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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WILLSON162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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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於同學7342
人去世了,本人就是很悲傷的事,我們中國幾千來的傳統歷史,太多人都是信神,人去世了要有個全屍。我相信沒有多少人家,想說的我說把將要離世人,內臟捐出去。但是有的病內臟是沒有用的。不管有用沒有用,除非是他生前,囑咐家人,那麼就有可能完成,他的心願啦。這是我的想法,不管是家裡什麼人離世,大多人家都是不會願意,把去世人內臟捐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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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毅而三思吳六奇
先講個玄怪故事,南北朝時期的[注1]。傳說在周穆王時,有人進獻了一個演木偶戲的藝人,操縱的木人能走能動會說話,捧手裡還能跳舞。周穆王觀看它表演時,發現它衝自己老婆盛姬拋媚眼……周穆王肯定不能原諒它,於是就打算殺了木偶戲藝人。藝人嚇得把木人拆開給周穆王看,發現裡面都是皮革木頭。周穆王頓時就笑了,拆掉木人的肝,它就不會拋媚眼;拆掉它的心,它就不能說話;拆掉它的脾,手就動不了。於是周穆王厚賜了這名藝人。
從這個故事能看出,當時人們有了五臟與身體關聯的意識,並透過這種木人故事表述出來。而我在看到這個問題的第一時間,就想到了董仲舒和這個故事。三綱五常這個詞很多人都清楚,所謂君臣父子夫妻和仁義禮智信。但同樣還有個詞,叫‘五臟六腑’,衍生自‘五藏六府’。
董仲舒在《春秋繁露》[注2]中說,人有五臟對應五行,而四肢則對應四時。大致上這人身上的大小零件,都能與天相互關聯產生感應。或者這樣看還沒什麼,可任何學說都是會繼續發展的,五藏六府也不例外。
此後班固的《白虎通德論》已見思想的明確。人生來就是八卦之體,所以有仁義禮智信這五常(解意性,人性),而且還有六情,喜怒哀樂愛惡(佛教也有用)。扶持這五常六情的就是人的五臟六腑,其中五藏心肝脾肺腎,六府大小腸、胃膽加三焦,就少個胰臟[注3]……這種說法在當時,並非只有儒家才有,道家也提到:“是以聖人為腹,守五性,去六情,節志氣,養神明。”[注4]。
所以可以肯定,去木人五臟就是毀其繼續完整為人的機會,而人也不能例外。比如《三國志》中就曾提到刳五臟、身首分離[注5],這其實遠比伍子胥鞭屍更過分。這種思想其實也一直延續到後世,比如《西遊記》中就提到孫悟空與鹿力大仙鬥法時,作法變鷹叼走了鹿力的五臟六腑,結果鹿力“無法繼續做人”,才還原了白毛角鹿的原形[注6]。
不止在《西遊記》中多有表述,這種思想在明清時期最為常見,包括且不限於拍照被吸走魂魄在內,害怕的都是再難為人,也都是害怕自己無論做人還是做鬼都不再完整。
至於火化則又是另一個問題。同樣還是漢代,王允《論衡·論死》中曾提到過,人的五臟腐朽後,作為有智的人就離去了[注7]。雖然王允不認可鬼神的存在,以五臟辯說人鬼的神智。但並不妨礙相信的人把這種話反向理解,人有五臟承託五常六情,乃至於魂魄。那麼鬼也一樣可以繼續保留所謂的氣與魂魄,從而留存五常六情,這便是中國自古以來最常見的想象思維。
畢竟不願意捐獻,是活著時的想法。而被火化……那是死了之後的事情。至於身體髮膚……明代有吸膿、有切齊引流術這種外科手術,你能信不敢毀傷?都還是利己心態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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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金樓子·志怪》:有人以優師獻周穆王,甚巧,能作木人,趨走俯仰如人。領其頤則可語,捧其手則可舞。王與盛姬共觀,木人瞚其目,招王左右侍者,王大怒,欲誅優師,優師大怖,乃剖木以示王,皆附會革木所為,五臟完具,王大悅,乃廢其肝,則目不能瞚;廢其心,則口不能語;廢其脾,則手不能運。王厚賜之。
[注2]《春秋繁露·人副天數》:內有五藏,副五行數也;外有四肢,副四時數也;
[注3]《白虎通德論·情性》:故人生而應八卦之體,得五氣以為常,仁、義、禮、智、信是也。六情者,何謂也?喜、怒、哀、樂、愛、惡謂六情,所以扶成五性。性所以五,情所以六者何?人本含六律五行氣而生,故內有五藏六府,此情性之所由出入也……五藏者何也?謂肝、心、肺、腎、脾也……五藏,肝仁,肺義,心禮,腎智,脾信也。六府者,何謂也?謂大腸、小腸、胃、膀胱、三焦、膽也。府者,謂五藏宮府也。
[注4]《老子河上公章句·道經·檢欲》:是以聖人為腹,守五性,去六情,節志氣,養神明。
[注5]《三國志·吳主傳》:雖未刳(劉)備五臟,使身首分離,其所降誅,亦足使虜部眾兇懼。
[注6]《西遊記·第四十六回》:行者即拔一根毫毛,吹口仙氣,叫:“變!”即變作一隻餓鷹,展開翅爪,颼的把他五臟心肝,盡情抓去,不知飛向何方受用。這道士弄做一個空腔破肚淋漓鬼,少髒無腸浪蕩魂。那劊子手蹬倒大樁,拖屍來看,呀!原來是一隻白毛角鹿。
[注7]《論衡·論死》:五藏不傷,則人智惠;五藏有病,則人荒忽,荒忽則愚痴矣。人死,五藏腐朽,腐朽則五常無所託矣,所用藏智者已敗矣,所用為智者已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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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貴州朱老二
人去世了,為什麼不願意把門人髒換了?主要原因有以下兩點
一、在我們國家從古到今,都有二句訓戒。叫“身之髮膚,受之於父母,不敢損傷”和“死者為大,留個全屍”這兩句話的意思做個分解如下?
1、“身之髮膚,受之於人廠母,不敢損傷”是說個少體上所有的東西,包括毛髮和面板。都來自於父母親,不要去傷害自己的身體,不然將視為不孝道。
2、“死者為大,留個全屍”是說人死後,是最為大的。得給於保留全屍。不然對死者不敬,對其家人也是一種不敬重的表現。
因些中國損遺體的人也就會很少。這是思想上的傳統觀念造成的。這種觀念留傳了五千多年,在現代一時是很難改變的。
二、這些年來,人們開始捐獻遺體或死者器官了,卻出現了很多負面的新聞。如某某醫院,利用死者家人捐獻的遺體,進行人體器官的買賣。又如某某醫院把某某人的遺體分切,做人體標本或什麼的,讓人們感到恐懼。因此使得沒有多少人再願意損獻器官和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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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吃不吃魚呀
我今年已經是不惑之年。我從20年前就聽說過這種捐獻遺體的事情,那時我就決定當我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我就把遺體出來,把能用的都獻出來。人生匆匆幾十年,化作塵土,還不如為別人做出點貢獻,我自覺沒有多高的道德情操,我也不相信來世的轉生,我就覺得只要今生自己隨心而為,不愧對自己的內心,不辜負了別人的情誼就可以了。但是大多數人還是接受不了這種行為,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畢竟是死有全屍,入土為安是大多數人自己和親朋的想法,同樣我也不會勸我的親人朋友們和我一樣。人各有志,何況在生死麵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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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魯愛生活
因為我們中國幾千的封建社會的原因吧,
第一,身體之軀,受於父母。第二,現在捐贈器官,有很多地下黑交易讓不防心。第三,人們的普遍的素質和文化都不高,很難接受。捐獻器官是自願得只有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界上才有大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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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去世了,不願意捐獻有用的組織器官的原因可能有五:孝道的文化、靈魂的觀念、科學的認識、後事的安排、疾病的影響。
孝道的文化華人受儒家文化的影響較深,百善孝為先,而“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孝經•開宗明義章·第一》),既然毀傷都是不孝,更別說捐獻了。
靈魂的觀念華人認為,人是有靈魂的,而靈魂分“三魂七魄”,是藏之於臟器中的。既然如此,如果臟器都割離開了,靈魂是否還全安就是個問題,誰又願意死後還要把自己的身體搞得七零八落的?所以,嘴上講“科學”的不少,敢以身試“割”的卻不多了。
科學的認識對於絕大部分人來說,並不知道自己死後的器官還有什麼用處,一般都是認為要年輕的、無病的身體,臟器才可能有用的,所以就算不受文化和觀念的影響,也就不會想著要捐獻臟器。
後事的安排華人一般沒有在身體健康時就訂立遺囑的習慣,再加上捐獻器官並沒有什麼實際的功利,也還受家庭成員意見的影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普通百姓很少有人會對後事做出安排。
疾病的影響即便身體健康時有過捐獻打算的人,一旦臥病在床、行將就木,疾病的痛苦已弄得心神不寧、神志不清,誰還有心思和能力去考慮捐獻器官的問題?而事故死亡者和罪犯,誰又會去想到這些?家屬又有誰敢自作主張捐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