概念。《說文》裡會意字有1254個。

    4.形聲。形聲是由形符和聲符兩部分組合而成的造字法。形符(也叫意符)表示意義範疇,聲符表示讀音。例如:杞、問、物、江、裡、風、年等等。

    形聲造字法的產生與運用,突破了純表意造字的侷限。語言中凡是無物可指、無形可象、無意可會的詞,都可用形聲造字法造出新字來記錄。《說文》裡有形聲字7706個,佔絕大多數。用形聲組合方式造字,雖然最容易造新字,但也有不少缺陷:(1)形符和聲符的位置不固定,因而難以確定哪個是形符,哪個是聲符:(2)聲符缺乏明顯標誌,因而容易和會意字混淆;(3)有時聲符只取近似的音,因而失去準確表音的作用。形聲字的組合方式有六種,下節再講。

    5.轉註。對轉註的解釋,歷來眾說紛紜,大致有形轉、聲轉、義轉三說。代表人物:

    (1)江聲《六書說》:“建類一首”指《說文》同部首,“凡某之屬皆從某,即同意相受也。”——就是說,同一部首的字都是轉註。

    (2)戴震《六書論》:“轉相為注,互相為訓,古今語也。”——轉註就是互訓。

    (3)朱駿聲:“轉註者,體不改造,引意相受,令長是也。”——轉註就是詞義引申。

    清人曹仁虎也曾對轉註有所論述。他在《轉註古義考》裡說:“夫《說文》考、老之說,最為古義。晉唐諸儒,皆遵守之而無有異說。然則欲定轉註之義,仍當以《說文》‘建類一首,同意相受’二語求之。既曰‘建類一首’,則必其字部之相同;而字部異者,非轉註也。既曰‘同意相受’,則必其字義之相合;而字義殊者.非轉註也。《說文》於轉註特舉考、老以起例,而考字從丂得聲,則必其字音之相近;而字音別者,非轉註也。”曹還訂出轉註的三個條例:形通、義同、音近。

    此外,章太炎在《轉註假借說》裡對轉註有精闢的論述。

    轉註是文字孳乳和應用的法則。轉註字的產生:可能是由於方言不同而產生的。同一事物,甲乙兩地異名異音,反映在文字上就出現了異形異音而意義相同或相近的字。

    轉註字的字形特點:轉註字之間意符和偏旁相同,如橋與梁都在木部,呻與吟都在口部。轉註字的字義特點:轉註字之間含義相同,如考與老可以互相訓釋,是同義詞。許慎列舉考、老二字,有以下特點:(1)同一形符,(2)二字音近,(3)二字為同義詞(《說文》:“考,老也”;“老,考也”)。根據《說文》,其他的轉註字如:迎與逆、妹與媦、邦與國、頂與顛、諷與誦等等。

    6.假借。新事物不斷產生,新詞不斷出現,但創造文字來記錄新詞總是跟不上新詞的產生。為了書面表達的需要,有時便借用已有的字來記錄新詞。這就是“本無其字的假借”,即不受文字本義的限制而根據以音曉義的原則用字。如秦漢時設立郡縣,一縣的長官,萬戶以上的稱“令”,就是借“發號施令”的“令”字;萬戶以下的稱“長”,就是借“長遠”的“長”字。又如“求”,本義指皮衣。“要求”的“求”無法造字,便借它來表示。“求”既用來表示“要求”的“求”,而本義則另造“裘”字來表示。又如“族”本指箭頭,俗作“族類”之“族”;“戚”本指一種大斧,俗作“親戚”之“戚”;“來”本指小麥(甲骨文、小篆都像麥形),借作“來往”之‘來”;“而”本指頰毛(像鬍鬚的形狀),借作連詞或代詞(“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而翁歸,自與汝復算耳”);“之”本指“往”、“到……去”,借作助詞或代詞;“亦”本指腋下的部位,借作副詞。上述假借,都屬於“本無其字的假借”。至於本來已經給某詞造了某字,但寫字人臨時找一個讀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來代替,則屬本有其字的假借,一般叫做“通假”。

    應該指出,令,本指命令,引申指發令的人,即長官。長,本是短長的長,引申指長久、生長、增長,再引申為年長、尊長、長上。一縣之中的長上則為縣長,這樣輾轉引申為長官。所以令、長是引申並非假借。許慎解說假借,實際上包括了詞義的引申,舉“令、長”二字為例是欠妥當的。

    需要指出的是,“六書”是戰國以後的人根據漢字的形體結構和使用情況而歸納出來的六種條例。分為兩類:象形、指事、會意、形聲為一類,講的是造字問題;轉註、假借為一類,講的是用字問題,但同造字又有密切關係。這就是說四體二用說。

    六書中以象形、形聲、假借三類最為重要,因為象形是漢字造字的基礎,會意字、形聲字和一部分指事字都是在它的基礎上製造出來的。這類字在漢字總數中所佔比例雖小,只有幾百個,但它卻是造字的基礎,是組成千萬個漢字的元素。如象形字“人”,可組成從、比、北、休、臥、及、眾、吊等字,由這些字又可以組成更多的字。

    我們還必須瞭解形聲是最能產的造字方法,漢字中形聲字的數量最多。《說文解字》9353個字中,指事字129個,象形字264個,會意字1254個,形聲字達7,700個,佔82.3%以上;在《康熙字典》所收的47035個字中,形聲字已佔90%以上。

    假借擴大了字的使用範圍,特別是在造字初期,漢字字數少,倘若沒有假借方法,漢字就難以發揮它記錄漢語的作用。據統計,在甲骨文時期,按假借的辦法來用字竟佔90%;同時,它又是創造新字的橋樑,如“其”本為名詞,指“簸箕”。當它借作代詞或語氣助詞之後,只好為本義再造“箕”字。

    四、怎樣識別漢字的形體結構

    識別漢字的形體結構,就是要指出某個字是象形、指事、會意或形聲。識別的方法有二:其一,從區分獨體字和合體字入手。看這個字能否拆成兩個或兩個以上獨立的字,能拆成獨立的字,就是會意或形聲;不能拆成獨立的字,就是象形或指事。如信、河、果、本4個字,信字可以拆成人、言,河字可以拆成水、可,人、言、水、可都是獨立的字,所以清、河二字屬於會意和形聲;果、本二字雖可分別拆成田和木、木和一,但只有木字是獨立的字,田只描摹果實的形狀,並非田地的“田”字,一隻是個指事性的符號,並非數目字的一,它們都不是獨立的字,所以果、本二字屬於象形和指事。古代有“獨體為文,合體為字”的說法,所謂“獨體”,是指不能拆成兩個獨立的字的象形字和指事字;所謂“合體”,是指能拆成兩個獨立字的會意字和形聲字。

    區分獨體字和合體字以後,再從以下兩方面考慮:

    (1)合體字中,有表音成分的是形聲字,沒有表音成分的是會意字。如河字由水、可兩部分組成,其中的可是表音成分,它的韻母與河相同,聲母與河相近,所以河是形聲字;信字由人、言兩部分組成,人、言的讀音都與信相差甚遠,都不是表音成分,所以是會意字。

    (2)在獨體字中,能分成兩個形體,其中一個表具體義,一個表抽象義的,是指事字;不能分成兩個形體,或能分成兩個具體形體的,是象形字。如刃字,可以分成刀和、兩個形體,其中刀表具體義,、只是一個抽象符號,所以刃是指事字;羊、牛等字都不能分成兩個形體,所以是象形字;果字雖可分成田、木兩個形體,但田象果實,木象樹木,兩者都是具體的形體,所以果是合體象形字。

    其二,根據《說文解字》的說解條例。象形的說解條例是:“象形”、“象某某之形”,如“毛,眉發之屬及獸毛也。象形。”“自,鼻也。象鼻形。”“羊.祥也,象頭角足尾之形。”指事的說解條例是:“指事”,“象某某之形”,“從某”,如“上,高也,……指事也。”“乎,語之徐也,從兮,象聲上越揚之形也”;“末,木上曰末。從木,一在其上。”會意的說解條例是:“從某”、“從某從某”,如“步,行也,從止少。”形聲的說解條例是:“從某,某聲”、“從某,某省聲”、“從某省,某聲”、“從某從某.某亦聲”,這一類說解都帶一個“聲”字,容易識別。較難處理的是指事的說解條例,“象某某之形”容易誤會成象形;“從某”容易誤會成會意。但《說文》裡的指事字很少,一共只有129個,根據它們的意義、結合形體結構是可以識別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為什麼有的孩子晚上睡覺很不踏實而有的孩子卻能一覺睡到天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