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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領略教育魅力

    “體罰”在中國當前教育中經常被提到的一個詞語,我想現在只要你問一個普通公民關於“體罰”這個話題,我相信幾乎所有的人都會批評這種教育行徑,似乎人們對這種行為都很痛恨。那麼我也說一下我對“體罰”的認識吧,或者像題主問的“體罰”是教育嗎?

    首先,我想說,為什麼要體罰?其根本出發點是什麼?按照正常的邏輯推理,那些體罰學生的教師,難道僅僅只是沒了體罰嗎?我想不是這樣的,老師的這種行為其出發點是想提高學生的學習成績,教導他們養成良好的學習和行為習慣。只不過他們採取的教學方式太於過激。

    其次,我們不得不說,在當今的教師隊伍中確實有這樣的不良教師。這是我們不能否認的,也是所唾棄的,這樣的“體罰”根本就不是教育,也不是教育方式,而是泯滅人性的,是我們所有人所痛恨的。

    最後,“體罰”這個事情,我們要考慮兩個主體:一,學生;二,教師。我想說,作為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積極認真的學習,不要搗亂,做一名優異的學生;作為老師要嚴格規範自己的行為規範,保持良好的道德修養,同時時刻謹記自己的職業素養和所肩負的責任。

    總之,體罰是不能贊成的,更不是教育,因為教育是要讓所有學生能夠得到綜合全面快樂的發展。

  • 2 # 手機使用者夢迴快樂

    誠謝邀請,體罰也是一種教育方式。古時候孩子不好好讀書,會處罰的。如,罰學生跪,用板子打掌心,抽鞭子,打屁股等等可見古時候教育孩子,體罰是最普遍的。現在隨著社會的發展,體罰學生已經不合適宜了。國家也明令禁止的。老師要教育孩子為主,以德服人,君子以厚德載物。培養孩子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及興趣愛好。

  • 3 # 這個冬季很漫長

    體罰,就是教育!連復旦大學教授也說教育孩子不打不罰,是教不出好孩子的。孩子天性調皮搗蛋,適當的體罰可以教其改正錯誤。但是,現在有些老師把體罰變成了自己發洩情緒的藉口。

    教育法禁止體罰打罵孩子,老師就變相體罰,花樣可謂至多。比如指使孩子給自己端杯水,等端來水時,一節課快下了,孩子沒聽課,不會做作業人。就會罵孩子笨,上課幹啥了?

    老師這些做法都是不足取的,把體罰學生變成老師情緒的支撐點,心情好,孩子犯錯就放過了,心情不好屁點錯,像點著了捻子的炮仗。朝孩子發洩。這樣的體罰寧無不可有。

    體罰適當,不但幫孩子糾正了錯誤。還能讓孩子以後不再犯。罰了又罰,犯了又犯,體罰只是一種手段,卻沒有起到作用,久而久之,孩子變皮,老師沒信心。

    許多調皮搗蛋的孩子,其實是老師經常處罰打罵的結果,孩子跟老師有了牴觸情緒,故意和老師對著幹,老師便無可奈何了!所以體罰不是為了體罰,是為了制止,為了更好的教育。

  • 4 # 花眼看花

    我支援賦予學校懲戒權,但堅決反對對學生體罰和變相體罰。

    體罰不是教育,這是教師對違紀犯錯的學生的洩憤。如果可以稱之為“教育”,那也是最簡單粗暴的教育。嚴禁體罰學生,是教育走向文明的標誌。反之,實施體罰,就是教育的倒退。懲戒與懲罰不同。懲戒是以愛為前提,懲是手段,戒是目的。懲戒講究科學性,甚至應該有藝術性。

    當然,這需要學校和教師投入大量的精力和勞動,這是對教育工作者的一種嚴肅的考驗,也是愛作為教育本質的具體體現。

    舉個例子。多年前,復旦大學曾對嚴重違紀的27名學生做出勒令退學的處分,但學校保留了給予違紀學生悔改的出路。即擬出六條措施,如保留圖書證,定期與家長聯絡,學生定期彙報思想,若兩年內表現良好重新考慮復學……這樣,退學的學生大多數又回到了復旦校園。這種懲戒,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多年來,我曾“有幸”見識過個別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的手段:某位教師故意用皮鞋踩學生的腳面而佯裝不覺;有人動輒在辦公室裡懲罰學生“俯臥撐”或“深蹲起”數百個;也有人列出如“掃廁所”“請家長”“俯臥撐一百”“自費給教室安玻璃”等選項,命學生選擇……可謂花樣翻新。

    國家《教師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明文規定,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但體罰學生的惡性事件仍時有所聞,有些甚至令人髮指。可見,徹底杜絕體罰學生現象的發生,仍屬任重道遠。

    加強師德修養,提高教育藝術水平,是我們教師一輩子的功課。

  • 5 # 馬到成功123173386

    我看到這個詞我很害怕(現在所有老師都害怕),怕什麼?我怕教育不好現在的孩子,也不知道用什麼方法,因為教師五條禁令中明文規定:對學生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或其他侮辱學生人格尊嚴的行為。那體罰是否是教育呢?下面談一下我的觀點(個人見解,有不當請批評指正,不喜歡請別噴):

    首先說一下什麼是體罰,體罰是指透過對人體的責罰,持別是造成疼痛來進行懲罰或教育的行為,父母或老師對自己的孩子或學生的身體使用的懲罰(現在不許體罰的原因是對孩子身體造成了疼痛)。

    其次說明為什麼要體罰,體罰能能讓學生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並且做錯事是要付出代價的,使其進入社會後能養成良好的為人處事和生活習慣,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第三,對什麼樣的學生進行體罰,我想所有的老師不可能對遵規守紀的學生進行體罰,肯定是對那些屢教不改或在某些規定的保護下為所欲為的學生,如:"老師不當了,我也不慣著你"事件中罵校長的學生(校長被撤職),四名學生在教室內吃肉喝酒的學生(老師照常講課)。

    第四,體罰到什麼程度,不排除個別老師過激或過分,給學生的身體和身心造成了傷害,這不是教育,我認為適當還是可以的,如:對不完成作業的學習罰補完作業,對上課擾亂課堂的學生罰站三五分鐘還是可以的(但現在由於有規定,老師都不這麼做了,導致不完成作業的學生越來越多了,其實你懂的)。

    所以我認為過分的體罰不是教育,適當的體罰是教育。

  • 6 # 一介小民

    現在這孩子怎麼了?對這些孩子適當的體罰難道是錯了嗎?

    孩子在成長過程之中,有家長的呵護就可以了,教師更多的是嚴厲,嚴師出高徒。

    如果孩子在學習當中不聽老師的教導,對這些孩子進行適當的體罰是完全正常的。

    我們這個年紀的人應該都有過體罰的經驗,我想請問一下哪一位恨他的老師了?沒有,我們現在認為老師當年適當的體罰使我們改正了我們的不良習慣,反而感謝老師當時對我們的嚴厲。

    可是現在呢,你再看看老師,不敢動學生了一下,只要移動了就出問題,甚至還有很多的家長強烈反對體罰,必須呵護,必須捧著,這樣的孩子教育出來能成才嗎?我不相信。

    一個一點心理承受能力沒有的學生,長大以後會是什麼樣子的?老師說一句跳樓,家長說一句跳樓。更多的是反手打老師,反手打家長,這都是從小過於呵護的結果。

    我們愛護自己的孩子,但更多的是要引導他走上正路,而不是從小就拿他當個香餑餑,捨不得打,也捨不得罵,更不讓老師去罵?也不用老是去打,那麼將來社會上,他會補回來這一課的。

    人的發育是個自然過程,不管是心理的,生理的,還是學習上的,都有一個斷續漸進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需要我們家長和老師把這棵樹苗扶正了,讓它茁壯的成長。

    那麼在扶正的過程之中,肯定就有必要必要的體罰過程,任何一個孩子都不會是完美的,如果真的完美,還需要老師幹什麼?

    所以我希望各位家長們對您的孩子適當的放一下手,您的放手可能是孩子成長所必須的一個過程。

    把教育交還給老師,不要過多責難老師的教育方法,老師的教育方法都是經過多年實際教育說總結出來的,這是他們寶貴的經驗,我相信絕大多數老師是不會把你們的孩子帶上歪路的。

    放手吧,家長朋友們!

  • 7 # 33教育

    所謂適度的體罰就是對孩子犯錯誤時,所做的既不傷害孩子的身心健康又能讓孩子明白自己是錯了,錯了就要接受懲罰的教育。我覺得中國的基礎教育最缺乏的就是這種教育,現在有些人打著不準體罰孩子的幌子,對老師對學生的適度懲罰也大加汙衊,說老師傷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這是典型的因噎廢食。教師教育孩子的兩個手段就是表揚和懲罰,現在只給教師表揚的權利而把懲罰的權利一點兒都不給,這就像弄斷了老師的一肢胳膊,一個殘廢的人還要幹出不殘廢的人乾的活,這也太有點為難教師了。

  • 8 # 博仁清秋

    體罰和變相體罰違法

    《教師法》第三十七條對體罰做了明確規定: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要受到處分:《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第四條:體罰學生和以侮辱、歧視等方式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傷害的,要受到處分:

    使用戒尺用來敲打學生(手心),是屬於體罰行為,是違法的,為教育所不容許的。教育不許體罰,但不能沒有懲戒。對問題學生如何教育管理?

    主要還是說服教育。另外可以採用適當的其他方式的懲罰手段:如取消參加球隊資格,取消獲得的榮譽,取消評選先進資格,給予班級或學校公開批評等。對實在不服從老師勸導的,通知家長,請家長予以管教。

  • 9 # 看祖國大好河山

    我說,體罰就像罰款一樣,是一種教育的手段。但罰款往往規定得很明確,罰多少怎麼罰都有依據,是執法的一部分。而老師體罰學生就大不一樣了,討論體罰就會有多種說詞,把老師推向了十分難控的地位,光家長找麻煩就受丕了,弄不好老師的飯碗都沒啦。在現在現實情況下,體罰再好作用也別提倡!也別用!說起來猶如小溪,對老師是要命的洪水。

  • 10 # 文軒閣

    儘管體罰是上面所禁止的,但我仍然要說適度的體罰就是教育。

    就像孩子小時候玩火,必須燙過知道疼才不玩;就像小時候不看路,摔了幾跤,膝蓋流血,才知道以後走路要小心。同樣,學生只有受過體罰才知道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

    目前,我們的教育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批評和說教。這種方式的好處是學生和老師一般不會產生激烈的衝突,缺點就是效率要看人,遇到調皮的學生效果甚微,學生會把老師的教育當耳旁風。

    2、學校處分。現在的處分方式分為五種:警告、記過、記大過、開除留用察看、開除(只適用高中大學),這些處分很多學校只能是嚇嚇膽小的,對於膽大的學生他們知道即便嚴重違紀,一般也不會開除,因為學校怕家長糾纏,怕家長報復。

    3、那就是體罰了。體罰不合法,但是有時候有效。就像犯人進過牢房害怕再進去一樣,因為他知道牢房裡會捱打會受盡折磨。那些油鹽不進嚴重違紀的學生只有有了切膚之痛,才會記得什麼事該做,什麼事不該做。

    所以,筆者認為,沒有懲罰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沒有懲戒的學校也是尷尬的,沒有底氣的。基於此,強烈建議還學校適度懲戒的許可權。

    當然,體罰,懲戒要有嚴格的程式和操作規程,堅決禁止老師私下體罰,禁止體罰超出限度,造成對學生的傷害。你說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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