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街區內的道路應考慮消防車的通行,其道路中心線間的距離不宜大於160m。當建築物沿街道部分的長度大於150m或總長度大於220m時,應設定穿過建築物的消防車道。當確有困難時,應設定環形消防車道。6.0.2有封閉內院或天井的建築物,當其短邊長度大於24.0m時,宜設定進入內院或天井的消防車道。6.0.3有封閉內院或天井的建築物沿街時,應設定連通街道和內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樓梯間),其間距不宜大於80.0m。6.0.4在穿過建築物或進入建築物內院的消防車道兩側,不應設定影響消防車通行或人員安全疏散的設施。6.0.5超過3000個座位的體育館、超過2000個座位的會堂和佔地面積大於3000㎡的展覽館等公共建築,宜設定環形消防車道。6.0.6工廠、倉庫區內應設定消防車道。佔地面積大於3000㎡的甲、乙、丙類廠房或佔地面積大於1500㎡的乙、丙類倉庫,應設定環形消防車道,確有困難時,應沿建築物的兩個長邊設定消防車道。6.0.7可燃材料露天堆場區,液化石油氣儲罐區,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區和可燃氣體儲罐區,應設定消防車道。消防車道的設定應符合下列規定:1、儲量大於表6.0.7規定的堆場、儲罐區,宜設定環形消防車道。2、佔地面積大於30000㎡的可燃材料堆場,應設定與環形消防車道相連的中間消防車道,消防車道的間距不宜大於150m。液化石油氣儲罐區,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區,可燃氣體儲罐區,區內的環形消防車道之間宜設定連通的消防車道。3、消防車道與材料堆場堆垛的最小距離不應小於5m。4、中間消防車道與環形消防車道交接處應滿足消防車轉彎半徑的要求。6.0.8供消防車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應設定消防車道。6.0.9消防車道的淨寬度和淨空高度均不應小於4.0m。供消防車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於3% 。消防車道與廠房(倉庫)、民用建築之間不應設定妨礙消防車作業的障礙物。6.0.10環形消防車道至少應有兩處與其它車道連通。盡頭式消防車道應設定回車道或回車場,回車場的面積不應小於12.0m×12.0m;供大型消防車使用時,不宜小於18.0m×18.0m。消防車道路面、撲救作業場地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溝等應能承受大型消防車的壓力。消防車道可利用交通道路,但應滿足消防車通行與停靠的要求。6.0.11消防車道不宜與鐵路正線平交。如必須平交,應設定備用車道,且兩車道之間的間距不應小於一列火車的長度。
6.0.1街區內的道路應考慮消防車的通行,其道路中心線間的距離不宜大於160m。當建築物沿街道部分的長度大於150m或總長度大於220m時,應設定穿過建築物的消防車道。當確有困難時,應設定環形消防車道。6.0.2有封閉內院或天井的建築物,當其短邊長度大於24.0m時,宜設定進入內院或天井的消防車道。6.0.3有封閉內院或天井的建築物沿街時,應設定連通街道和內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樓梯間),其間距不宜大於80.0m。6.0.4在穿過建築物或進入建築物內院的消防車道兩側,不應設定影響消防車通行或人員安全疏散的設施。6.0.5超過3000個座位的體育館、超過2000個座位的會堂和佔地面積大於3000㎡的展覽館等公共建築,宜設定環形消防車道。6.0.6工廠、倉庫區內應設定消防車道。佔地面積大於3000㎡的甲、乙、丙類廠房或佔地面積大於1500㎡的乙、丙類倉庫,應設定環形消防車道,確有困難時,應沿建築物的兩個長邊設定消防車道。6.0.7可燃材料露天堆場區,液化石油氣儲罐區,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區和可燃氣體儲罐區,應設定消防車道。消防車道的設定應符合下列規定:1、儲量大於表6.0.7規定的堆場、儲罐區,宜設定環形消防車道。2、佔地面積大於30000㎡的可燃材料堆場,應設定與環形消防車道相連的中間消防車道,消防車道的間距不宜大於150m。液化石油氣儲罐區,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區,可燃氣體儲罐區,區內的環形消防車道之間宜設定連通的消防車道。3、消防車道與材料堆場堆垛的最小距離不應小於5m。4、中間消防車道與環形消防車道交接處應滿足消防車轉彎半徑的要求。6.0.8供消防車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應設定消防車道。6.0.9消防車道的淨寬度和淨空高度均不應小於4.0m。供消防車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於3% 。消防車道與廠房(倉庫)、民用建築之間不應設定妨礙消防車作業的障礙物。6.0.10環形消防車道至少應有兩處與其它車道連通。盡頭式消防車道應設定回車道或回車場,回車場的面積不應小於12.0m×12.0m;供大型消防車使用時,不宜小於18.0m×18.0m。消防車道路面、撲救作業場地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溝等應能承受大型消防車的壓力。消防車道可利用交通道路,但應滿足消防車通行與停靠的要求。6.0.11消防車道不宜與鐵路正線平交。如必須平交,應設定備用車道,且兩車道之間的間距不應小於一列火車的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