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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Y頻道

    不應該。

    1.分開了最好就不要再有任何瓜葛了,可能你們雙方已經放下了,心裡沒有什麼了,覺得邀請去了也無妨,但是有沒有想過自己的結婚物件,即使再大度心裡也還是不舒服的,再加上朋友的起鬨或者閒言閒語,會讓自己的新娘子很尷尬的,笑不是真笑,還要強顏歡笑,為什麼給自己的婚禮找不自在呢,真正愛的人怎麼可能不在乎這些呢?

    2.不知道為什麼很多人會糾結這些問題,是不是證明自己在處理這些事情上有一些問題呢,不知道一句話嗎,愛請深愛,棄請徹底,這是最好的對待感情的態度,凡是分開後還有關聯的不是在互相傷害就是傷害自己的現任,何必呢?對待感情難道就不能有一份責任心嗎?只有真正沒有關係才能過好現在啊。希望大家在處理感情問題的時候,果斷一些,理智一些,切記拖泥帶水。

  • 2 # 唐宏華

    我個人覺得不應該邀請前任,這種局面對我來說很尷尬。前任若是去了,他會怎麼想:“我曾經用過的人終於有人接盤了,原來接盤的人長這個樣子呀”,或者“恨啊,這個人長這麼一個樣子居然把我的愛搶走了……”。不管他/她如今跟你關係鐵不鐵,是變成了好朋友還是熟悉的陌生人,都不應該邀請對方參加,甚至連通知都不會通知對方。如果你硬要在對方面前曬幸福,弄不好也許是自己打臉,也許是對方打你的臉!對方若是對你有心,她/他也許會從你身邊的朋友那裡知道你要結婚了,他能給你祝福就已經算很好的!

  • 3 # 那樣一束光

    請前任算什麼,我旁邊就有更精彩的,請前任去當證婚人,真的是夠把雙方的現任當傻逼了,我覺得即使再和平分手,分手之後還要因為工作什麼的合作見面,那麼也應該保持適當的距離,不要參與前任的生活,不要那麼關心前任,距離是對現任的尊重

  • 4 # DTT男裝

    和平分手的情況下。如果分手之後就沒有聯絡了,就沒有必要了,電話簡訊祝福一下就好了,如果分手之後還是好朋友,就可以帶著現任一起去啊~ 告訴他“這個人讓我學會了很多,變成了更好的我自己,才能遇到你啊!”

  • 5 # 故鄉人的影

    我以前認為分開有太多的無奈,世上太多情深緣淺。現在年紀大了反倒楚覺得,如果真的足夠相愛,就沒有值不值得,只有願不願意。

    父母不同意,分開是因為血緣親情在你心中重於這份愛情。至於事業性格三觀家世等這些就更簡單了,全看你願不願意為你所謂的愛情妥協而已。還是一句話,在現代,真的沒有任何事可以阻止兩個人在一起,哪怕是同性戀、不倫戀等法律不承認的情況下,只要想在一起總會有辦法。

    除非不夠愛,所以分開了就不要再打擾了,再見也不過是熟悉的陌生人而已!彼此不打擾才是對自己,對現任最好的尊重吧!

  • 6 # 軟綿綿的小貓爪

    我是肯定不會請的,既然我當初選擇分開,就沒打算以後與他有任何聯絡,我過得幸福與否都與他無關!反之他要請我,我也絕對不會去,沒必要去看他顯擺恩愛,有閒情逸致倒不如跟朋友去喝小酒,談談詩和遠方。

  • 7 # 孟婆毒雞湯

    建議不要,而且最好是分手了不要再聯絡

    男女之間沒有純友誼,分了就分了,不要做什麼朋友,互不打擾是對對方最好的尊重

  • 8 # 北愛語錄

    沒有必要:

    互相傷害過:

    別說還是朋友:

    愛情是專一自私的:

    默默祝福就好:

    過後再交往比較好:

  • 9 # 八九IOT

    不應該 分手後就不會聯絡了 有一種心理是覺得讓對方看看我離開你過的很好,但是 生活如何是自己的 何必過給他或她看呢

  • 10 # 秋褲flow

    我認為不應該。既然做為前任你兩肯定有過一段還算是美好的經歷,只是結局沒有那麼美好罷了,傷痛的記憶本來是要隨著時間的流逝漸漸變淡,但是你邀請前任參加你的婚禮這不是給他這本來就要癒合的傷口撒鹽嗎?你兩分手的痛一定是大於你兩在一起的甜蜜,要不然他也不會變成你前任。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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