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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陳秀華29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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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英子701111
不認可。
如果兩人還在交往中,對方沒有提前告知就交往其他的人,這才算是背叛。如果覺得兩人不適合,提前告知對方以後,又交往了其他的人,這不能算背叛。
我那個溫州男友背叛了我,他的女友又背叛了他,他當初和那個女孩認識和我如出一轍。他從老家回北京以後,搬了幾次家,後來在建國門附近租了房子,就是在那裡,他認識了房東的女兒。在幾年以前,他最早來北京的時候,就租過她家的房子,那時那個女孩的父母在外地工作,她和她姥姥一起住。女孩那時還在上中學,是個黃毛小丫頭,長相也很一般,阿豐只當她是個小女孩,沒有注意過她。後來多年之後,他又去租她家的房子,這次再見到她就不同了,她長大了,長高了,人也變得漂亮了,就像是醜小鴨變成了白天鵝阿豐一下子就喜歡上她了,透過慢慢的交往,他們兩個人就好上了。
本來一直相處的很不錯,可是有一天發生的一件事情,改變了他們的生活。有一天晚上,阿豐和她一起去迪廳蹦迪,蹦著蹦著,女孩發現腳下踢到個東西,蹲下仔細一看,原來是個呼機,還是漢顯的。九十年代漢顯的呼機還是挺值錢的,他們當時就決定有時間一起送還給失主。可是回來之後,那個女孩自己聯絡了失主,她一個人去和失主見面還呼機了。
還完呼機的前幾天,那個女孩還沒有什麼變化,可是又過了一段時間,那個女孩變得越來越忙,不但很少到阿豐那裡,還經常回家很晚,阿豐有時想和她一起出去玩,她也經常說和閨蜜一起去逛街。這樣的事情多了,阿豐就開始懷疑她有問題了?有一天,阿豐又說和她出去玩,她說和閨蜜約好逛街了,阿豐看她在梳妝檯前描眉畫眼,就知道肯定不是去見閨蜜,於是說:你有事,我先走了。就先出門了。其實他躲在一個角落,等著她出門。不一會兒,她出門了,阿豐一直跟著她,後來看到她和一個男人見面了,在一起談笑風生的,阿豐一下子就衝過去,拉過那個女孩就打了她一通,打完之後,阿豐扭頭就走了。
後來那個男人和她交往了一年左右,因為打架鬥毆傷人,被判刑入獄了。那個女孩又回來找阿豐複合,阿豐自然不會同意,那個女孩為了報復阿豐,說借阿豐的手機用幾天再還他,可是根本就沒還。那個女孩不但騙了阿豐的感情,還騙了他的錢。
阿豐非常傷心,想打電話到兒科找我訴苦,可是我已經不在醫院工作了,他透過我醫院的好友知道了我的呼機,聯絡到了我,我們見面以後,他給我講了他的經歷。他說:你最好,我們和好吧。我覺得我們只能做朋友,因為我當初對他那麼好,那麼真心,他都沒有愛惜我,去劈腿那個女孩,如果以後又劈腿,我怎麼辦呢?我不能再受騙了,所以我沒有答應他。後來他說生意上需要一些錢週轉,跟我借了2000塊錢,過了幾個月他還了我1000塊,還說北京傷了他的心,準備去上海發展,他去沒去我不知道,我們後來再也沒有聯絡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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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輕塵拾落花
不認可,倒不是我覺得你說的不對,只是說得不全對,畢竟人是會有諸多的無奈和迫不得已的,要是你把你的戀愛當作你的生命,那要是你的父母,你要去的環境你受不了,那你豈不是以命相搏,最終還要落個不孝的名義,要是你的愛人對你很好那還好說,要是哪一天他不想對你好了,那你就啥也沒有,啥也不是了,感情是最值得我們去珍惜的,但是有時候也是最廉價的。
今天跟一個30歲左右的單身男性朋友聊天,他跟我說,在感情的世界裡,除非對方死了,不然其他理由的離開都是背叛,還說如果愛他,哪怕是住狗窩都不能埋怨他。我無話可說,單身是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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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一個方面的說辭,愛情除了生死是一個無解題,還有聚少離多也是彼此離開的一個重要考量,這談不上背叛,是人性的弱點真實而有效出現,無力迴天無法更改。我們不一味指責對方,離開並不代表不愛,有的事只是人性軟肋而已,存在遙遙無期,棄之實在可惜,只能說情深緣淺造化弄人,願歲月溫柔以待每一個相愛的人,少一點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