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拾得乙的手機,以市價賣給不知情的丙並交付。丙把手機交給丁維修。修好後丙拒付部分維修費,丁將手機扣下。關於手機的佔有狀態,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
A.乙丟失手機後,由直接佔有變為間接佔有
B.甲為無權佔有、自主佔有
C.丙為無權佔有、善意佔有
D.丁為有權佔有、他主佔有
【正確答案】 BCD
【答案解析】選項A錯誤。直接佔有與間接佔有是一組對詞,有間接佔有人存在,才可談直接佔有人。因此,乙丟失手機之前,乙就是手機的佔有人,無所謂直接佔有和間接佔有的問題。另外,乙丟失手機之後,其對手機的佔有就喪失了,其既不是直接佔有人,也不是間接佔有人。
選項B正確。無權佔有,是指無本權的佔有,如拾得人對於遺失物的佔有。因此,甲為無權佔有。自主佔有,是指以物屬於自己所有(所有的意思)的佔有。甲對拾得物以所有的意思進行佔有,因此,甲為自主佔有。
選項C正確。拾得遺失物不適用善意取得制度,丙不能取得該手機的所有權。丙對該手機的佔有亦為無本權的佔有,即無權佔有。善意佔有,是佔有人不知其無佔有的權利的佔有。丙對“手機為甲拾得”該事實不知情,其對手機的佔有為善意佔有。
選項D正確。丁依維修合同佔有手機,丁對該手機的佔有為有本權的佔有,即有權佔有。丁對該手機的佔有無所有的意思,為他主佔有。
【提示1】本題司法部當年公佈的答案是ABCD,但根據相關理論,網校認為本題的正確答案是BCD.
【提示2】遺失物不適用善意取得,但留置權例外,即對遺失物可以善意取得留置權。2013年卷三單選第9題考過一道類似的題目,但當年官方公佈的答案的觀點是“對遺失物也不能善意取得留置權”,今年此題官方公佈的答案給出的觀點是對以往觀點的一個更正。
甲拾得乙的手機,以市價賣給不知情的丙並交付。丙把手機交給丁維修。修好後丙拒付部分維修費,丁將手機扣下。關於手機的佔有狀態,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
A.乙丟失手機後,由直接佔有變為間接佔有
B.甲為無權佔有、自主佔有
C.丙為無權佔有、善意佔有
D.丁為有權佔有、他主佔有
【正確答案】 BCD
【答案解析】選項A錯誤。直接佔有與間接佔有是一組對詞,有間接佔有人存在,才可談直接佔有人。因此,乙丟失手機之前,乙就是手機的佔有人,無所謂直接佔有和間接佔有的問題。另外,乙丟失手機之後,其對手機的佔有就喪失了,其既不是直接佔有人,也不是間接佔有人。
選項B正確。無權佔有,是指無本權的佔有,如拾得人對於遺失物的佔有。因此,甲為無權佔有。自主佔有,是指以物屬於自己所有(所有的意思)的佔有。甲對拾得物以所有的意思進行佔有,因此,甲為自主佔有。
選項C正確。拾得遺失物不適用善意取得制度,丙不能取得該手機的所有權。丙對該手機的佔有亦為無本權的佔有,即無權佔有。善意佔有,是佔有人不知其無佔有的權利的佔有。丙對“手機為甲拾得”該事實不知情,其對手機的佔有為善意佔有。
選項D正確。丁依維修合同佔有手機,丁對該手機的佔有為有本權的佔有,即有權佔有。丁對該手機的佔有無所有的意思,為他主佔有。
【提示1】本題司法部當年公佈的答案是ABCD,但根據相關理論,網校認為本題的正確答案是BCD.
【提示2】遺失物不適用善意取得,但留置權例外,即對遺失物可以善意取得留置權。2013年卷三單選第9題考過一道類似的題目,但當年官方公佈的答案的觀點是“對遺失物也不能善意取得留置權”,今年此題官方公佈的答案給出的觀點是對以往觀點的一個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