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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使20487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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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鬥糖聖手
這都是事先預謀好的,逼你就範?大多數人家幾乎會忍一忍掏錢買安吧!
一百個菩薩拜了99個,也不多這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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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張洪連
那還不簡單呀!直接退回去了。並且還要告訴她一聲這是悔婚行為方式,前面給的彩禮錢如數退回,這樣的話才能避免以後生活中的妖蛾子爆發。既然不想風光的辦一個婚禮,就應該讓她長點記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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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浙人毛姐
我認為做法不可取
第一,已經進行婚禮了,想必很多結婚細節已經婚禮之前就敲定,這個時候又冒出個條件,實在讓人措手不及,有失風度。
第二,婚姻不是威脅,更不是買賣,5萬就能保你婚姻美滿?說不定因為被迫加價5萬的婚姻更糟,婚姻是分擔,不要一味的索取。
第三,女兒大好的日子,千萬別搞點事出來,如果孃家真缺5萬,婚後可以跟女兒女婿商量幫忙解決,如果僅是為女兒最後關頭討個保障真沒必要,婚姻的保障安全感都是需要夫妻共同經營後的得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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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羊過橋
騙婚的到處是,找藉口。我們企業的一個職工的兒子結婚,談了一年多的物件到了舉行典禮的時候跑了,說是為了一雙鞋。新浪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沒用,新娘掙脫婚紗上了自家的車揚長而去。新郎家一共花了20多萬,而且在女方工作的地方買了房,並且舉行了沒有新郎新娘的婚宴。你說遇上了騙子又怎麼辦。我們凡人又沒有孫大聖的火眼金睛。自認倒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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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好名無餘
首先,我們這裡是先辦證後面才舉行儀式,不知道是不是有的地方順序不一樣,既然證都辦了,下不下車的不是讓自己難堪嗎?第二,不下就不下唄,不識大體顧大局,沒有尊嚴意識的女人娶回去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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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畔青
這樣的事情應是杜撰。這樣的行為與敲詐無異。女方父母不致於弱智如此。假若對方付了錢,後患至終年,雙方都留印記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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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竹林裡的鳳尾鳥
大家看沒用的。這主要看新娘的態度,若新娘認識到嫁過來是共同生活的、白頭到老、共度一生的話,就不要聽孃家父母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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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3587143269
男方可以反制,在關鍵時刻,可以要求女方增加嫁妝。彩禮與嫁妝是同樣的習俗,同類的條件,都只能用在新婚小倆口身上。在經濟付出上,原則上是男女平等的,那就是一手交嫁妝,一手付彩禮,誰也別想賣嫁妝當彩禮錢,更別想拿彩禮錢去買嫁妝。彩禮在新娘手裡握著,新郎是天天能看到的,嫁妝是小倆口用品,倆人是時時用到的。絕不是隻允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憑什麼只是女方追討彩禮的權利,而沒有男方索要嫁妝的權利?男人只要忍住“下面”一時,那就與女人熬下去,看誰笑到最後。這個社會把女方慣壞了,其實都有相互制約的方法,男人大膽的要嫁妝吧。話又說回來,我贊同新風尚的,簡約的婚禮,把省下的用在小倆口今後的生活中。政府應出臺強制性政策,移風易俗,堅決改掉舊習俗,以新時代的風氣,吹滅老舊的氣息。過渡彩禮與嫁妝,不知造成多少婚姻的困惑和家庭的貧窮,也給社會造成隱患,可以說百弊而無一利!就象是老鼠過街,人人喊打一樣。(在打結婚證前,應增加“婚約合同”否則不頒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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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田園居士
這樣做不就是在坐地起價嗎?這跟賣女兒有什麼區別?彩禮本應該是在定親階段,雙方家人來商量確定。即使有異議,在婚禮前都可再協商,而不應該在婚禮當天發難。如此做法,即是在羞辱男方,也是在羞辱自己。對待這樣的女方父母,一定不能遷就不能順從,這關係到做人的尊嚴和原則。
多年前,我曾陪一個哥們去迎親。車到新娘家後,好不容易把女方家的房門叫開。女方家突然提出,要新郎拿一臺液晶大彩電來,不然新娘不上車。新郎當時就對女方家人表態,再要一臺彩電可以,不就是幾千塊錢的事嗎。只是今天是婚禮的日子,還有許多事情要忙,能否等第三天回門時,再買了拿來?我們也幫著勸說,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可女方家死活不答應,就要接走新娘之前買來。最後,我那哥們新郎對女方家人說了句,“今天這婚我不結了”,就招呼來接親的人上車,打道回府了。可笑的是,當我們的車往回開走沒多遠,女方家的人就不停地給新郎打電話,同意電視機以後再買來,要我們趕緊回去接新娘。這事過後,我那哥們當天還是把婚結了,就當是好事多磨鬧了個插曲。婚後第三天我那哥們,也兌現了自己的誠若,買了臺液晶大彩電,和他老婆一起回的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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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不妥,結婚是倆人的事,並且事先訂好為什麼當天要求這是不合理要求。
婚姻是大事不能用金錢來衡量,做為父母不能出格外要求,更應該給孩子提供好的做法並不是拿自己的女兒來做交易。這也體現父母的素質與修養,這樣也給以後生活帶來陰影。
做為父母雙方為了觸成兒女婚姻,一定起到好的表帥。為日後生活中更加和諧和幸福!